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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法律法规关于消防奖惩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四十五条)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本》本记录适用于社会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记录消防奖惩实施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本奖惩对象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岗位职务其他部门情况部门名称部门负责人部门主要消防工作职责奖惩事由奖惩内容备注三、单位消防安全奖惩档案的建立单位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兑现奖惩,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情况,应当作好记录,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本》,并建立消防安全奖惩档案。消防安全奖惩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档案封面;(2)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档案目录;(3)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4)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考评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5)实施消防安全奖惩形成的奖惩文件、记录或单据;(6)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形成的影像资料。

篇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救助站制度

篇3:防火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饭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热心于防火安全工作,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视情给予奖励和表扬。

1.及时发现、防止事故发生的;

2.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检举他人违反饭店防火安全制度有显著成绩的;

3.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及时发现、排除重大隐患,使饭店免受损失的;

4.在扑灭火灾事故中,奋力扑救,作出显著贡献的;

5.在消防安全活动中成绩优异的;

6.其他在防火安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惩罚

凡违反消防法规和饭店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安全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不安全因素未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的;

3.拒绝执行隐患整改要求的;

4.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事故的;

5.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在禁区内吸烟的;

6.违反明火使用规定,擅自动用明火的;

7.损坏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

8.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发生事故的;

9.非重点要害部位人员,擅自进入重点要害部位的;

10.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受到惩罚。

篇4:消防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为加强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作好记录,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生产者的依据。

2、考评内容:在岗在位情况;所管辖或工作范围;消防设备的熟练掌握及维护情况;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及遵守情况;发现火灾隐患上报情况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任何隐患及事故,每次检查受到好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年底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奖惩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间,不履行职责,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价格的20%罚款,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3、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损失大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私自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内的,一经发现对本人进行罚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人损坏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种消防器材的,对当事人严厉惩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工作人员抓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价300%罚款,按照罚款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立功者。

7、在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吸烟的,按罚款总额的25%提取奖励给罚款人。

8、各部门或个人发现隐患并报告主管部门的,避免了较大或特大火灾损失的,要给予表扬或重奖。

9、一切罚款必须向罚款人开票据,并与奖金相符,有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篇5:平南医院计算机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计算机管理奖惩制度

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对医院计算机应用、推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工作出色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2、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赔偿设备并扣奖金200―500元的处理:

(1)人为损坏计算机有关设备,影响正常工作。

(2)改变工作站硬件配置,如增加光驱、软驱、声卡、音响、MODEN或更换计算机其它部件等。

(3)改变工作站软件配置,如:删除或改变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运行程序、文件、目录等。

(4)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优盘等介质安装、复制或使用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等。

(5)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私自从医院网络端口接入个人计算机的。

(6)用其他方法使医院信息系统感染病毒但未造成后果者。

3、有以下情形之一,扣奖金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向他人提供有关资料,复制数据;

(2)故意损坏光纤及其它通讯介质线路,造成主干或支路通讯部分或完全受损;

(3)用其他手段造成医院信息系统瘫痪者

4、在医院计算机上打游戏、看小说、听音乐等按医院相关奖惩制度作相应处理。上述行为由医院信息中心核实,报批分管领导,核准后由财务科或人事科执行,并通知当事人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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