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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燃料收储运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免受危害,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购站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收购站站长是收购站安全责任人,对收购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全站员工是义务消防员,严格执行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划片、分级归口、层层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霉变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收购站站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做好总结。

第五条收购站要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做到每个员工都会报警,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业务素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六条收购站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学习制度。每月一号、二号为安全活动日,分析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安全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七条新上岗员工(包括固定、临时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八条收购站站长应当经常对收购站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日常检查由跺场管理员负责。收购站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保持足够人员在岗。节假日、夜间要轮流值班,查岗。

第九条收购站要经常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条收购站收购的燃料堆垛和收购站围墙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十米以上。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燃料收购进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站前,应当由门岗人员对燃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收购站。

第十二条燃料堆垛应当分组堆放,跺与跺之间应留有不少于六米的消防通道,堆垛应当南北长,东西短。

第十三条对易自燃的燃料要严格控制水分,堆垛时含水量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堆垛记录。

第十四条燃料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异味时,应当立即拆跺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燃料。

第十五条燃料堆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作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跺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对收购站院内的杂草、木屑、树皮、锯末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跺号、水分、品种和经办人,并在跺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收购站门口及适当地点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岗人员对进入收购站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搜缴火种。3h.E8y6L3J6o3g

第十九条收购站内严禁吸烟喝酒,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条收购站内不准在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进行明火及电气焊作业,确需作业时必须经收购站站长审查,并指派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有风天气(含四级)跺场及粉碎车间附近严禁明火及电气焊作业。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辆进入收购站,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佩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并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跺场附近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要拖到安全地带修理。

第二十三条收购站内进行吊装、运输及上跺作业时,现场必须由跺管员监护,一切机器设备必须清除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物,经常性维修保养机器设备,保障其性能良好-l!i7?+Z-U-}+N:`

第二十四条燃料在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种(如路人扔的烟头、火柴等)带入收购点和厂区内,并严格注意运输过程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消防及电器管理

第二十五条消防器材要安放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且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燃料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及设备档案,明确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七条收购站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不得随意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碾压。

第二十八条收购站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二十九条对电气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打119报警,向公司汇报。

第三十一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公司。做到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篇2:燃料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有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范围内。

3职责:

3.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检查工作。

3.2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的安全操作。

3.3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4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内容:

4.1人员培训:

4.1.1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1.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具体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4.2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4.2.1库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避雷和静电导除设施,每年进行两次测试。

4.2.2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电气设备的配置必须与区域的危险等级配置要求相匹配。

4.2.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账,并定期校验。

4.2.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4.3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管理:

4.3.1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要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4操作安全管理:

4.4.1装卸作业前,应了解货物的理化性质、防护方法和装卸操作注意事项,并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4.4.2装卸前,要首先接好静电接地线,车辆发动机要熄火,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货物。

4.4.3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掌握操作程序和防火、防爆、防毒要求,精心操作,防止货物渗漏、外溢。

4.4.4装卸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控制货物流速,以防止因流速快而造成静电荷积聚,产生静电火花。

4.4.5任何不按操作规程的操作将受到严肃处理。

4.5施工管理:

4.5.1所有作业人员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不得携带火种、手机、BP机等违禁品,不准穿带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4.5.2所有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和制度和规定,如有违犯,按规定进行处理。

4.5.3对重点施工作业,应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进行重点监护,做到监护人员、消防器材、安全措施“三落实”。

4.6车辆管理:

4.6.1车辆进入库区,必须佩戴防火帽,安装静电导除装置,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消防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装车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火,切断电源。

4.6.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对入库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6.3生产管理部人员在车辆装卸前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单。

4.7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

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应按《消防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4.8监视、监测和劳动保护:

4.8.1在火灾危险性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报警系统、安全监视系统。

4.8.2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毒气监测,并进行公布。

4.8.3在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警示标识。

4.8.4对作业现场的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接触剧毒或长期暴露于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员工应根据所接触化学品种类,增加检查项目。

4.8.5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毒器材、装备,并对员工定期进行防毒培训和防毒演练。

4.9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一般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三种。日常检查是指作业人员在工作前与工作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巡查人员按的事务局巡查方式巡查;定期检查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管理人员应以周或月对仓库和车间进行重点检查;临时检查是指风雨前后、高温或恶劣天气前后、重大节日前,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针对性的检查。

篇3:焊接材料验收储存守则

1?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各种焊接材料的进厂验收,存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2?引用标准

GB893不锈钢焊条

GB894堆焊焊条

GB3669?铝及铝合金焊条

GB3670?铜及铜合金焊条

GB5117?碳钢焊条

GB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5293?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8110?二氧化碳其体保护焊丝

GB9460?铜及铜合金焊丝

GB10044铸铁焊条及焊丝

GB10045碳钢药芯焊丝

QG/LG18.10.01?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

GB6052?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10624高纯氩

3?焊条

3.1?验收规则

焊条进厂的验收由检验部门按批检验。工作程序按QG/LG18.10.01-1996《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

3.1.1?取样

每批焊条进厂检验时,按需要数量至少在3个部位平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3.1.2?验收

直径不大于3.2mm的焊条的角焊缝,机械性能及射线探伤一般不进行试验,其性能可以根据直径4.0mm焊条的检验结果判定。如需要时,按有关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

3.1.2.1

每批焊条进厂时,都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几何尺寸、外观、药皮及焊条的化学成份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3.1.2.2

a)?焊条的T型角接头、熔敷金属的机械性能、射线探伤、耐腐蚀性,扩散氢含量及药皮的水含量等项的性能指标,不需要每批进厂焊条都要做试验分析和检验。

b)?只有更换供货厂家,或为了新工艺而使用新的焊条种类或型号时,才进行以上性能指标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方法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首次使用的焊条种类或型号必须对全部的性能指标进行试验和检验,试验方法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复检

任何一项检验不合格时,该项检验加倍复检。当复检拉伸试验时,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及延伸率同时作为复检项目。其试样可以在原试板或新焊的试样上栽取。加倍复检的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对该项结果的规定。

3.2.4?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的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4?焊丝

4.1?验收规则

4.1.1?焊丝按批验收。每批焊丝应由同一罐号或同一钢号和同一直径焊丝组成。

4.1.2?焊丝表面用肉眼检查。可以用砂纸或锉刀清除表面缺陷后测量焊丝直径,以确定表面缺陷的深度。

4.1.3?焊丝用准确度为0.001mm的量具,在同一横截面两个互相垂直方向进行测量。每盘(卷)捆焊丝测量的部位不少于两处。

4.1.4?检验焊丝的化学成分时,在每批焊丝中按盘(卷)及捆数任选3%,但不小于两盘(卷)及捆,分别自每盘及捆焊丝的两端截取试样。对碳、磷及硫,以每端成分分别考核。其它元素则考核两端成分的平均值。如分析结果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从未经分析的焊丝盘(卷)及捆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元素进行复检。若还有不合格的,由供方逐盘逐捆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库。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4.1.5?其它性能指标的验收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如熔敷金属的机械性能、镀铜层附着力、松驰直径和翘距等)

5?焊剂

5.1焊剂的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B5293-85《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标准的要求。

5.2验收方法和检验结果也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6?焊接用气体

6.1焊接用二氧化碳和氩气,应分别达到GB6502-1993《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10624-1995《高纯氩》Ⅰ级标准的规定。

6.2二氧化碳和氩气的验收方法和检验结果应符合以上标准的要求。

7?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

7.1?包装与标记

每一种焊接材料都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验收时应按标准执行。

7.2?说明书与质量保证书

每一种焊接材料应由供方根据具体性能和质量编写说明书,同时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出具质量保证书,以备参考和查询。

7.3?贮存与保管

7.3.1?焊接材料必须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仓库中存放。焊材贮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7.3.2?焊条应存放架子上,架子离地面高度距离不小于300mm,离墙壁距离不小于300mm。架下应放干燥剂,严防焊条受潮。

7.3.3?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注,避免混乱。

7.3.4?在供应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条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7.3.5?特种焊条贮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条。特种焊条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条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7.3.6?对于受潮、药皮变色、焊芯有锈迹的焊条须经烘干后进行质量评定。若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时方可入库,否则不准入库。

7.3.7?焊条贮存库内,应设置温度计、湿度计。低氢型焊条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温度低于60%。

7.3.8?装有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钢瓶,漆色、标志和充装系数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7.3.9?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气瓶应专用,不得装其它气体。

7.3.10?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气瓶应竖放于通风干燥处,避免受热和日光曝晒。

7.3.11?一般的焊接材料(焊接气体除外)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二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焊工必须保管好。

7.4?对焊接材料保管人员的要求

7.4.1?入库焊接材料须检查焊条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焊条包装物不得有破损现象,不得有受潮或雨淋等现象方可准予入库保管。

7.4.2?要认真核对进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牌号、分批堆放。发放时按领料单上品种、规格、数量发放。

7.4.3?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接材料,在发放前应请质量检验部门,重新做各种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时方可发放,否则不应出库

7.4.4?熟悉各类焊接材料的一般性能和要求,定期察看所保管的材料有无受潮、污损等情况发生,及时处理。对各类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选用和材料消耗均应核对,防止错存、错发、错用,造成质量事故。

7.4.5?焊接材料保管人员要懂业务会管理。发放时应做到先入库的先发放如贮存中发现出现质量问题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解决。

7.5.?对焊条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

7.5.1?要懂业务熟悉产品性能、用途和制造工艺,能正确理解和熟悉产品标准,严格按标准检验,把好质量关。

7.5.2?对验收合格入库的焊接材料质量负责。对焊接材料保管、烘干及使用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有权制止。

7.5.3?质量检验人员经检验后,确认不合格的焊接材料应作特殊标记,不准入库或投入生产使用。然后将情况汇报有关部门请求处理。

7.6?焊条使用前的烘干与保管

7.6.1?焊条在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时,一般应进行烘干。酸性焊条视受潮情况在75~150℃烘干1~2小时;碱性低氢型结构钢焊条应在350~400℃烘干1~2小时,烘干的焊条应放在100~150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使用时注意保持干燥。

7.6.2?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超过4小时,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

4.6.3?烘干焊条时,禁止将焊条突然放进高温炉内,或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防止焊条因骤冷骤热而产生药皮开裂脱皮现象。

7.6.4?焊条烘干时应作记录,记录上应有牌号、批号、温度、时间等项内容。

5.6.5?在焊条烘干期间,应有专门负责的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和核对,对每批焊条不得少于一次,并在操作记录上签名。

7.6.6?烘干焊条时,焊条不应成垛或成捆地堆放,应铺放成层状,每层焊条堆放不能太厚(一般1~3层),避免焊条烘干时受热不均和潮气不易排除。

7.6.7?露天操作隔夜时,必须将焊条妥善保管,不允许露天存放,应在低温烘箱中恒温保存,否则次日使用前还要重新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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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制度

篇4:炉料收储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炉料验收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把炉料验收的质量关。

(2)严禁质量不合要求的材料进入生产领域。

(3)负责监管送料分厂的跟车人员及司机遵守本厂有关规章制度,对他们的违规违纪负有重要责任。

(4)负责现场的验收和签收工作,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查验,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和录入工作。

(5)督促送料员将炉料倒入规定下料仓,严禁现场抛洒。

篇5:炉料收储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炉料验收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把炉料验收的质量关。

(2)严禁质量不合要求的材料进入生产领域。

(3)负责监管送料分厂的跟车人员及司机遵守本厂有关规章制度,对他们的违规违纪负有重要责任。

(4)负责现场的验收和签收工作,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查验,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和录入工作。

(5)督促送料员将炉料倒入规定下料仓,严禁现场抛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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