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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消防设备设施要定时定期进行巡查。

1.值班经理每日要针对性地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2.每日当班保安在全饭店范围内进行巡查,要求每二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⑴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⑶消防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⑷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⑸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⑹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3.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每日需对本工作岗位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桑拿、夜总会等公众聚集场所必须加强巡查,经营结束时认真做好清场工作,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由当班负责人签字。

5.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并按隐患整改制度整改。

篇2: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篇3: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篇4:防火检查与巡查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篇5: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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