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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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篇2:仓储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在仓储用房内私拉乱接电线。

3、严禁在仓储房内使用超过60瓦的灯泡,灯泡和插座应距离货物50cm以上。

4、严禁在仓储用房内住人。

5、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或携带火源进入仓储用房。

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电炊具等用电器具。

7、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

8、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结构。

9、人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电源。

篇3:X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引言化学品的全生命过程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到废弃,其中仓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氧化剂过硫酸铵与还原剂硫化碱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加强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无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如何将仓储管理各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应用技术。一般要求1.1储存场所的要求对每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都很具体,一般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就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防止可燃空气或有害空气的生成和积聚;通风的等级和类型取决于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及操作加工的方式;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1.2标志要求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1.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的限制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排时,首先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禁配关系。对危险化学品,有一套专门的禁配体系,如:3类易燃液体、可燃液体或4.1类易燃固体与5.1类氧化剂互为禁忌物,有燃烧和爆炸危害;强酸与碱互为禁忌物,有反应危害。对互为禁忌物的化学品通常采用隔离层或隔开一段距离,或在不同的房间内存放。另外,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等。1.4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包括,场所内的化学品必须提供MSDS等信息,MSDS中应清楚的给出与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接触限值等信息,提供的MSDS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如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的MSDS必须是最新的且时间是最近的。同进,储存场所应建立储存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职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次级危害和包装类别等;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UN编号和存放数量等。建立严格的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1.5化学品的养护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1.6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危险吕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1.7人员培训储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一般工作程序2.1成立工作小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认和指定特定角色的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环保处组织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普查、新进化学品上报、本部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2.2确定化学品储存区域企业必须确定使用、操作处置、储存或运输化学品的内部工作区域。包括:企业内部的所有作业场所;仓库和其他储存场所,包括收取货物、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附属仓库的任何储存室及维护区都应被考虑到;公司内部的任何科研部门,如实验室或研发部门;清洗或化学品养护的所有储存区域。2.3化学品普查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并进地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化学品的危害程度;与化学品使用或储存有关的危害;需要的个体防护设备;接触或泄漏时采取的应急程序和设备;职工培训信息。2.4建立仓储管理系统建立“软件管理与硬件控制”相结合的仓储管理系统,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识、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养护、废弃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建立的仓储管理系统,制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包括:确认应遵守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系统的维护使用;信息查询程序,如化学品检索、应急信息与个体防护设备选择、安全文档检索、储存记录查询;仓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程序等。

篇4: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篇5:公司生产仓储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仓储管理

2仓储管理办法

2.1总则

2.1.1目的

为使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生产的饲料成品,生产所需的包装物及原料使用后之包装物,其仓储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2.1.2范围

凡有关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生产的饲料成品,生产所需的包装物及原料使用后之包装物,其入库、储存、管理、领用、发货、处理等事务,均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2原料接收作业管理

2.2.1原料库管理员依照采购部送来的"原料到货预报表",安排货位,做好接货准备。

2.2.2运送原料的车辆到仓库,原料库仓管员要检核"原料收货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经确认无误后,指挥民工卸车。卸车过程中,品管部对原料做100%的抽样。

2.2.3原料卸完后,仓管员核查件数,确认无误后,电脑输入有关数据,打印"原料收货报告"工厂仓库栏,并签字确认,然后将"原料收货报告"返回客户,指引客户实施空车过磅。

2.2.4原料堆放后,仓管员随即填写"货位卡",挂于货堆上。同时建立原料台帐。

2.3生产耗用原料出库管理

2.3.1投料员依据中控员指令投入生产用所需原料,在原料入槽前,应充分与中控员联系,避免混料发生。换料前需确定上批原料已于运输设备中跑完(依据设备状况安排空车运转时间)。

2.3.2一批料投完,仓管人员应在领料地点"货位卡"上做好所投原料品种、件数等记录,当班生产结束后填写"投料日报表"。

2.3.3投料要根据品管部"原料使用安排表"指定货位顺序投料,投料中发现原料实际出库量与"原料使用安排表"数量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主管。

2.3.4投料结束后仓管员将"投料日报表"有关数据输入电脑,并由电脑输出"原料库存日报表",送生产部主管审核后,分送品管部、采购部、财会部。

2.4袋装成品的入库管理

2.4.1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包装饲料的品名、数量及包装顺序。

2.4.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安排货品位置。

2.4.3成品的堆放应整齐、平坦、安全,同批生产的产品,应尽量在同一地点存放。

2.4.4成品的每层堆码的袋数必须一致,以利出货及盘点作业。

2.4.5每一批成品入库完毕,仓库保管员应于货位最前端明显位置处挂"货位卡",注明进货日期及数量,以利盘点及出货作业。并立即检查堆码数量与"包装日报表"是否相符。及时电脑录入成品入库信息,并填写"成品入库单"交生产部和财会部。

2.4.6包装的头包与尾包,由包装员称重,并作记录,集中存放,等待回制,不作入库。

2.5成品的出货程序

2.5.1仓库发货员接到客户的盖有财务章的"发货单",经确认无误后,按"发货单"所列品名、数量,如数发给,并指挥民工搬运至车上。

2.5.2发货时,(除有特别指示外)要根据"先生产先发出"的原则,以免造成逾期回制的损失。

2.5.3装货完成后,发货员需在"发货单"上签名确认,留下仓库联,再将"发货单"之其他联交于客户过磅出厂。同时电脑录入成品出货信息,填好"成品发货记录表"。

2.5.4客户携经发货员签名的"发货单"将车开至地磅,地磅员应依实际过磅重量与订货数量核对,在允许误差范围以内,地磅员在"发货单"上签章,若过磅重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则通知该车返回,成品仓库做抽磅(每包重量)、抽点(出货包数),直到无误为止。

2.5.5门卫根据发货员、财务收款室、地磅员签章的"发货单"核实出门车辆,留存"门卫联"后放车辆出门。

2.5.6每日出货作业结束,发货员应汇总发货票据,交仓库保管员核对。每日上午9点前门卫将上一日留存的"发货单"门卫联,地磅员将"地磅日报表"交财会部复核。

2.5.7仓库保管员依据电脑录入的成品出入库信息,进行当日库存盘点,并打印输出"成品库存日报表",送生产部主管审核后,分送行销部、品管部和财会部。

2.6包装物管理

2.6.1产成品包装袋入库管理

(1)采购部预先通知到货日期、时间,经过磅后到包装物存放库房,由包装物管理员及品管部QA人员进行查验,填写检验报告,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准予入库。

(2)包装物管理员应认真清点到货数量与送货单是否相符,如相符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并按品种、用途分类堆码。

(3)包装物管理员应按实际收货数填写"入库单"入帐。

2.6.2产成品包装袋的出库管理。

(1)打包员根据当日生产品种及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到库房领取,库房如数发给。

(2)包装袋管理员依据"领料单"做帐,填写"编织袋库存周报表"呈报生产部审阅。

2.6.3原料包装袋入库管理

(1)原料入仓或投入生产使用后之包装袋,应按包装袋的种类、质量分类分级,整理后送库房。

(2)包装袋管理员清点数量,据实入库,填写"入库单"。

2.6.4原料包装物出库管理

(1)内部使用的由部门主管审核的"出库单",外卖处理的应由采购部填写"物料出售结算单"按废旧原物料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2)包装袋管理员核对手续,确定手续无误后,如数发给。

(3)包装袋管理员做好包装袋出库记录,填好报表、呈生产部。

2.7库存规划及标示

2.7.1仓储部门应合理规划仓库库位,使库房空间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2.7.2库位配置原则应配合仓库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易于管理和质量检查。并依存货品种、类型、时间等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2.7.3每个品种原则上要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进出轮流交替使用,达到先进先出的要求。

2.7.4仓储部门依各库位量存放品种,另就各库位予以编号,每日填写"成品库存货位表",以利管制,仓储主管须随时查核变动情况。

2.7.5"成品库存货位表"由仓储部门发送到品管部、生产部,以便上述单位随时了解仓容情形,掌握存货变动状况。

>2.8货物的堆放要求

2.8.1堆放时,在配置的库位区放置垫板。

2.8.2堆放时,纵横交错方式进行,每层堆包数量要相同,包重在40公斤(以上)的堆码高度以15层为限,包重在20公斤(以下)的堆码高度不应超过20层。

2.8.3堆放的货物须讲求整齐、平坦、牢固、安全。

2.8.4每堆货物四周应留50公分的通道,便于储存期间随时检查品质。

2.9存货的盘点

2.9.1仓储人员应设立存货进出库台帐及时登记进出存货数据,每天定时对存货情况进行盘点,若发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

2.9.2每月配合会计部门定期对仓储存货情况进行全面盘点。

2.9.3若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时,由会计人员填写"存货盘点记录表",送仓储管理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并寻求改善对策。

2.10呆料、废料的处理

2.10.1库房内若发现有结块、霉变的呆废料,要及时报主管及采购部处理。

2.10.2废料发生时,可进行筛选,经品质检验若能用的应尽快使用,不能再使用的应报告采购部处理。

2.10.3废料出售时,采购部应填写"物料出售结算单",按废旧原物料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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