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宾馆保安部防火安全职责
1.在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根据消防、安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饭店实际,制定饭店安全管理总体方案和各种防范措施,报营业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拟定并不断完善饭店各项安全制度、规定,报请营业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行,并监督落实。
3.做好饭店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饭店经营秩序,保证饭店的安全,查处一般安全事故。
4.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意见并上报营业总经理室,监督和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的内部保卫,并配合公安部门搞好安全警卫工作。
6.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对新入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7.组建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8.对建筑工程涉及的安全事项配合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监督执行。
9.对要害部位加强安全管理,对出租场地进行安全监督。
10.与工程技术部门配合做好监控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11.收集安全信息,建立安全防火保卫专业档案。
12.及时向饭店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店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篇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仓管员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的消防安全由本单位的仓管负责。
二、仓管员为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要学习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四、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经常自查,消除隐患。
六、定期总结仓库的安全工作。
七、仓库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与使用和维护保养,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八、对仓库新的职员应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九、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装卸货物。
十、对仓库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表示清明,存放隔离,严防跑冒滴漏。
十一、注意抽风、散热,确保照明设备完好无损。
十二、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篇3:企业内生产工人防火防爆工作守则
1.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2.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
3.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5.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给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意挪用。
收货部制度
篇4:X仓库防火制度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各类加工场,禁止在库房内吸烟。
4、不准在库房内架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7、要将堆放的物品留有顶、墙、柱、垛等防火间距。
8、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的安全情况,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仓库要按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9、要熟练掌握所储存物资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及时参加灭救工作。
篇5:学校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内部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实行综合治理。
第三条: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总务洪荣东老师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二)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三)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四)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第五条: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一)重点要害部门主管领导和责任管理人对管辖区域内防火工作负责,应认真按照防火管理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认真保管处置;
(二)定期进行防火工作自查,一时无法解决的,书面报告校长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管理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第六条: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管,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6、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第七条:发现火情应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八条: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报告。若发现火情,全体师生员工要服从指挥,奋勇灭火,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第九条:凡在安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者给予奖励;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