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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有效地消除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基础建设的检维修管理。

三、职责

检维修由维修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四、程序

1.检维修准备

(1)编制检维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维修负责人要对检维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维修人员做好检维修机具和安全工具的准备工作。

(4)检维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及“动火管理规定”的标准。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气(包括惰性气体)设备,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的车间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

(6)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置换由所属车间负责处理。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2.检维修安全规程

(1)检维修人员对检维修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维修规定时,要持检维修任务单,由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方可施工。

(2)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维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要分别按照该工程安全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6)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7)检维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3.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要按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单制。车间所属的电气检修工作单由车间主任批准后电工办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确因生产需要非带电不可,应经电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由一名电工监护,一名电工作业。

(8)外线、杆等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线中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下面设制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在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同杆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9)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全面对工作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五、相关文件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规定》AQ-BZH-17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

篇2:学院(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院(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和我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为使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属建筑设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状态,创造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确保基建维修优质安全管理规范,特制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须每月对全院建筑的防水渗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沟、内外墙壁、天花地面、道路场地、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二、基建维修工程按修缮的程度和投资多少分为小修、维修、大修三类。小修(3000元以内)一般由使用部门报修或物业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由物管科上报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维修(3000-20000元)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维修计划进行的常规性、周期性维修(含养护),由基建科立项,报学院领导核准后由基建科组织实施,按维修审批单或施工协议验收审核进行结算。大修(20000元以上)是指损坏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根据学校使用要求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改造项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申请立项,也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维修任务,由国资办按规定程序招标后组织施工。后勤基建处和审计处必须对大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管,并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三、小修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按协议约定或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大修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维修必须分类建立施工台帐,大修必须在房产建筑档案资料中作真实记载。

四、所有基建维修必须严把质量关,小修与维修由后勤处物管科、基建科安排专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参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所有基建维修施工单位(人)必须对质保期限作明确承诺并缴纳保证金。

五、基建维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逐项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基建维修的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标、预算、合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防止基建腐败现象和滋长不正之风。

七、基建维修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不明、不符的单位(人)不得承担相应的基建维修工程。

八、基建维修要坚持按国家定额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算、审核。3000元以内工程十五天内完成审核,3000元-20000元工程一个月内完成审核,20000元以上二个月内完成审核。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3: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值班管理制度

校区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值班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岗所需时间及去向;

2、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

3、如发生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部主任和公司经理;

4、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停送电时必须由专职值班人员操作,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房;

5、所有值班岗位都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部主任同意;就餐时实行轮换就餐制,加强同班人员间的相互配合;

6、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向部主任申请,得到部主任同意后方能办理请假手续。

二、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

2、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①在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②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③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替班人时。

3、交接班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二)配电房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部主任:

①重点设备非正常地启停及其它异常情况;

②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③重点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④重要零部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⑤员工加班、调班、补休、请假。

2、下列情况报告经理:

①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修理;

②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

③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④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

⑤系统或设备的整改工程及外委施工;

⑥技术骨干、班组长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组织结构调整。

(三)配电房管理规定:

1、配电房应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值班和管理,送停电由值班人员负责完成,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室内保持照明、通风良好;墙上挂温度计,室温控制在40℃以下;

3、建立配电运行记录,每班巡查1次,每月细查1次,半年大检修1次,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经理;

4、供电回路操作开关的标志要明显,停电拉闸要挂标志牌,检修停电更应挂牌,非有关人员绝不能操作;

5、屋内禁止乱接乱拉电线,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实需要,须经动力通讯部主任书面同意后进行;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更改要经公司经理同意,并由公司上报总公司、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电力系统有关规程;

9、严格执行各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

11、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要加强对设备的巡查,当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按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及时作好记录;

12、配电房必须配备消防灭火装置并配置应急照明灯。

(四)人员操作制度:

1、维修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局、供电局关于高低压的规定进行安装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在潮湿的场地工作,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两个人在场;

3、停电维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

4、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6、清扫配电箱时,所使用漆刷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好;

7、开闭开关时,尽量把配电箱锁好,利用箱外手柄操作。

篇4:师范大学校区供电系统维修管理制度

师大校区供电系统维修管理制度

1、修理电器设备的员工须持有相关上岗证。

2、应熟悉校区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楼的电力总闸、每层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备用保险丝、消防总闸、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3、如部分楼层电力中断,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派人检查修理大楼供电系统。

4、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闸走廊及电梯的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的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5、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立即张贴通告,清楚地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停电完毕后,张贴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6、大楼内的总闸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7、大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地供电。

篇5:设备机械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对轴承运转磨擦生电的部位要勤检查、勤清扫,电机设备上不许有药尘、纸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积存;

二、外来工匠来厂修理,有关车间主任应先介绍有关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再进行修理;

三、危险工房内的机械设备需要修理,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搬至安全地区进行修理,确实不便拆卸的设备,要在消除危险因素后进行修理;

四、维修上药台、筑药台、压药台等生产工具,必须远离危险区。修理前必须清扫工作台上的余药,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再进行修理;

五、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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