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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具有生产资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2、包装等级与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质相适应。

3、包装的结构合理,肯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

4、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5、单件质量(重量)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质量良好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性能试验要求。

7、包装的构造和封闭形式能满足正常贮存、运输要求。

8、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不会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

9、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10、包装材质、衬垫和吸附材料与内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相适应,不会发生化学反应。

11、包装的内容器予固定,并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12、盛装液化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

13、盛装液化体的容器,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

14、包装封口形式合理,并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

15、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的百分比。

16、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17、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18、包装的防护材料及防护方式,应与内装物性能相容且符合运输包装件总体性能的需要,能经受运输途中的冲击与振动。

19、当内容器破坏、内装物流出时,包装所采用的防护材料及防护方式能保证外包装安全无损。?

20、盛装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找施。

21、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2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

23、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24、盛装爆炸品的包装,其内包装应能充分防止爆炸品与金属物接触,铁钉和其他没有防护涂料的金属部件不得穿外包装。

25、双重卷边接合的钢桶,金属桶或以金属做衬里的包装箱,应能有防止爆炸物进入隙缝。

26、钢桶或铝桶的封闭装置必须有合适的垫圈。

27、包装内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包括内容器,必须衬垫妥实,在运输中不得发生危险性移动。

28、盛装对外部电磁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29、内装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过包装容器允许的最大容积和最大净重。

30、包装上应标打危险品标志和危险货物贮存、运输标志,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1、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2、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应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篇2: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篇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具体内容: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篇4: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报废处理

1.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2.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篇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法人代表:

1、法人代表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列入本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4、建立自上而下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年终要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总经理:

1、总经理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队伍配齐、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配足。

4、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进出库房等规章制度,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巡查记录制度,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认真抓好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6、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安全意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100%,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以及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抓好落实。

三、安全生产科(责任人:科长)

1、在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科室、坑口、选厂、作业组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5、研究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6、按照各项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物资并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检验、更换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四、仓库保管员:

1、仓库管理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严格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手续,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数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3、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

5、逐日巡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科汇报。

五、使用单位(责任人:操作员)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2、按照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禁挪作他用或转让、转借他人。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4、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要及时地如实向公司报告,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和巡查登记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6、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岗位及环境整洁;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各种安全活动,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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