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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民医院网络直报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人民医院网络直报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管理,提高疫情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实行网络直报制度。

2、网络直报责任人,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3、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实行专职人员负责制,发现疫情,随时上网直报。

4、确保网络直报质量,填写数据必须符合网络直报的要求,报告卡与网络填写数据两者相符。

5、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不得延误。

6、网络直报系统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市疾控中心网络管理机构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计算机运行可靠、完整、安全;操作必须规范,确保运行质量。

8、网络直报计算机实行专职管理,专机专用,其它科室、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9、在使用计算机网络直报系统时,要符合保密规范要求,不得泄露使用密码,确保传染病信息资料的外泄。

10、计算机使用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将无关的软件和信息输入电脑。

11、使用计算机的操作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及网络的应用,熟悉网络直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系统管理要求。

12、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必须请医院信息科专职人员排障。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3、配合信息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篇2:企业(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要登记造册,做好固定财产登记,指定使用保管人,由使用保管人负责日常管理。

二、使用保管人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做好防尘、防磁、防潮、防震和工作,同时定期对计算机系统做好资料备份、系统升级和查杀病毒工作。

三、开启计算机时,应先开启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再开启主机;严禁在开启状态下进行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的电缆插接行为。

四、严禁在计算机前吃饭、吃零食、吸烟或其他可能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五、未经许可,不得挪用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需要引入使用的软件,须先进行病毒检测;定期进行病毒查测工作。

六、不得私自安装应用软件,安装应用软件必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系统管理员或科室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七、不得私自带优盘或软盘等设备联接单位网络,以免传播病毒,一旦发现病毒,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员安排杀毒,如确实需要交换数据,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在指定地点查杀病毒后再使用当前软盘或光盘。做好软件管理记录。

八、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计算机游戏软件;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玩电子游戏和播放娱乐影碟;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获取或传播*、淫秽作品。

九、存放有机密资料的计算机,依据中心《保密工作制度》,设置用户帐户和密码,使用人离开计算机时应注销登录或锁定工作站,防止无关人员盗用。进行用户登录时,应当确保没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十、不得在能够联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放机密资料。

十一、自行开发、购置和上级下发的软件,不准擅自复制外传,若需复制外传,需中心领导同意批准。存贮有数据的磁盘、磁带及报表,属单位内部资料,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调用数据,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得将复制外传。

十二、中心计算机仅限于为业务和管理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仪器配套电脑只能做仪器功能范围以内的应用,不能做其他用途。

十三、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工作站)领导和维修部门(科教信息科);维修维护过程中,先确保对信息进行拷贝,防止遗失;计算机软硬件更换需经科室领导同意,如涉及硬件更换或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中心领导批准;需要将计算机外送维修时,应确保无机密资料存放在送修计算机内。外来人员对计算机进行维修时,中心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四、使用人员在下班后要关好计算机及一切用电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五、违反本制度操作使用计算机,造成计算机财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由中心作出相应处罚。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计算机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篇3:粮局计算机维护管理制度

粮食局计算机维护与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管好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落实管理责任;为了优化计算机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了加强对计算机及应用软件的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时排除软件故障,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粮食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的维护是指对计算机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测和硬件配置、故障排除、文件清理、软件安装升级等维护事项,使计算机保持最佳运行状态;计算机的管理是指计算机使用人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软件的保管、局办公室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对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维护修理、定期检测的登记管理,以保证资产的记录真实,实物完整。

三、计算机的维护职责与分工。局内实行三级维护制,第一级为计算机使用人的维护,负责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维护;第二级为本局专业维护员维护,各科室计算机使用人要协助本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第三级为外来信息管理机构的专业维护,负责全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软件的维护工作。重大的硬件软件更新与维护,采取外来专业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更新和维护,本局专业人员协助。

四、计算机的管理职责与分工。计算机的使用人即是计算机的保管人,对配发到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相关设备负保管责任;各科室的科长或科长指定他人对科室内计算机辅助设备、软硬件负保管责任;办公室是计算机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按计划配发计算机设备。

五、计算机系统维护的任务。主要包括:实施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排除和恢复运行;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的维护工作。

六、计算机的资产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办公室负责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软件的技术档案管理,并对建立档案时的设备性能、状态进行登记,作出适当的评价;对随机带有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软件的技术资料装入相关档案。

七、计算机的备品备件管理。计算机的备品备件由专业人员统一管理,设置备品备件登记簿,由保管人员作出、入库登记;按日常维护需要,确定库存量,并申报购置;使用人员领用备品备件要在登记簿上签字并填写用途,经专业人员批准后,方可领用。

八、计算机维护的登记管理。登记管理是指专业人员对计算机维护的登记。各科室的使用人员,要进行维护记录,以掌握设备运行状态。

(一)计算机的定期检测与登记。计算机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常规性的检测,以测试系统的状态,以及硬件的完好率。检测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要认真配合。

(二)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与登记。本局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专业人员取得联系,以获得解决方案。专业人员在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作业时,应仔细询问操作人员产生故障的原因及现象,以便形成有效的维护方案。专业人员在对出现软件故障的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禁止随意删除计算机中的数据。若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出现不可恢复性错误,首先需要备份故障计算机上的数据,然后再进行维修操作,以免丢失数据。专业人员要将维护情况据实登记,归入计算机技术档案。

(三)计算机的修理与登记。对出现硬件故障的计算机,在保修期内,由办公室负责送修,在送修前,要经专业人员作安全检查,经安全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定点维修部门修理。超过保修期的故障计算机,由专业人员检测故障部件,确定后,提出修、购申请。原则上先在内部组织维修,内部无法修理的,报经局长批准,送外部修理部门修理。

九、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程序。要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文件丢失和对软硬件的损坏。不允许在未执行关机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关闭电源;不允许在开机状态下插、拔打印电缆,以免造成打印接口损坏。若需要更换打印电缆,需要在关闭计算机和打印后再进行操作。

十、及时查杀计算机病毒。在使用软盘、U盘、进行数据传递时,在接入计算机后,需要进行查杀病毒操作;当使用人员发现自己的计算机已被感染了病毒时,要启动计算机装载的杀毒软件进行杀毒;在杀毒无效时,要及时报告专业人员。办公室要及时查明全局所有计算机被感染的情况,选用合适的杀毒软件,组织统一杀毒,以保证计算机的运行安全。

十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软件丢失、损坏的报告与处理。使用人员要保护好自己使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工作时要随身携带,要注意防水。发现丢失和损坏时,要在发现的当天向局办公室报告,并书面报告丢失或损坏的原因。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和损坏,视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由办公室负责调查和处理。

所有淘汰或报废的计算机必须做到数据库内部不留任何数据和文字材料。

篇4:附四医院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院局域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三、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四、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五、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六、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七、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八、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篇5:附四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科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信息科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信息科,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信息科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提供统一的出口登录Internet,严禁采用其它方式上网。紧急情况下确需通过其它方式上网的,必须中断与内部局域网的连接,以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流和遭受恶意攻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信息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信息科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信息科,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信息科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信息科办理。

7.2.2信息科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信息科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信息科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信息科负责发放。

7.2.5信息科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信息科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信息科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信息科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信息科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信息科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信息科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信息科备案,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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