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驾驶员做好开车前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证件、标志是否齐全有效,燃料是否充足,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易损配件、工具是否备齐,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携带,做到有备无患。
二、监督驾驶员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不违章作业、不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
三、押运员在车辆罐装和卸货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精心操作,熟悉罐装的各个环节,不得离开现场,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作业中禁止烟火,做好装卸前后的监督检查。
四、运送原料和产品时要注意周边的动向,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偶尔与驾驶员说说话,解除疲劳,严禁在押运途中打瞌睡。
五、经常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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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七、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八、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九、不泄露公司产品销售、材料采购渠道和生产技术,严守公司机密。押运员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篇2:危化品装卸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装卸工应自觉遵守、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装卸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了解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包装容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不违章和冒险蛮干,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的生产指挥、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
二、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按规定穿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三、装卸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同时做好装卸前对防静电装置、电器设备、管道阀门、装卸工具,附近有无动火和吸烟、危险车辆是否戴阻火罩等项检查。
四、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货物装卸区,禁止携带火种,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域。装卸易燃易爆货物时,应穿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五、高温季节装卸危化品时,当作业现场温度超过35℃,应停止装卸。如必须装卸时,须用凉水喷淋现场,待现场温度降至30℃以下,方可作业。如遇雷鸣、闪电应停止作业。
六、装卸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通风良好,场所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要求,并有防静电与避雷装置,严禁在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七、在装卸遇危险时,要及时判断所产生的后果,紧急采取有效措施,并向领导汇报和报警。
八、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装卸过程中散落在地面上的危险货物,及时清除干净,对设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篇3: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篇4: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厂、车间。
2 管理职责
HSE管理部负责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管理;负责监督公司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的落实。
3 管理流程
3.1 在有毒单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掌握各种急救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急救知识。
3.2 各单位的有毒有害区域或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围栏、警绳等,以提醒人们注意,禁止接近。
3.3 因工作需要,进入有毒区域或危险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懂得足够的防中毒常识及中毒后的急救办法,配戴并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监护。
3.4 外来人员进入有毒区域时,必须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按规定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3.5 任何人员进入有毒有害区进行工作之前,必须经安全人员允许,采取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办理工作票。
3.6 凡可能泄漏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易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有毒有害区域或地点,应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特点,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和正压自给型空气呼吸器,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和维护,确保完好使用。
3.7 各地点存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达到质量合格,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摆放整,存放在取用方便的防护用品柜内。
3.8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建立使用台帐及交接台帐,以保证防护用品能长周期、高效率地使用。
3.9 凡介质为有毒有害的容器、管线与设备,要加强安装及检修质量,运行中认真加强巡检、操作,决不能超过设计参数。
3.10 凡在有可能泄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区域内作业,均需按设计要求安装固定式报警器具及急救设施,如毒物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并保证其良好运行。
3.11 凡固定报警器具及急救设施有损坏、失灵等不能给员工提供正确信息时,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修复、校验合格。
3.12 固定式报警器具及急救设施的修复,校验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在要求时间内对报警器具及急救设施进行修复、校验完好,并出示修复校验记录。
3.13 移动式或便携式报警器具及防护用品在使用单位所建立的台帐,要记录及时、清晰、准确。
3.14 凡进入容器等设备内,均需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做好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入内工作。
3.15 对于处理有毒有害介质的装置,在检维修前,应将设备、管线中各种物料清除干净,并进行气体置换,在气体采样检测符合要求时,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3.16 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3.17 凡可能发生中毒事故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
4 相关文件
4.1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4.3 GB/13733-92《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5 记录
无
6 术语和定义
无
7 附则
本规定主要编制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编制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09-2011。
本规定自2011年07月10日起正式执行。原《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管理规定》(Q/GL-HSE-009-2009)同时废止。
篇5:化工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政策和制度,审定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技术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10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
11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