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锅炉房交接班制度(6)
学校锅炉房交接班制度(六)
一、在管理员或科长的监督下,双方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
二、交接班人员在下列情况下不准交班:
1.不向喝酒和生病人员交班。
2.如交班前发生事故,要在事故处理完后进行交班。
3.煤斗煤贮备不够,灰斗炉渣未清不交班。
4.交班时锅炉及附属设备故障尚未排除时不交班。
5.工具不齐全,卫生不整洁不交班。
三、接班人员应做到:
1.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岗。
2.接班前保证休息,不准喝酒。
3.交接班前发生事故,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妥善处理。
4.审阅运行记录,对安全运行和设备进行较全面检查,并在运行日记上签字。
篇2:会馆锅炉房交接班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锅炉房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压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2.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
3.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二)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四)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五)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七)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八)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篇3:学校锅炉房水处理交接班制度
学校锅炉房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化验、检测所用的仪器、器具等清洗干净,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清理现场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二、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对软水、循环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分析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三、接班人员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交接现场,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查阅化验记录,并与交班人员共同对规定项目进行现场化验分析认定,在符合交接班规定的情况下,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交班时如遇故障或事故,应待故障排除或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处理故障或事故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予积极协助。
五、接班人员如未能在规定交接班时间到达现场而影响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视情处置,但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以脱岗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