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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氧站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人民医院氧站管理制度

一、氧站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从事氧气管道设备检修、维护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氧气性质,站内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理论和实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非站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

四、氧站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取暖。

五、氧站系统中的设备和附件等均应禁油,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严禁带压操作。

六、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七、排除漏气故障、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道内无压力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八、氧站内温度应控制在10-38℃,氧站内浓度不超过23%。

篇2:制氧站缺氧作业管理制度

我车间在进入缺氧的环境进行工作时,如氮气储罐、保冷箱等设施,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58-88制定本办法。

1.使用范围:天元气体公司所有员工及所有外来相关工作人员。

2.工作对象:氮气储罐、氩气储罐、液氮储罐、液氩储罐、保冷箱,氮气、氩气管道。

3.根据工作计划与内容,在工作前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措施,执行临时作业制度。在各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前不得进行工作,具体防范措施可根据工作内容选择以下方法制定。

3.1监测人员必须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并且应定期标定、维护。确保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3.2在以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分析该环境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22%。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3对由于防暴、防氧化不能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3.4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

3.5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3.6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3.7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8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3.9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3.10如果作业现场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

3.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做好标志。

3.12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3.13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3.14对已患缺氧症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篇3:充氧站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充氧站安全管理、检查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

2、内容与要求

2.1安全生产管理:

2.1.1氧气为无色无味的助燃气体,化学性能异常活泼,与乙炔、氢、甲烷等可燃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压力超过了3Mpa的氧气与油脂接触,能发生猛烈的燃烧与爆炸。

2.1.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

2.1.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有站长负责,安全技术负责人具体实施,安全员全面主管,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共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

2.1.5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做好气瓶的收发、检查、充装、复验、贮存、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让用户用上质优安全的氧气。

2.1.6坚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安全生产值班,选择责任

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会处理突发故障的人参与值班,昼夜二十四小时站区不准无人。

2.1.7氧气充瓶台、仓库内严禁存放油脂、可燃物,严禁氧气瓶与其它可燃气体及相抵触的气体、物资混放、混运。

2.1.8氧气充装贮存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要设置醒目的防火禁油标记。

2.1.9站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有严格的安全动火措施。

2.1.10氧气充瓶台及储瓶区域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

2.1.11站内有关设备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测试,做好记录。

2.1.12厂区架空氧气管道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厂房内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装置。管道的法兰、螺纹接口两侧应用导线作跨接,电阻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2.1.13防火防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法规。

2.2安全教育:

2.2.1上岗前安全教育:新职工进站首先要进行安全知识、安全管理的教育,进站人员和新职工上岗前应有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

2.2.2日常安全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1-2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并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上发生事故案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2.3特殊岗位安全教育:上级举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班时,应积极选派人员外出培训或复训学习。

2.2.4其它安全教育:对临时进入作业区改造、维修人员,进站前应全面进行安全教育。

2.3安全检查

2.3.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二次,由站长组织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现场文明卫生和门卫纪律等进行综合检查。

2.3.2季节性检查:每年四次,由站长组织,按照季节特点,结合公司(站)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2.3.3日常检查:每天由安全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对设备、设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2.3.4专业性安全检查,压力容器、机动车辆、消防器材、电器设备、气瓶、安全附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证,专业性检查可与综合性检查结合进行。

2.3.5凡是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都应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2.4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发放,应符合防静电,防火花要求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上岗操作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

2.5事故处理:

2.5.1发生伤亡事故按GB64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抢救,并根据事故大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重大伤亡事故应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登记表、事故报告单,事故调查期间,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等。

2.5.2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5.3发生火灾、燃爆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2.5.4不论事故大小,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未遂事故应一样找出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整改。

2.5.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检查考核:

3.1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站长每月检查一次。

3.2检查情况列入年度奖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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