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医院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医院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各类物品、药品供应及时、齐全,器械、设备性能良好,为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寿命。

1、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在护士长指导下,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做到每天交接班,如基数不符,必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3、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每季)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清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4、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药品应根据种类和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每季)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在残余液登记册上记录。

篇2: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二、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其包装、标识、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做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鼠、防蚊蝇、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时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篇3: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及灭菌管理制度

一.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并须经高压蒸气或高效化学灭菌。

二.各种手术备用物品均应保持清洁,定期检查手术器械关节是否锋利,钳、镊是否密合。手术用过器械物品均应彻底清洁后(有菌器械先消毒后清洗),整理包装送去灭菌。

三.无菌物品必须在无菌区专柜内贮存。室内应通风、干燥、清洁无尘、无杂物。

四.无菌物品必须定点、定位,按消毒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标记清楚。有效期为7天,霉季5天,细菌检测每月1次。

五.无菌包一经打开或无菌溶液开瓶后超过12h即不能使用。无菌台准备后超过4h不得使用。无菌包不应超过30cm×30cm×50cm。包布应大小适宜,无破损,内外包布均应有化学消毒指示剂以鉴定灭菌效果。

六.手术器械尽量不采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如必须选用高效消毒液消毒,应保证消毒液质量、浓度和浸泡时间,浸泡时应打开钳的关节,每周更换消毒容器及溶液,标记清楚。无菌物品生物检测每月1次,需有据可查。

七.无菌肥皂水、刷、小毛巾等打开24h后须重新消毒。泡手桶每周消毒,泡手酒精每周过滤并每日测比重,保持在70%~75%。PVP-I应记录使用次数,定时更换(一般80次即须更换)。医护人员手指每月作细菌检测1次,需有据可查。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