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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钢公司相关方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并对其施加影响,以改进其环境行为,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的管理。

3、术语

3.1相关方:本厂以外的供方、承包方、服务方等。

3.2供方: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货物的运输方。

3.3承包方:设备检修方,协力方,废旧材料、设备处理方,基建技改项目的合同乙方。

3.4安措:安全专项技术措施的简称。

3.5施加影响:宣传教育、文件传达、签订协议、现场监控等。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控制情况,负责对安措相关方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负责对承担特种作业的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及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对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相关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3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行提货、产品运输、钢坯、煤炭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4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运输中的相关方施加安全的影响。

4.5各单位负责对其相关方施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5、工作程序

5.1相关方的识别、分类

各单位及时识别出本单位的相关方并进行分类,填写《相关方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对相关方进行更新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5.2相关方资质查验

5.2.1生产设备部在按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推荐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时,应对其资质进行查验,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等;对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资质进行查验;负责对协力检修相关方资质进行查验。

5.2.2安全环保部对安措的承包方资质进行查验;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其资质进行查验。

5.2.3采购部门负责对材料供应及运输的供应商,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的资质进行查验。

5.2.4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的资质进行查验;在基建、技改期间,每年将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报安全环保部,对新增加的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5.3相关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各单位识别出相关方在其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具体按《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5.4控制方式及内容

5.4.1各主管单位与相关方通过合同或协议,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5.4.2生产设备部对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方,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施加影响。在设备检修及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影响,要求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严格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规定。

5.4.3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写进安措合同或协议中,以约束相关方在厂内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时所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在合同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协议。

5.4.4采购部门对原材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在废旧材料的回收处理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对运输的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对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

5.4.5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施加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写入合同,对施工现场的水、气、建筑垃圾、噪声及周围的环境强化管理。

5.4.6办公室对生活垃圾运输中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应在合同条款中注明相关方必须遵守安全环保卫生法律法规,

5.5检查与评价

5.5.1各单位监督控制与本单位有关的相关方遵守公司规定情况,对于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相关方,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职能部门,同时按按《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5.5.2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控制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篇2:宣钢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维护、检修、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能力,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验收、报废。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档、检修和报废等;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计划的制定,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

3.2生产安环部主要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及管理制度。负责基础设施检修、维护时与生产之间的协调与调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3.3办公室负责生产性基础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

3.4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性基础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状态监测。

3.5分管设备副总负责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3.6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及报废的最终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配置

4.1.1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配置申请,并在申请书上写有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技术部负责采购。

4.1.2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技术部负责具体和组织实施,经生产总经理确认批准后加工。

4.1.3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公司采购部根据部门的需求填写《物资采购计划》,按《采购控制程序》购进,经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办理入库手续,由使用部门开据领料单领用。

4.2设备的验证、建卡及出入库。

4.2.1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公司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在《设备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共同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于特种设备的验收由公司生产部联系有关具有验收资格的单位进行验收)。

4.2.2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公司使用部门将信息反馈到采购部,采购部供应员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并于《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并在《设备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⑷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填写领料单,并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编写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应设备的运行,和交接记录。

2、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做到每台设备、条条管线、每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凭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4、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技术学习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5、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a、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b、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f、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盘车和保养,使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将备用设备拆体使用。

6、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经处理时,需记于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维修工要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4.3、设备的维修制度及检修事项

1、设备的维护。

⑴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按所分区域,搞好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⑵搞好每班两次设备巡回检查,一次不巡回检查罚5元,并且详细记录设备状况及运转情况,一次不记录为5元。

⑷杜绝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处扣责任人5元。

⑸凡因设备故障,不及时检修处理,拖延,致使设备带病运行,发现一台次扣除30元。

⑹按下达的计划,按时完成设备,备件制作任务逾期完不成者每项次扣责任者10元。

⑼公司各单位电工负责公司电仪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仪设备正常运行。

⑽负责所需备品备件编报工作,每月18日前将计划呈报公司生产部,要求所报备件规格型号准确齐全。规格、型号不准,造成采购失误,视情节处理。

⑾负责检修现场废旧物清理,并及时将换下的废旧物资回收、交仓库或与值班人员交接,造成流失,按价赔偿。

⒀负责完成临时性指派的任务。

2、设备检修。

⑴设备在检修前各责任人必须根据自己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提前呈报所需备品备件。

⑵每月18日前,如未向公司技术部呈报设备件计划的,按不需要备件对待。

⑶凡因备件影响检修和检修质量的,根据影响生产情况进行处罚。

⑷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关,凡因工作不精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⑸如备件计划未报,需报急件每次罚责任人5元,造成影响生产停车的罚50元。

⑹设备投运后,如发现运行周期短,将对检修责任人严格考核。

⑺设备修好后,必须认真填写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所更换的备件作好记录。

⑻如发现记录不表或未作记录的每台次扣责任人10元。

3、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为安全顺利地完成检修任务,特对以下检修岗位作出规定:

⑴有易燃物的地方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设专人看管。

⑶在检查用电时必须通过公司生产部电工。

A、临时用电程序

a、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向公司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安全员人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b、内部临时用电单位凭批准的《临时用电申请表》由公司生产安环部维修班长安排电工接好供电。

c、内部临时用电部门结束用电后,部门负责人应通知电工,及时拆除线路,清除安全隐患。

B、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a、内部临时用电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专人监护,外部临时用电应严格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检。

b、临时用电的线路铺设应规范牢固,器材应合格。

c、临时线路的装设考虑电力点平衡,用电设备应实行逐级漏电保护。

d、临时线路应有开关控制,设备保护接零,设围栏标志牌等安全措施。

C、要求与考核

a、公司生产部接到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及时供电,未及时办理的处罚公司生产部10元。

b、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电工为直接责任人。

c、外来临时用电纳入电工巡检范围。电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向公司生产部汇报备案,限期整改,否则予以断电。属电工巡检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d、临时用电单位无批准的《临时用电申请表》用电的,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e、内部临时用电结束后,线路未及时拆除,处罚部门负责人10元。

2、设备巡检台帐的规定

⑴台帐填写要求:

a、凡值班维修工必须按巡检项目进行登记。

b、按表格或说明进行填写,做到填写情况属实、字体工整、书面整洁。

c、每天由巡检人按巡检时间项目进行巡检签字。

⑵考核办法

a、值班维修工每天必须按台帐要求进行巡检、填写每缺一项次处罚10元。

b、岗位签名必须认真负责,根据台帐中设备状况栏情况进行签名,情况属实,正常签名,一次不签名罚5元。

(五)、设备检修的分类

1、月度检修:在生产运行中,针对部分容易发生堵塞,内、外漏或达不到工艺指标的设备进行检修。

2、年度中修:在整个生产设备中针对部分维修难度比较大的设备进行彻底维修,确保恢复设备的正常功能。

3、年度大修:对生产中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包括对技改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设备的报废

公司设备申请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规格特殊,其零件不再生产、确实难以修配的生产设备。

b.因生产结构调整或生产工艺改造而必须拆除又无法调整、销售的生产设备。

c.主体结构陈旧、破损严重、经大修仍不能恢复其性能者或根本无修理价值的生产设备。

d.生产能力低、能耗量大,继续使用很不经济,而国内已有新产品可供更新的生产设备。

e.已满使用年限,且磨损程度在80%以上,无继续使用价值的生产设备。

1、对于不能通过维修、改造而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报废台帐》,设备副总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作相应的记录。

2、报废的设备必须挂报废牌。

(七)、发生设备事故需停车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及人员紧急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有关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并妥善处理,重大设备事故需由公司生产安环部将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做相应的记录。

(八)、以上所有考核,不免除对出现问题制定相应措施的要求。

篇3:某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烧结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定义

3.1.1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避免伤亡和免遭职业危害的技术手段,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3.2管理职能

3.2.1各车间、科室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管理上要认真贯彻执行《烧结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管理办法,不准擅自改变发放标准,如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上报烧结厂安全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准执行。

3.2.2安全科建立健全烧结厂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台帐。对所发放和职工领用的防护用品逐项登帐记录,严格掌握发放标准。

3.2.3各车间、科室安全员在每月二十日前将下月的领用计划报至安全科,审核批准后,凭领料单到安全科领取防护用品。不准虚填假报,多领防护用品,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3.2.4超标准领用的,车间、科室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批准领取后方可发放。

3.2.5安全科要按各部门领用计划,按公司劳保标准审核后报安全监督处,劳保用品到厂后,对进厂数量、发放明细进行统计,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2.6新分配进厂职工,要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凭公司企管处(人力资源科)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领用所需防护用品。

3.2.7外单位实习人员、施工人员来厂实习和施工时,所有防护用品执行协议要求,烧结厂不予借发。但标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否则不准进行实习和施工工作。

3.2.8劳务工的发放标准参照烧结厂职工标准执行。外施工单位的保驾护航和承包人员,原则上由其单位自行发放或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3.2.9烧结厂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防护用品,不准故意损坏,如:摔砸、坐安全帽;工作服不系扣等。如发现人为损坏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考核。如在使用期限内遗失者,按原价进行考核。

3.2.10职工自领用之日起,领用在三个月之内调离烧结厂的,应将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棉服、雨具、防护鞋、防护镜、安全帽)退回,丢失或损坏的按价格和新旧程度进行赔偿。

篇4:某烧结厂煤气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二、术语:

2.1呼吸器:个体安全防护器具,由气瓶、压力表、减压器和面罩组成。主要用于煤气环境下的作业防护。分为空气呼吸器和苏生器。

2.2检测仪:检测一氧化碳或多种气体含量的仪器,主要用于设备、设施气体含量检测分析。

2.3CO报警器:监测一氧化碳气体含量的仪器,主要用于作业环境一氧化碳含量超标报警。分为固定式和手持式两种。

三、管理职能:

3.1安全科是煤气防护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煤气场所配制使用呼吸器和报警器的审核、组织检定及管理。

3.2每期防护站负责报送本厂呼吸器的气瓶充填和管理,并做好按时报检和定期检查工作。

3.3报警器使用部门负责做好使用管理和按时报验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由安全科对呼吸器和报警器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4.2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验记录管理台账,对所使用的呼吸器气瓶、压力表、报警器要按时限上报检验。

4.3煤气防护用具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呼吸器只能作为人员防护使用,严禁其他用途的使用。

4.4报警器检定周期为一年,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三年,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为半年,未经鉴定和存在问题的用具禁止使用。

4.5煤气防护用具的检测、检验、维修、更换部件等发生的费用,均计入成本。

五、检查和考核:

5.1发现呼吸器非正常损坏,应按损坏部件价格进行赔偿。

5.2呼吸器及报警器丢失或配件丢失,应按丢失部件价格进行赔偿。

篇5:炼铁厂设施设备大中维修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炼铁厂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的管理,实现炼铁厂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实现生产效益最大化,提高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使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生产用设备、设施的大、中、维修。3定义3.1大修:是指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达到大修周期,主要构(部)件损坏(磨损、腐蚀、疲劳、变形等)或有严重隐患,以恢复其原有性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可根据需要实施工艺技术改造。3.2中修:是指按照一定的修理周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系统修理,包括修理有关的附属设备及维修的全部内容。可以更换部分主要和关键零件、构(部)件,也可进行局部设备设施改造。3.3维修:是指修复小损小坏,保持原有设备、设施完好等级的经常性或局部修理。4职责4.1设备科是炼铁厂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查、调整和控制炼铁厂年度、月度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中、维修工程费用计划;根据厂规定,参于公司装备处组织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签订、审查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经济合同;制定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方案,负责组织维修、中修工程竣工验收。4.2各车间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制定初步修理方案。5管理流程图各车间大修计划汇总分析调研报批厂领导大修计划确定方案及预算编制

竣工验收过程监督实施立项审报装备处

总结资料存档保设备有效运行结算6内容及要求6.1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计划管理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计划是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计划实行年计划、实施前报告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6.1.1设备、设施大修计划的编制6.1.1.1炼铁厂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主要依据设备、设施的大修周期、技术状况、薄弱环节和隐患、改造情况进行编制。6.1.1.2每年10月份,炼铁厂根据装备处的总体要求,下达编制下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通知。6.1.1.3各车间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本车间下年度设备、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包括:设备设施名称、技术状况和主要存在缺陷、修理内容、经济效益测算、修理时间和工期,按要求报厂设备科。6.1.1.4设备科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编制方案,做出概算后,上报装备处批准。6.1.1.5、设备科对大修方案、材料、备件计划进行审核后,编制出预算,向公司主管经理报批。6.1.1.6计划外大修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各车间向厂领导审请。6.1.2设备、设施中修、维修计划的编制6.1.2.1设备、设施中修、维修计划的编制程序同大修计划。6.1.2.2各车间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修理内容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设备科。报告须附修理方案。方案应明确设备设施名称、主要缺陷、修理内容等。6.1.2.3设备科根据报告内容进行调研、审核完善方案,编制预算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6.2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费用管理6.2.1设备、设施修理费是指各车间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6.2.2设备、设施修理费实行归口管理、专业负责、总量控制的方式。设备科是修理费计划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各车间的设备、设施大、中、维修费由设备科统一掌握使用。6.2.3大修理审报标准:6.2.3.1已经达到大修规定的周期或完成一代设计使用寿命。6.2.3.2设备主要部位损坏严重或设备出力达不到90%,中、维修不能恢复者。6.2.3.3设备精度下降,严重影响产品质量。6.2.3.4建筑物大修理按钢铁企业建筑物大修理立项标准执行。6.2.3.5对于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或能耗高、技术装备落后的,即使经过大修理,其性能和经济效益仍得不到改善,且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者(工业炉窑除外),应列作更新改造项目或进行改造性大修理。6.3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管理6.3.1工程开工前,设备科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送达装备处审核并签订《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合同》。6.3.2工程开工前,安全科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方案》,设备科审核后报装备处、安环处审批备案。6.3.3设备科根据备件、材料准备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确定开工日期,填写《设备、设施大修工程开工报告》报公司逐级审批,填写《设备、设施中、维修工程开工报告》报装备处审批;编制大修工程综合网络进度计划;编制设备、设施大、中、维修工程施工方案和重点技术组织措施报装备处。划分施工场地和水、汽、气、电源接点;制订技术质量标准;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风险交底(《安全预评价》)。6.3.4备品备件及材料:6.3.4.1设备科提出备件及材料计划送到库房进行采购,库房要按施工进度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到货;各车间、设备科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产生的记录及产品合证等资料由各车间收集整理纳入竣工资料。6.3.4.2施工单位根据需要与各车间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构配件预组装、试运转,并做好记录。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后,业主单位验收保管。6.3.4.3主要、特殊材料代换需经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同意后,报请装备处备案。6.3.5拆除废旧材料、备件、设备等按指定地点堆放,各车间代保管,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6.3.6因施工现场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内容及工期的变更,由设备科报装备处审核备案。6.3.7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大、中、维修工程须制订施工方案、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制订设备科审核,包括:施工场地占用、施工机具布置、施工布局、设计说明、施工工程进度和施工人员工种配备等。6.3.8开工前由各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场地清理,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6.3.9进行危险作业或在易燃、易爆区域施工,执行炼铁厂相关专业管理规定。6.3.10设备试运转及试车组织6.3.10.1单机设备试运转由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施工单位负责共同协调进行。6.3.10.2联动试车和负荷试车由各车间组织,施工单位参加。试车前各车间和施工单位联合检查润滑、冷却及其它活动部位是否有障碍物后,经确认安全,由各车间操作人员开车,施工单位配合并处理试车问题。6.3.11施工完成后,由各车间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地净、文明施工。6.4大、中、维修工程质量控制6.4.1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共同管理质量工作。6.6.2各车间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负责。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施工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质量标准的变更负责;对备件、材料质量把关;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提出代用意见;对施工中出现的设备缺陷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方案;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纠纷提出处理意见,产生记录,各车间负责现场监督管理。6.6.3施工单位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6.6.4工程招标或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由各车间及设备科共同提供修理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核批的设备检修规程相关规定或施工图纸中的技术要求等,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技术质量协议书。6.6.5各车间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凡未达到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处理合格或能够保证设备正常生产时,方准予交工。6.6.6对大、中、维修加改造的项目,必须经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审批,提出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6.40施工单位应有专业质量检验人员。对使用的材料、备件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填写自检记录。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保证工序质量、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6.41隐蔽工程由各车间及设备科技术人员、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6.7施工单位自作主张造成返工,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各车间配合人员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施工单位返工,其损失由各车间承担。各车间配合人员拖延对隐蔽工程或项目的质量检查,致使工程不能及时隐蔽,影响工程节点或拖延工期,由各车间承担责任,设备科提出处理意见。6.6.8施工单位未按有关技术质量规范施工发生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主管部门根据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6.7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6.7.1工程竣工验收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各车间和设备科签署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意见。6.7.2参加验收的单位根据施工质量标准及炼铁厂技术人员签字认可的质量检验记录、试车记录等资料对现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做为工程结算依据。6.7.3工程竣工资料由炼铁厂设备科收集、整理、归档,并进行工程总结,于竣工验收一月内将相关资料报装备处。6.7.4工程竣工资料均为合格有效文件,主要有:项目工程立项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单、试车记录、工程总结、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材料和备件合格证明资料、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图纸或施工项目清单、质量标准变更记录、施工变更或经济签证。6.7.5设备科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结算。7质量记录7.1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2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检查记录7.3设备单机试车记录8考核8.1违反6.1.1.3扣责任单位100元。8.2违反6.1.2.2扣责任单位100元。8.3违反6.3.4.1扣责任单位100元。8.4违反6.3.5扣责任单位100元。8.5违反6.3.8扣责任单位100元。8.6违反6.3.10.1扣责任单位100元。8.7违反6.6.2扣责任单位200元。8.8违反6.6.5扣责任单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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