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炼铁厂材料备件计划申报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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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炼铁厂材料备件计划申报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目的

规范全厂各车间的材料备件计划的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使其计划申报流程清晰,相互之间责任明确,高效能满足各车间的生产所需。

2使用范围

炼铁厂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备件计划。

3材料备件计划申报要求

3.1各车间在申报材料备件计划时,根据生产、计划执行与车间库存的材料备件情况,要有依据、有核算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全面。要本着实事求是、物尽其用的原则,杜绝浪费现象,减少库存资金,并确保本单位材料与备品备件计划符合工程和维修生产需要。

3.2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计划中,所申报的材料必须附准确的计量单位,如:钢材、油脂、石棉板等材料单位必须为公斤、吨,不得用根、捆、桶、卷等计量单位。

3.3主要材料备件或大型的材料备件在申报计划时,必须注明上次更换的日期和下次使用的日期,以便设备科根据寿命管理原则合理利用资金申报材料备件计划。

3.4各车间所申报的备件计划,图纸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绘制和查找,并附到材料备件计划中。

3.5根据公司新《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备件及时供应,要求将通用备品备件(水泵、皮带机、行车、电葫芦等备件)计划按季度上报,因此,厂各单位在每年的2月10日前、5月10日前、8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分别上报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和下年度一季度的通用备品备件计划。

3.6根据炼铁厂2008年11月21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规定,设备科每月20日前将材料备件计划交总计划员的要求,要求各单位需在每月的10日前将本单位下月所需的材料备件计划交于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各车间申报计划一式两份,由车间主任和设备主任签字报设备科。月度计划必须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

3.7特殊急需的材料备件计划执行计划执行炼铁厂2008年11月21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

3.6材料备件计划审核

3.6.1审核程序

区域组长设备主任车间主任设备科专业技术员计划员设备科长设备厂长总计划员

3.6.2专业分为:机械类、电器类仪表类、自控类、液压类

3.6.3专业审核负责人及其责任

机械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机械类材料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并负责所核定备件的配图工作。

电器仪表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电器类仪表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自控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自控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液压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液压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3.6.4在审核计划时,计划人员如发现某些计划的名称、规格型号不全、不清、不明时,各车间设备主任应积极、主动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材料及设备、备件规格/型号,并确保正确无误,否则因型号、规格不全、不正确造成的损失由本车间自行负责承担。如造成浪费或影响生产处以价值的的20%罚款。

3.7材料备件计划申报管理

3.7.1各车间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如无特殊情况,考核责任车间500元(10分)。

3.7.2材料备件计划不按规定要求申报,影响整体计划申报,考核责任人50元(1分)/项;

3.7.3各车间的材料备件计划必须有车间主任和设备主任签字审核,缺一方签字考核责任车间200元(4分)。

3.7.4对未报备件和材料计划而引起设备停产或检修不能更换扣车间5000元(50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版本作废。希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如各个环节有误扣个人或单位的工资。

篇2:某炼铁厂机旁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机旁备件完好无损,使用时能及时安装并保证备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范围内存放于各区域的各种机旁备件;

3.职责

3.1设备科、厂库房是机旁备件的主要管理部门;

3.2各车间设备主任、区域组长是机旁备件的主要管理人员;

4.制度内容

4.1设备科、库房人员将各种备件交付于区域,由接收人员签字后即进入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4.2各区域组长应将机旁备件安排专人卸于现场定置图指定区域内并分类摆放整齐,并按说明书规定对备件进行有效包裹及保温防冻,以防雨淋、受潮、受冻等;

4.3卸于现场的机旁备件,各设备主任和区域组长应及时填写台账,并在备件上挂卡片,标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它注意事项等内容;

4.4对于本区域的机旁备件,各区域组长应按说明书及设备科专业人员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润滑等工作,检查完成后即时填写相关台账及记录,做到账、物、卡一致,记录完整。

4.5对于有使用寿命及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机旁备件,各区域组长应按要求进行存放保存,防止损坏、丢失,必要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6对未办理出库手续的机旁备件,在使用前应先办理出库手续;

4.7对于机旁备件,各车间和区域应每月盘点一次,盘点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数量、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8对于本区域内机旁备件,各区域人员均无权外借,如需外借时,需按炼铁厂相关制度执行;

5考核

本制度为炼铁厂内设备管理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补充制度,各种考核均服从于其它各种相关制度考核内容。

篇3:某炼铁厂设材料备品备件协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做好备品备件的供应管理工作,避免与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之间发生纠纷,要求A类的材料、备品备件在采购前签订技术协议,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寿命,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规程所设计到的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管理。

3职责

1.1本规程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厂领导审批;

1.2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和公司装备处和供应公司等有关管理部门协调执行;

1.3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由设备科计划员和相关技术员负责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的技术性能和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我厂实际生产需要;

1.4本规程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协议由设备科长和设备厂长负责监督执行。

4引用文件

本文件发布时,所引用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单位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5内容及管理要求

5.1需要签订协议的材料备品备件明细

5.1.1炉顶设备:布料溜槽和各种耐磨衬套、均压阀、均压放散阀、上下密胶圈、数字油缸主要大型备件等;

5.1.2热风炉设备:热风阀等各种热风系统大型阀门,大型波纹补偿器等;

5.1.3槽下设备:筛底(包括各种梳齿筛底、棒条筛底、陶瓷筛底等)、耐磨衬板、给料机、激振器、液力偶合器、滚筒、输送带等;

5.1.4炉前设备:泥炮油缸的修复、钻头、钻杆、膨胀器、风口小套等;

5.1.5除尘设备:各种滤袋,DN250以上的球阀、盲板阀、蝶阀、插板阀等,除尘耐磨管道、加湿卸灰机、给料机、煤气膨胀器等;

5.1.6原料设备:输送带、各类滚筒、各类托辊等、液力偶合器、振动筛、筛底(包括各种梳齿筛底、棒条筛底、陶瓷筛底等)等;

5.1.7水泵设备:各类水泵、叶轮、转子等;

5.1.8铸铁设备:铁模、链板、滚轮、减速器等;

5.1.9行车设备:抓斗、减速器、滚筒、滑轮组等

5.1.10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对于大型的、重要的、数量大的材料备件,如果是新进我厂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稳定、有序运行,库房应协调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和我厂签订技术协议。

5.2材料备件协议的管理要求

5.2.1以上所涉及到的材料备件,库房管理人员应积极协调供应公司或装备处等相关处室,督促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和厂设备科签相关订技术协议。

5.2.2设备科计划员和技术人员在签订技术协议时,要考虑到我厂的实际生产要求,要能满足我厂的生产特性,和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要讲明白我厂的实际要求,共同协商解决碰到的问题;

5.2.3设备科计划员和技术人员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协议中的材料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采购数量要清楚、详细明了,不能含糊其辞,要符合行业标准;

5.2.4技术协议最少为三份,设备科留存一份、存档一份、供方一份,如要增加份数,再另外协商。

5.2.5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到位后,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通知设备科相关人员验货。验货时,技术人员必须遵循技术协议的要求验货。

5.2.6验收好的材料备件,在没有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

5.2.7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安装到现场设备上后,使用单位应跟踪记录,备品备件的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材料备件的使用状况,包括安装时间、安装数量、使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等。在使用当中,如发生质量异议,应及时向设备科反映情况。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应立即去现场查看备件运行情况,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联系厂家解决。

5.2.8对于签订技术协议的材料备件的出库,库房管理人员在出库前应征询设备科管理人员的意见,对于在生产中不能满足我厂生产实际需要的产品,应和厂家或者供应商按照协议协调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对于无法协调解决的,应通知装备处相关处室协调解决。在协商好解决方案后,方可出库。

5.2.9协议中的材料备件所涉及到的单位,各车间应积极配合设备科的管理,不得在实际操作中弄虚作假、互相推诿,如有发现在工作中执行不利的情况下,将按厂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单位和个人。

篇4:炼铁厂废旧材料备件备品回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物质“零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2.1所有可回收的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

2.2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是指维修、检修或大中修更换下来而无法再利用或修复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同时也包括各项生产和工程所发生的拆旧材料备件、边角余料及废料等废旧物质。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鉴定、回收管理。

3.2库房负责废旧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回收实施,和公司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

3.3下属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项工作。

4内容和要求

4.1废旧材料或备品备件必须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科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后,作出或报废、或可修复、可调配使用的鉴定;施工单位、生产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2固定资产报废由设备供应科提出报告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报装备处、财务公司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设备科回收处理,在没有回收处理的指令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置。

4.3对可修复再利用的材料或备品备件,由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后经使用单位与设备科相关专业、维修人员三方确认可再使用后,使用单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鉴定意见,使用单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设备科概不负责;

4.4对可调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备品备件,须由设备科下发调配使用意见,指定使用单位,新的使用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调配使用任务,并负责接手该材料及备品、备件的存放管理,所发生的材料备件费用由设备科负责给予剔除处理。

4.5厂所属各单位所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属于物资供应公司管理,是长钢公司重要的可循环利用资源。凡检修、修旧利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皮带、废油桶,产权归厂部所有,各单位必须认真负责管好。加强回收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外销和外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自行外购。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和处理也不得以抵扣预算、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支付给集体单位和其它施工单位处理。

4.6对于检修、定修工程中换下的废旧皮带、油桶等各类废旧物质,各车间及时联系库房清运,不得影响现场管理。

4.7各单位不得雇用长钢以外的车辆在厂区内倒送废料。

4.8各车间可随时将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由库房或生产科协调拉运,生产科负责结算并与我厂财务科核销。

4.9回收方须持长钢物资供应公司介绍信由炼铁厂设备主管领导审批。

4.10设备主管领导派库房材料主管和技术员负责协调回收方到指定车间进行回收,由库房主管和车间领导负责对废旧物质进行鉴定并在回收单上签字。

4.11废旧物质由长钢物资供应公司回收、销售并统一结算,除管理费和税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用回收票返还我厂进入成本。

4.12发现各单位私自处理废料的提交厂务会研究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车间领导的责任。

4.13各车间有修旧利废的义务和责任,如发现能利用不利用,能修配不修配等现象,根据浪费量的多少考核该单位500-5000元(10分-50分)。

4.14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执行。

4.15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文件、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4.16本办法随公司管理办法的变更而变更。

篇5:某炼铁厂定修计划申报制度

1.目的

为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检修项目,保证高炉在无缺陷的状态下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内容

2.1每次检修的项目由各车间的设备负责人负责收集并送报设备科。

2.2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对项目的确认,施工方案的拟定。

2.3项目的填报要准确,详细。

2.4检修项目由设备科相关人员在检修前报送设备检修部,装备处,生产部进行审批。

2.5检修项目要在检修准备会上做最后确认,补充。

2.6填报检修项目时要注明重点项目。

2.7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能完成的项目要求不占用检修时间。

2.8检修的每个项目都要有车间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9对于重点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要研究分析制定施工方案。

3.考核

3.1在接到设备科检修通知4小时内各车间要把检修项目报送设备科,如超时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次。

3.2检修项目填写不清、将可以利用周检计划完成的项目放入到计划检修项目内,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项。

3.3检修项目在准备会上确认后不得改动否则扣除责任车间当月设备管理5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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