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砂班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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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砂班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一:安全生产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和穿戴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

3.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活动。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二:班组制度

1.提前到岗做好准备,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本厂设备技术人员沟通解决,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工作期间不闲谈不串岗不干私活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下班前认真检查和清理维护设备。

三:劳动纪律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早退不迟到不矿工,有事按规定程序请假,工作时间不闲谈不串岗不敢私活。

四:文明生产

在不影响造型工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到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确保树脂砂设备场地的清洁,给造型工提供一个比较理想的工作条件。

对固化剂的摆放要做到万无一失,严禁固化剂倾倒的现象发生,如有发生对配砂班罚款200元。

篇2:铸造厂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范围:适应于铸造厂全体工作人员一、早会制度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3.各班组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4.各班组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和当天的生产计划,以及安全教育和公司精神,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二、请假制度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旷工按公司规定处理。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三、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1、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后勤,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报厂长批准并送后勤作考勤依据。2、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违者依考勤公司管理制度处理。3、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4、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5、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保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7、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8、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车间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9、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10、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11、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场地不得杂乱无章,生产用料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12、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失火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13、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1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十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四、车间管理制度员工考核1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2考核的目的: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篇3:炼钢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炼钢厂设备检修立项、准备、实施及结束期间各单位的管理责任及联系确认制度。

2、使用范围

炼钢厂所属设备检修工作,不包含车间内部组织的临时小故障处理。

3、管理权限

机械动力科为设备检修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检修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检修进程与检修质量监督及检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生产计划科为设备检修的组织协调单位。负责配合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停机与恢复生产的指令下达及检修过程中的生产协调。

安全科为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前安全方案的审核及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车间为设备检修的主体单位。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申报、检修施工方案制定、检修施工组织、负责检修进程、检修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管理办法

4.1日常检修

4.1.1日常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及安全科每周二组织全厂各车间召开“周设备检修会”共同确定。

4.1.2各车间上报本周(周三至下周二)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内容、时间与安全措施)。

4.1.3机械动力科与生产计划科根据检修模型与各车间上报的检修项目共同确定“周检修计划”,明确每日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需要联合检修项目,明确检修单位主从配合关系。

4.1.4模型外检修项目由机械动力科进行实际情况确认,明确检修内容与时间,并向生产计划科提出申请,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生产安排,并分别向分管厂长汇报。

4.1.5“周检修计划”形成后由生产计划科形成材料上报制造部总调度室、制造部计划处、炼钢厂生产厂长、设备厂长,由机械动力科上报设备部。

4.1.6生产计划科按照“周检修计划”协调制造部计划处,安排每日品种生产与设备检修,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时间进行通报。

4.1.7机械动力科按照“周检修计划”监督每日设备检修施工进度与质量,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通报。

4.1.8安全科对每日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检查。

4.1.9各车间按照“周检修计划”安排日常设备检修工作,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2年修、联合检修

4.2.1配合公司其他单位进行的年修、联合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组织各车间研究并汇总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形成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

4.2.2生产计划科根据铁钢平衡,按照检修方案,制定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并根据检修情况制定能源介质平衡方案。对于无法安排的检修项目,与机械动力科及相关车间共同协商。

4.2.3形成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后经生产、设备厂长批准后,组织厂内联合检修准备会。

4.2.4各车间根据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制定车间内部检修方案、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安全科进行审批,最终由机械动力科形成厂内联合检修方案。

4.3非计划检修

4.3.1各车间临时发现的设备隐患需要平衡时间进行处理,需向机械动力科提出申请,由车间行政主任向生产厂长进行汇报。由机械动力科确认后将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向设备厂长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3.2非计划检修项目由所属车间与机械动力科共同制定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协调相关配合车间,由生产计划科安排生产配合。

4.3.3非计划检修项目影响正常日检修计划时,由机械动力科向设备部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向制造部进行汇报,由两科室共同协调后续周检修调整。

4.4突发设备故障检修

4.4.1发生突发设备故障,责任车间与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4.5生产调度检修信息联系

4.5.1厂生产调度按照生产计划科运行科长制定的当班检修计划(含非计划检修),根据生产情况,在具备停机提前1小时通知相关检修单位车间调度。停机前再次通知车间调度进行确认,并做好停机记录。

4.5.2各车间调度按照厂生产调度指令,按照《炼钢厂设备检维修、定修、年修安全管理体系》、《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炼钢厂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炼钢厂介质停送联系确认制》及车间内部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5.3涉及多个车间进行检修作业时,按主从关系进行配合检修。执行《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从属检修单位检修作业前需与主体检修单位联系确认,经主体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不能影响主体单位检修。

4.5.4检修过程中停、送介质信息联系。厂生产调度在接到停、送介质指令后,厂生产调度向相关介质供应单位下达停、送介质指令。厂调度必须由专人负责停、送介质指令的接收与传达,指令传达采用录音电话。在绝保试验期间需履行签字确认。在指令下达过程中,双方要进行重复确认。同时,厂生产调度对“接受停送介质指令的时间”、“发令单位、部门名称”、“发令人的姓名”、“指令的具体内容”及“下达指令的具体时间”、“下达指令的具体内容”、“接收指令人的姓名”进行文字记录。

4.5.5检修设备恢复生产时,由设备主体车间车间调度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通知厂生产调度。由厂生产调度组织恢复生产,并做好恢复记录。

4.5.6突发设备故障检修时,厂生产调度、车间调度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5、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要求各车间制定车间内部检修管理制度。

篇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总要求

4.1.1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的职责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4.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2.2.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2.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2.5组织制定、修改、审订安全技术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2.2.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4.2.2.7负责对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2.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2.2.9制订的承包方案和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内容并与安全紧密挂勾。

4.2.3副经理(或相当于副经理)的职责

4.2.3.1协助经理在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对主任负责。

5.2.3.2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落实解决。

5.2.3.3负责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5.2.3.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做好施工与验收工作。

5.2.3.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定期复审。

5.2.3.6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并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检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5.2.3.7对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安全问题要及时制止和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2.3.8主持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2.4厂、车间主任(或相当于厂、车间主任)的职责

5.2.4.1对所领导的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5.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周主持召开厂、车间安委会会议,每月、周至少组织一次厂、车间安全检查。

5.2.4.3针对厂、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其它危害要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厂、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厂、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负责。

5.2.4.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2.4.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5.2.4.6负责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要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5.2.4.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都要执行“三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5.2.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做好女工保健工作。

5.2.4.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2.5班组长的职责

5.2.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5.2.5.2熟知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带头遵守并组织工人学习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2.5.3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2.5.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及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2.5.5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

5.2.5.6开好“三会”:班前布置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对安全工作有具体要求);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组织开展事故预知活动。

5.2.5.7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2.5.8组织“三查”: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是否有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班中检查(查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5.2.5.9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5.2.6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5.2.6.1班组安全员在车间领导、班组长和厂安全管理人员领导下,在安全生产上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6.2对本班组人员“三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罚意见。

5.2.6.3指导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班组安全教育。

5.2.6.4配合班组长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进行教育,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5.2.6.5对伤亡事故要及时登记,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协助班长进行分析,制定改进安全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5.2.6.6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妥善保存。

5.2.7职工安全通则

5.2.7.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2.7.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

5.2.7.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2.7.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5.2.7.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5.2.8安全部门职责

5.2.8.1各项工作由经理直接领导,并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8.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2.8.3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2.8.4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2.8.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做好对“三级”安全教育对象的教育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复审和发证工作。

5.2.8.6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5.2.8.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5.2.8.8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5.2.8.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5.2.8.10负责编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安全及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5.2.8.11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管理,组织对噪音及其它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噪、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5.2.8.12参加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8.13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5.2.8.14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标准。

5.2.8.15加强专业基础管理。分别建立以下台帐:

a.安全教育台帐

b.安全奖惩台帐

c.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d.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

e.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台帐

f.安全标准化班组检查考核台帐

g.安委会记录

h.特殊工种管理台帐

5.2.8.16组织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和检查,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贯彻执行。

5.2.8.17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义务消防员工作。

5.2.8.18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2.9生产部门职责

5.2.9.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时,要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在季度(月份)计划和经营活动分析时,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内容。

5.2.9.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需要。

5.2.9.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5.2.9.4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2.9.5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必须坚持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5.2.9.6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时刻保持生产信息与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同时畅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保护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5.2.9.7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2.9.8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10技术部门职责

5.2.10.1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要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5.2.10.2开展科技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未经论证和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准采纳和推行。

5.2.10.3对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混乱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负责。

5.2.10.4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5.2.10.5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2.10.6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

5.2.10.7对基建技改工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落实。工程开工前要让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安全手续,否则,不允许施工。

5.2.11机动部门职责

5.2.11.1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2.11.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

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5.2.11.3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健全,负责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5.2.11.4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5.2.11.5新设备和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检测仪器。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2.11.6组织大、中、小修要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

5.2.11.7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2.11.8对厂建筑物和设备抗震工作全面负责。

5.2.11.9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采购。对因采购的工器具、设备、备品配件、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1.10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职业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2.11.11新购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标准。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订货。

5.2.11.1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2.11.13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

5.2.11.14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2.11.15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供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健全档案管理,负责检验复查等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2.11.16对因采购的原、燃、材料和废金属质量不合格及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劳人部门的职责

5.2.12.1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2负责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患有各种疾病(含严重职业病)的人员以及经体检诊断不适应本岗位作业的人员的及时调整,并安排适当工作。

5.2.12.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负责调离并另行妥善安排工作。

5.2.12.4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等安全三级教育对象,在进入岗位之前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2.12.5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

5.2.12.6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新岗位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按定员提前配齐并进行培训。

5.2.12.7在职工工资晋级指标、系数、期限及职工个人晋级都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5.2.12.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和不执行安全规程的,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予以处罚。

5.2.12.9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2.12.1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安排教育经费。

5.2.12.11按照职工安全、职业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5.2.12.12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2.13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内容。

5.2.12.14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办公室的职责

5.2.13.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5.2.13.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

5.2.13.3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2.13.4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2.13.5按需要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监督实行。对因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科学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负责。

5.2.13.6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5.2.13.7组织制定、修定责任制和其它制度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5.2.13.8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要有安全内容。

5.2.13.9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

篇5: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2.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并单独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明细。

3.1.1生产部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管理要求

4.1安全费用提取

4.1.1安全费用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0%提取,按年提取。

4.1.2安全费用按年提取,并记录在《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台帐》。

4.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4.2.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2.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2.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4.2.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4.2.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4.2.7安全标志及标识;

4.2.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3安全费用使用管理

4.3.1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4.3.2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由生产部汇总,形成公司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由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4.3.3安全费用的使用应按月记录于《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台帐》。

4.3.4安全投入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抽调和挪用。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4.3.5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4工伤保险或其它保险

公司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记录

5.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使用台账》

6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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