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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浆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渣浆泵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渣浆泵工必须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渣浆泵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杜绝“三违”,精心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出责任事故,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爱护保管消防器材。

5、必须熟悉设备构造及设备工作原理,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原理)、“三会”(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会保养)。

6、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检修情况,爱护设备,精心保养,搞好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对本岗位发现的安全隐患有责任及时报告给班长,并及时进行处理。

8、积极参加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大力开展“四不伤害”,做到本人身边无“三违”。

9、积极参加车间里、工段或班组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0、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11、渣浆泵启动正常时,查看电流表,看泵是否上料,如不上料,应停机检查处理,不准在不上料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

12、随时注意泵的运转声响,轴承和电机的温升及电流是否正常。

13、随时清刷泵池,回收清理溢出泵外的溢流物。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渣浆泵类司机

1、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国标、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负责本岗位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正确使用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或设备。

4、负责本岗位门窗、照明、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管理。

5、负责监视设备运转状况并填写相关记录,确保安全、高效运转。

6、负责本岗位所属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操作,保证安全运转。

7、及时汇报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8、服从厂调度室指挥,积极完成厂、车间、调度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9、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汇报调度室。

10、运转设备严禁清扫卫生,清理卫生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停机停电。

11、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12、认真填写岗位记录,严格交接班。

篇3:洗煤渣浆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渣浆泵司机是渣浆泵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班长的领导下,对渣浆泵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渣浆泵司机必须掌握洗煤厂渣浆泵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渣浆泵司机必须保证渣浆泵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时时观察渣浆泵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好本岗位与其它岗位之间的各项工作的配合。

第4条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对渣浆泵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班渣浆泵安全运行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第5条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进行本岗位安全措施及通用措施的实施。

第8条渣浆泵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9条熟悉本岗位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及有关电气基础知识。

第10条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操作技术,开、停车的程序,并具有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进行自检自修的基本技术能力。

第11条掌握本岗位煤泥水、循环水的管线布置,能进行正确的操作调整。

第12条停车后注意检查泵及管路的堵塞情况,发现堵塞及时清理。

第13条注意检查各处盘根的工作状况,漏水严重应予更换。

第14条渣浆泵不得在无水情况下运行,不得在闸阀闭死情况下长期运行,运行中,吸水管淹没深度不得小于0.5米,盘根与泵壁接合处不得有漏水现象,泵内各进水孔不得有煤泥杂物等堵塞现象。

第15条渣浆泵司机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16条及时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17条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负责进行渣浆泵岗位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19条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20条按“四无”、“五不漏”要求,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21条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2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4条本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5条在本岗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渣浆泵司机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岗位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6条渣浆泵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7条对本岗位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28条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渣浆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29条本岗位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渣浆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0条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1条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岗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2条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渣浆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渣浆泵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渣浆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4条本班内不与其它岗位进行协调工作而出现事故,给予渣浆泵司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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