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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锭(钢坯)处理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钢锭(坯)堆放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于3t的钢锭不大于3.5m

0.5~3t的钢锭不大于2.5m

大于0.5t的钢锭不大于1.9m

人工吊挂钢锭不大于1.9m

长度6m及以上的连铸坯不大于4m

长度6~3m的连铸坯不大于3m

长度3m以下的连铸坯不大于2.5m

2.钢锭退火时应放置平稳,确认退火窑内无人方可推车。

3.修磨钢锭(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4.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m;锭(坯)垛间距应不小于0.6m;进入锭(坯)垛间应带小红旗,小红旗应高出钢锭(坯)垛。

篇2:板轧制带轧制安全管理规定

1轧机除鳞装置应设置防止铁鳞飞溅的安全护板和水帘。

2中厚板轧机侧面应安设可挪动的防护网。

3三辊轧机升降台、中辊、辊道和拨钢机应设有机械和电气联锁。

4连轧机与卷取机之间的输送辊道,两侧应设有不低于0.3m的防护栏板。

5轧机应能在带钢张力作用下安全停车,应使带钢张力降到额定张力的25%以下。轧机重新起动时,机架间不允许有活套。

6卷取机应设有安全罩、报警显示和安全联锁装置。卷取机工作区周围,京戏设置高度不小于2.0m的安全防护网或板。地下式卷取机的上部,周围应设有防护栏杆。

7带钢捆带拉紧装置,应有防止捆带拉断和松弛的安全防护设施。

8板、带冷轧机应设有防止冷轧板、带断带和头、尾、边飞裂的设施。

9防止叠轧薄板粘结的涂料,应采用无害原料。

10叠轧薄板轧机辊颈润滑应采用无害的润滑剂。使用沥青作润滑剂时,必须设有排烟净化装置。

篇3: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50030、GB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篇4:焦化厂管线设置安全规定

1全厂性的工艺管线,宜集中布置形成管线带,并采用地上架设。

2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线,不得穿过仪表室、变电所、配电室、办公室和休息室,不宜穿过与该管线无关的贮槽区或生产厂房。

3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线,不宜地下敷设;需用管沟敷设时,在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妥善隔断。管沟内不得积聚可燃气体、蒸汽。

4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敷设在管线带的下部。

5蒸汽管与易燃物管道同向架设时,蒸汽管应架设在上方。

6输送易凝、可燃液体的管道及阀门均应保温,禁止使用明火烘烤。

7甲、乙、丙类液体或有毒液体管道,禁止采用填料补偿装置。

8阀门安装位置不应妨碍本身的拆装、检修和生产操作,手轮距地面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宜为(1.2m)。阀门的数量应保证每台设备或机组均能可靠地隔断。

9阀门应有开、关旋转方向和开、关程度的指示,旋塞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

10禁止用管道上的调节配件代替隔断阀门,禁止以关阀门代替堵盲板。

11事故排放管应坡向事故排放贮槽,管道上尽量少设弯头、支管,除设备附近的隔断阀门外,沿排放管全长都不应设旋塞和阀门。

12敷设在煤气鼓风机电机专用通风机的吸风口附近的蒸汽管道,禁止安设阀门和法兰等连接件。

13盲板和其垫圈的手柄应有明显区别。

14穿过防火堤的管道,其管沟必须填平。禁止与油库无关的管道穿过其防火堤。

15禁止利用甲、乙、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管道作零线或接地线。

16水、蒸汽、空气等辅助管线与甲、乙、丙类液体或有毒液体、可燃气体的设备、机械、管线连接时,若有发生倒流的可能,则应在辅助管线上安装逆止阀。

17引入煤气管道上的蒸汽吹把管,使用后,必须严格与煤气管道隔绝。

18供油泵在停电、停汽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发生倒流时,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逆止阀。

19酸、碱、酚和易燃液体的输送泵,应用机械密封;若用填料盒密封,应加保护罩。

20酸、碱、酚及高温液体管道的法兰应加保护罩,法兰位置应尽量避开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21污水总排出管应设水封井。全厂性下水道的干管、支干管,在各区(装置区、贮槽区、辅助生产区)之间,应用水封井隔开;水封井之间管道长度不应超过300m。

22管线涂色应遵守GB7231-87的规定。

篇5:氧煤喷吹一般安全规定

1用以喷吹的氧气管道阀门及测氧仪器仪表,应灵敏可靠。

2氧气管道及阀门,不应与油类及易燃易爆物质接触。喷吹前,应对氧气管道进行清扫、脱脂除锈,并经严密性试验合格。

3高炉氧气环管,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氧气环管下方,应备有氮气环管,作为氧煤喷吹的保安气体。

4氧煤枪应插入风管的固定座上,并确保不漏风。

5氧煤喷吹时,应保证风口的氧气压力比热负压力大0.05MPa,且氮气压力不小于0.6MPa;否则,应停止喷吹。

6在喷吹管道周围,各类电缆(线)与氧气管交叉或并行排列时,应保持0.5m的距离。

7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氧气和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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