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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篇2: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管理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火具。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别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7、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通风部门、安监质标部门、生产调度、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等部门领导研究会审,经总经理(矿长)批准后,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安监部门监督措施的执行,方准进行施工。参加现场作业的还必须有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生产调度、焊接作业队组等部门主要领导。

8、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的专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施工,专门措施当时当次有效,再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专门措施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带入工作现场。现场安全设施、有害气体浓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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