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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设备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内容

工程项目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选择,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2、职责

由项目工程师指导材料设备科进行工程项目设备管理。

3、设备管理措施

1)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最优方案。根据工程占地面积、工程量、结构特点、施工需要等具体情况选择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

2)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投入施工。

3)简化施工工艺,合并工序,变单机作业为联合体机械作业。

4、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1)机械设备和合理使用

①在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情况下,使机械设备的燃料、动力和劳动力消耗最少,生产率最高。

②采用合理的技术管理和完善的技术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工作中经久耐用,不出故障。

2)维护与保养

①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使用之前,首先按产品规范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并作详细验收记录,办理好必要的移交手续。

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润滑、调整、紧固、排除故障、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3)定期调整

机械设备零部件长期使用后,会造成间隙增大,螺丝松脱,以至丧失精度。因此定期进行调整,恢复零件间的配合,恢复零件几何轴线的正常位置。

4)正常运输

大型施工机械长距搬运一般采用平板拖车或汽车运输,在工地范围内亦可靠机械本身动力自行行走。

5)修理

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并把保养修理情况记录下来。

篇2:工地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试验设备的工作用管理,提高试验检测水平,现根据《**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节设备管理的目的、范围、职责

第一条目的

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技术状态符合要求,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对检验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配置、使用、维护与管理。

第三条职责

1.试验室主任

提出仪器设备的采购与维修计划。

2.设备管理员

2.1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和采购。

2.2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和维修工作。

2.3负责仪器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及修理的有关记录及资料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

3.检验人员

负责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三节工作程序

第一条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

1.购置

a)购置仪器设备时,由检测室提出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写明购置理由及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交管理室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

b)设备管理员负责市场调查,取得对产品性能、价格的对比资料、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等项要求;

c)在已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中采购。

2.验收

由管理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购入仪器设备验收记录表》。

a)文件资料验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有关技术资料应齐全有效;

b)实物验证:包装是否完好,仪器设备有无损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随机附件是否齐全;

c)调试验证: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标识

1.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由设备保管员统一登记建帐、分类编号,该编号应具唯一性,并对该设备粘贴表明其状态的三色标识,以便识别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状态,防止仪器设备的超期超范围使用。

2.标识的分类

2.1合格证(绿色):

a)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的仪器设备;

c)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的仪器设备。

2.2准用证(黄色):

a)多功能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验工作所用某项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

b)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某项工作所用量程合格的仪器设备。

c)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

2.3停用证(红色):

a)检验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b)检验仪器设备损坏的仪器设备。

c)检验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的仪器设备。

d)检验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2.4对贴有停用证(红色标志)的仪器设备禁止使用,对贴有准用证(黄色标志)的仪器设备只能使用其正常的功能部分。

3.标识管理

设备保管员负责仪器设备标识的粘贴和更换,并建帐管理,标明设备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应粘贴于仪器设备显着位置处。

第三条仪器设备的使用

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未经检定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检验人员操作。操作者应经过培训,详细了解设备最新版本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内容,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特殊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对容易引起误操作及重要的操作过程,由试验室组织编制操作规程及技术指导书,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4.检验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后,应对该设备进行核查,包括对运行情况的记录和现行状态的检查,保证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5.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过载、误用、故障或对设备性能有怀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设备保管员标识处置,防止误用。现场检验时,控制运输及现场的防震、防潮、防尘等要求,操作者应检查设施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后再开机,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并记录。

6.期间核查对于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应适当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工作状态符合要求。

7.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授权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按使用说明书和管理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及功能性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保养、维护记录表》。

第四节仪器设备的修理、降级和报废

第一条维修

a)需进行维修的设备,由设备保管员填写《仪器设备维护申请表》,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报管理室备案。

b)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需送外部维修时,应执行《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

c)由设备保管员对修复后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调试验收记录表》。如需检定按《量值溯源程序》进行。

第二条降级

a)设备的准确度、精度、灵敏度、稳定性等达不到原来规定值,但可满足对精度要求较低检验项目的技术指标时,经计量检定确认后,该设备可降级使用;

b)设备的降级使用需经试验室主任批准。

c)由设备保管员将降级设备的具体情况记入《仪器设备降级使用评定表》中,存档备案。

第三条报废

a)对于不能修复或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保管员提交《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经试验室批准;

b)设备保管员负责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四条仪器设备记录及档案

1.设备及其软件的各种记录、资料统一由设备保管员归档管理。

2.试验室主任审核批准本试验室《仪器设备登记表》,统一编号、标识进行管理。

3.设备保管员负责建立主要仪器设备及其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名称、编号及分布场

所;

b)产品出厂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合格证、保修卡、检定证书、装箱单等;

c)采购验收资料,包括申请表、采购计划、验收记录和报告等;

d)检定或校准的证书报告,检定或校准的日期及计划;

e)维护计划、使用记录、修理及验收记录;

f)降级使用及报废的批准记录;

g)适用的规范、操作规程等。

篇3: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供应管理

1.设备材料的供应管理,除大型重要设备外,应尽量减少甲供设备的数量。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可适当增加甲指设备和材料的数量。

2.设备材料供应分类定义

结合工程设计,应对设备材料的供应按甲供、甲指提出分类要求

甲供设备:由甲方采购交付相关工程承包单位安装的大型核心设备。在总包合同中列明型号数量、供货时间,总包应收取的照管费与分包工程管理费一并包干考虑。

甲供材料:对物业标准影响较大,市场上品质和价格档次相差较大的重要材料。此类材料由甲方采购,交付相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的,在相应工程承包合同中列明规格数量、供应时间及价款结算方式。

甲指设备:市场上品质和价格变化较大,对物业使用和管理有较大影响的设备。建设单位须对承包单位的采购计划加以控制,招标时以暂估价计入,采购时由建设单位确定品牌产品系列和型号及价格上限,由施工方采购。结算时按暂估价和建设单位批准的预算价上限结算差价。

甲指材料:市场上品质和价格变化较大,建设单位须对承包单位的采购加以控制的材料,招标时以暂估价计入,采购时建设单位指定品牌型号规格和预算价格上限,由施工方采购。结算时按中标暂估价和建设单位批准的预算价上限结算差价。

3.设备材料供应分类明细的确定

1)甲供主要设备材料;

l甲供主要设备材料,由规划设计部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提出分类明细。

2)甲指主要设备材料;

l甲指主要设备材料,由工程部根据工程质量和档次要求提出分类明细,装饰材料的确定必须征求营销策划部、规划设计部意见。

4.设备材料供应计划

1)工程部依据设备材料供应分类明细,结合工程进度计划,对甲指、甲供设备材料供应提出《设备材料最迟进场时间要求

2)计划合约部依据《设备材料最迟进场时间要求》对招投标、合同、加工订货及运输作出计划安排。

5.设备材料供应的确定

1)甲供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由工程部组织招投标及签订合同。规划设计部、工程部配合参与项目考察(监理公司参加)及合同条款的制定;

2)甲指主要材料设备的确定,由工程部组织质量考察(监理公司参加),选定设备材料超出《清单暂定价格》报工程部及公司领导批准;

3)装饰材料的确定,由营销部、规划设计部选定,工程部对产品价格、质量和工艺参与意见。

6.设备材料供应的验货

1)设备材料供应的验货工作,以谁定谁验为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无误;

2)设备材料验收完毕,验收部门与工程部办理交接手续。由工程部交与安装(施工)单位。

篇4: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设备包含特种设备和普通设备两大类。

(一)特种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

(二)普通设备主要指除特种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置或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

第四条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设备采购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应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

(二)设备采购前,应审查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采购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设备。

(三)设备到货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设备还必须有设计文件、制造许可证和监督检验证书等。

(四)设备管理部门应为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设计的技术规范,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等,特种设备还必须有定期检验、安拆记录、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和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第六条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七条承租设备时,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出租方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检测检验报告和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租赁设备时,租赁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对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九条施工设备的运行:

(一)设备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防护装置。

(三)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安全场所。对设备进行拆装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

(四)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

(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七)设备必须经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出勤或运转。设备不得在有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第十条设备的拆装:

(一)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

(二)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的拆装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履行审核批准程序后实施。

(三)安装与拆除过程应如实记录,发现缺陷和问题应详细说明,并采取措施处理。

(四)特种设备安装后,必须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

第十一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一)设备的大修或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

(二)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对于特种设备,必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的报废:

(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应及时予以报废。

(二)特种设备报废时还应履行使用登记注销等手续。

第三章?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件。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应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件。

第四章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一)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

第十八条?设备事故的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二)一般及较大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事故单位保存完整。

(三)重大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则视事故情况,必要时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

(四)特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

第十九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股份公司每年对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并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1%~3%,处罚金上缴股份公司。

(二)对迟报、谎报、瞒报的事故单位,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给予处理。

篇5: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类型的程度组织并及时处理缺陷,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水力发电厂。

3设备缺陷的分类和消除的期限

3.1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3.2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具体情况计划消除(一般不超过24小时),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周工作计划消除,一般缺陷月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缺陷管理

4.1班组长每天早晨检查缺陷管理系统,组织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

4.2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二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发生缺陷时,在设备缺陷消除后及时填写生产管理系统请求鉴定。

4.3按对设备安全的威胁程度,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设备维护部及时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

4.4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或管理专责,经当班班、值长、正值班调度、线路(营销)班班长确认后,由值班人员或专责填入《设备缺陷登记簿》,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姓名及时间

4.5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和相应设备履历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和日期等。

4.6班组负责人应定期(每月)召集班组人员分析讨论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案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4.7对于因其他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班组要及时对设备采取临时措施,要及时向设备维护部汇报。

4.8每月由班组技术员统计一次所辖设备发生的缺陷。

5实施

5.1本办法由***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支持性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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