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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验收工作适用的范围:本道工序经后续工序施工造成掩盖无法检验的,均属于隐蔽工程。

2)隐蔽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隐检单(专职质检人员签字并附有关材料证明),并提前24小时通知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3)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隐检单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现场验收合格签署明确意见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篇2:隐蔽工程验收(土建)作业指导书

隐蔽工程验收(土建)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不仅是工程质量和长久使用功能的主要保证措施,也是今后追究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起,就要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场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处理整改。经复验符合要求,并已确切落实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保障上道工序质量成果的保证措施后,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土建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操作,参加重要的土建隐蔽验收。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协同土建监理单位,具体经办本作业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土建工种中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3.1.1地基工程槽底打钎,槽底土质目测,地槽尺寸和槽底标高,槽底坟、井、坑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的排除情况,排水暗沟、暗管的设置情况,土的更换情况,试桩和打桩记录等。

3.1.2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焊缝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后浇带、沉降缝及伸缩缝等。模板的尺寸、位置、标高、起拱,支撑系统的稳固情况,预留洞孔的位置和尺寸。

3.1.3砌体工程砌体平直情况,轴线位置,砌体中的配筋和过梁,砂浆配比,灰缝厚度和饱满度,与其他构件的连接。

3.1.4外墙工程幕墙支架的材质、防锈、防腐、防雷和安装工艺,门窗和墙体之间的密封,保温层涂料层和湿贴装饰面层等的基层。

3.1.4地面,楼面,墙面,屋面的基层处理垫块厚度,应有的起拱或坡度,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或配件,表面的毛糙程度,表面的清洁情况和含水情况。

3.1.5保温、隔热工程将被覆盖的保温层和隔热层。

3.1.6防水工程将被土、水、砌体或其他结构所覆盖的防水部位,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

3.1.7沉降观察按设计规定或与总包约定的周期进行沉降观察,验收采取监理旁站校核的方法。

3.2土建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3.2.1施工单位经班组互检,质量员自验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写清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所在部位的轴线位置、规格尺寸、数量、强度等级、标高等。注明图纸编号,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作出说明。签字盖章后随同自验报告一起上报监理,按总包合同规定的通知时效,约期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2.2分包工程的隐蔽验收应由总包单位先行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总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监理单位核验《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如发现验收内容,范围,部位等含糊不清,或未经自验甚至作业尚未完成,监理应签署意见退回重报。如无异议则通知本主办岗位按约准时到作业现场共同进行验收。

3.2.3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单位工程的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主办岗位、监理,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技监员,作业班组长参加,土质(基槽)验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与质监站有约定的应通知质监站参加。

3.2.4验收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检查施工质量,不能自行降低标准,也不能凭个人经验自定超越规范标准的要求。总包自报优良工程或评奖质量等级目标的,应按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验收。

3.2.5召开验收评议会议,向总包通报质量状况,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不能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分符合”等不明确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也不能光盖章而不签署验收意见。

3.2.5.1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的,当场签署“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意见。

3.2.5.2有少量整改内容,有条件边整改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可在验收单上一一列清整改内容,并签署“同意整改后覆盖”。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整改,并在验收单上签署复验意见。如发现未认真整改的,监理单位有权指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整改完毕。

3.2.5.3整改内容较多,尚未具备验收条件的,退还验收单,另行约时验收。多次重复发现类同的质量问题的,应责成总包重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中出现的漏洞,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其指派专业部门到现场整顿,必要时项目经理可以在与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商量一致的前提下颁发停工整顿指令。

3.2.6监理和本主办岗位收到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亦未按约期到场验收,总包单位有权按总包合同的约定自行复盖。事后本主办岗位必须尽早通知总包打开暴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发现质量问题的,指令施工单位整改。项目经理应追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的失职责任。如发现有未经打开检查而擅自补签验收单情节的,加重处理。

3.2.7施工单位不通知验收而自行复盖的,一律打开验收,不论有无质量问题,其损失均有施工单位承担。

3.2.8项目经理可授权本主办岗位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但必须亲自加盖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章”。验收单的业主联由资料员保管,其他人包括本主办岗位如需调用,只能使用复印件。

篇3: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安装)作业指导书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安装)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不仅是工程质量和长久使用功能的主要保证措施,也是今后追究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起,就要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场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处理整改。经复验符合要求,并已确切落实了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保障上道工序质量成果的保证措施后,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安装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操作,参加重要的安装隐蔽验收。

主办岗位设备工程师:协同安装监理单位,具体经办本作业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安装工种中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3.1.1空调供徊,上水与煤气工程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的材质,规格,安装工艺和水压,气压测试。

3.1.2排水工程各种暗装、埋地管道的材质、规格、坡度、检修口、安装工艺。

3.1.3电气工程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混凝土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管线和线盒材质,规格和位置;跨接的焊接、接地电阻、高低压电缆绝缘;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的预埋件、吊钩;经过伸缩缝及沉降缝处的补偿装置,桥架和支架的位置标高安装工艺等。

3.1.4防雷工程预埋在混凝土中的防雷带、均压环的材质、位置、接地装置、焊接、接地电阻测试。

3.1.5通风工程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的材质、位置、截面尺寸、安装工艺等。

3.2安装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3.2.1施工单位经班组互检,质量员自验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写清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所在部位的轴线位置、规格,数量等。注明图纸编号,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作出说明。签字盖章后上报总包单位,总包技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按总包合同规定的通知时效,约期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分包单位也可直接上报监理,由总包,监理和本主办岗位共同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但这需要在签订总包合同时对验收程序和各自责任有所约定。

3.2.2监理单位核验《隐蔽工程验收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如发现验收内容,范围,部位等含糊不清,或未经自验甚至作业尚未完成,监理应签署意见退回重报。如无异议则通知本主办岗位按约准时到作业现场共同进行验收。

3.2.3隐蔽工程验收应由单位工程的安装施工负责人组织。由本主办岗位、监理,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技监员,作业班组长参加,与质监站有约定的应通知质监站参加。

3.2.4验收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检查施工质量,不能自行降低标准,也不能凭个人经验自定超越规范标准的要求。总包自报优良工程或评奖质量等级目标的,应按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验收。

3.2.5召开验收评议会议(与土建隐蔽工程同时验收的可合并召开评议会议,但验收单必须分开)。向总包和分包单位通报质量状况,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不能使用“基本符合”或“大部分符合”等不明确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用语,也不能光盖章而不签署验收意见。

3.2.5.1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的,当场签署“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意见。

3.2.5.2有少量整改内容,有条件边整改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可在验收单上一一列清整改内容,并签署“同意整改后覆盖”。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整改,并在验收单上签署复验意见。如发现未认真整改的,监理单位有权指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整改完毕。

3.2.5.3整改内容较多,尚未具备验收条件的,退还验收单,另行约时验收。多次重复发现类同的质量问题的,应责成总包和分包单位重视质量保证体系运作中出现的漏洞,并向其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其指派专业部门到现场整顿,必要时项目经理可以在与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商量一致的前提下颁发停工整顿指令。

3.2.6监理和本主办岗位收到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亦未按约期到场验收,总包单位有权自行验收并通知安装分包单位自行复盖。事后本主办岗位必须尽早通知总包打开暴露,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发现质量问题的,指令施工单位整改。项目经理应追究本主办岗位和监理单位的失职责任。如发现有未经打开检查而擅自补签验收单情节的,加重处理。

3.2.7施工单位不通知验收而自行复盖的,一律打开验收,不论有无质量问题,其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2.8项目经理可授权本主办岗位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但必须亲自加盖公司的“工程质量验收章”。验收单的业主联由资料员保管,其他人包括本主办岗位如需调用,只能使用复印件。

篇4: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二)

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二)

1.目的

本作业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不仅是工程质量和长久使用功能的主要保证措施,也是今后追究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起,就要全面熟悉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时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场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处理整改。经复验符合要求,并已确切落实了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保障上道工序质量成果的保证措施后,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且需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进行验收,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

3.验收程序和规定

3.1施工单位自检

3.1.1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签字,上报项目工程部审核,并提出验收申请。

3.2确认参与检验人员

3.2.1施工单位需提前一天联系项目工程部、设计管理中心、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3.3开展验收工作

3.3.1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负责人员、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3.2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部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进行复检。

3.3.3验收或复检合格的,项目总工程师在施工单位填报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隐蔽,施工单位方可隐蔽。

3.4无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

3.5施工单位未通知验收而自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负担,施工单位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

4.1基坑、基槽验收:

建筑物基础或管道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工程部书面上报监理单位或项目专业分管人员组织验槽工作,项目专业分管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设计管理中心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上述五方会签,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4.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取土检查其密实性,夯实系数要达到设计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4.3砼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

4.3.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4.3.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4.3.3对钢筋保护层按设计要求验收。

4.3.4对验收中存在不合要求的要发送监理整改通知单,直至完全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进行砼浇筑。

4.4结构上预埋管、预埋铁件及水电管线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上通常有防水套管、预埋铁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需隐蔽,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然后要检查套管,铁件要加所用材料规格及加工是否符合设计设计要求;再次要核对其放置的标高、轴线等具体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其固定方法是否可靠,能否确保砼浇筑过程中不变形不移位。水电管线埋没位置要根据使用特点检查其是否合理,能否满足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隐蔽。

4.5砼结构及砌体工程装饰前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及砌体在装饰抹灰前均要进行隐蔽中间验收,砼结构需要查验所有材料合格证及砼试压报告,要进行现场强度回弹或钻孔取样试压,要检验砼表面密实度及结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砌体要查验原材料合格证,砂浆配合比,砂浆试压报告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现场查验抗震构造拉接钢筋设置是否恰当,砌体砌筑方法及灰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砌体轴线、位置、厚度等是否符合图纸规定。

4.6空调供徊,上水与煤气工程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的材质,规格,安装工艺和水压,气压测试。

4.7排水工程各种暗装、埋地管道的材质、规格、坡度、检修口、安装工艺。

4.8电气工程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混凝土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管线和线盒材质,规格和位置;跨接的焊接、接地电阻、高低压电缆绝缘;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的预埋件、吊钩;经过伸缩缝及沉降缝处的补偿装置,桥架和支架的位置标高安装工艺等。

4.9防雷工程预埋在混凝土中的防雷带、均压环的材质、位置、接地装置、焊接、接地电阻测试。

4.10通风工程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的材质、位置、截面尺寸、安装工艺等。

5.引用流程与指引

5.1【工程质量管理流程】

5.2【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6.支持性文件

7.附则

7.1本程序由工程管中心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为工程管理中心所有。

7.2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建筑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建筑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第6.1.9条,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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