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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工资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建筑公司施工工程项目工资制度

1.总则

(l)为建立适合施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特点的工资制度,体现依据项目规模大小、管理优劣决定分配的原则,理顺分配关系,制订本制度;

(2)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对象,以质量优良、缩短工期为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工程全过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的工资制度;

(3)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管理人员范围,可结合企业管理体制、职工承受能力,分为两种形式:

l)项目全体管理人员;

2)项目领导班子。

(4)实行项目工薪制的项目经理部应以一个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同时管理两个以上,但能按工程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也可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工薪。不能按工程项目单独核算的,不能实行项目工薪制。

2.项目工薪的确定

(l)项目工薪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即:项目工薪二基本工薪+效益工薪;

基本工薪

篇2:工程项目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规定

工程项目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若干规定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工资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勾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1、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到核算科申报核实月度工作量,由项目部核算科签字认可。

2、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各栋号质量员(或施工员)签字。(分管内容:分别为场容场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

3、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财力科发放。

4、各班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理项目部核算科结算签字认可工作量。

5、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出来后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各栋号质量员(施工员)签字。

6、办齐上述手续后到项目经理处按单价核算金额,签字后交财务发放。

7、上述事项应任每月台票5日前办齐,如因工作未做好,未办齐有关手续,财务拒绝付款。

上述规定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以延误发放工资。

****项目部

篇3:工程项目部职工工资发放规定(三)

工程项目部职工工资发放规定(三)

为确保职工工资顺利发放,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特制订本条例,各项目部统一按照本条例对职工进行管理:

1、工人进场必须上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上岗证,并签订劳务协议书。

2、办理上岗证在当月生活费中暂扣50元为押金,押金在交还上岗证时退还。

3、班组长在每月底与项目部进行产值核算,在不超过完成产值的70~80%前提下,提交职工工资发放表,原则上按技工每月元、普工每月元,班组长每月元发放。

4、班组长必须同时按月提交职工考勤表,职工工资表。由项目部总施工核算后交由财务保存。

5、生活费及工资发放由项目部财务根据班组提交的生活费发放表或工资表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

附件1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民工工资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补充合同:

一、乙方在聘用民工时,应在民工上岗前,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并督促民工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乙方应做好民工日工资的核定工作报施工员存档,乙方按完成工作量70~80%以内申报工资,并经施工员确认,否则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三、乙方必须按每一民工实际工作报酬申报工资造册后经施工员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资。工资由项目部财务人员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上。

四、凡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人员,甲方一律拒绝发放工资。

五、

六、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附件2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乙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如下用工合同:

一、甲方职责:

1.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及安全设施。

2.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做好安全及技术交底工作。

4.

5.

二、乙方职责:

1.进场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1寸证件照片4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办理上岗证。

2.必须服从班组长及施工员的工作安排。

3.工资待遇、出勤情况及完成工作量,须经班组长和施工员签字认可。

4.身体健康,必须适合本工种工作标准的要求。

三、其他约定:

1.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经公安机关查核,出现虚假行为,甲方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乙方出勤天数、完成工作量及结算工资必须经班组长及施工员签字认可后,甲方方可发放工资。

3.乙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上岗证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工资,不得他人代替。

4.如甲方无故拖欠工资,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四、本合同所指施工员为,班组长为。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班组长各一份。

篇4:工程项目部工资核算规定

工程项目部工资核算办法

1、职工工资分为标准工资、加班费、效益工资及其他津贴。

2、标准工资按照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执行。

特别说明,根据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的精神,岗位工资由项目部岗位负责人享有,重要岗位知识分子补贴是指在岗的而且具有职称的补助,不在岗而具有职称的不在此列。

3、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300%)÷20.92天*加班天数

(2)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200%)÷20.92天*加班天数*一定基数

每月按8天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评定。

5、每月发放工资,由会计根据行办提供的《职工考勤表》,会同行办一起制定《工资发放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由出纳发放。

6、职工因私事中途请假回家不超过7天(含往返时间),假期超过15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在此期间的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职工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0天者,或一年内有3次请假时间超过15天者,项目部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00元/月,其余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终奖、通车奖等的发放。

7、业主奖金的分配办法:业主奖金*总公司管理费*40%的余额在经理部进行分配。分配原则采用职工所存担的风险比例进行。

8、项目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篇5: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权益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法规、政策及建设单位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资发放

第二条项目部所属各分部(包括各桥涵、路基、通道等施工队)施工工区人员,进场时必须及时登记农民工台账,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要在用工期限、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健康体检等各方面作出规定。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农民工的身份化管理。

第三条为确保民工真正实现“劳有所得”,各分部财务人员及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应现场监督各施工队及时、足额的发放民工工资,即“月清月结”,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并将工资表原件存各分部财务部。为及时、足额的拿回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分部每月底向总经理部财务部报送民工工资表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月底向业主单位报送。

第三章附则

第四条本办法由经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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