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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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准备检查、作业过程监督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

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督检查。

4.安全规定及处罚

4.1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罚款100元。

4.1.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安全管理部开具的作业证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不办理手续进入作业区,罚款50元。

4.1.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违反者罚款20元。

4.1.3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违反者罚款100元。

4.1.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违反者罚款20元。

4.1.5严格执行《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否则罚款100元。

4.1.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否则罚款50元。

4.1.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否则罚款50元。

4.1.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否则罚款50元。

4.1.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罚款50元。

4.2严格车辆管理

4.2.1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否则罚款50元。

4.2.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否则罚款50元。

4.3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4.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否则罚款50元。

4.3.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否则罚款50元。

4.3.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否则罚款50元。

4.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否则罚款50元。

4.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50元。

4.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安全监督管理

5.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行政部要负责组织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5.2行政部和施工所在部门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5.2.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5.2.2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承包商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5.2.3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5.3行政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5.3.1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5.3.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3.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5.4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5.4.1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5.4.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5.5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行政部、安全部门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承包商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篇2:化工厂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2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3.3各部门负责各自归口部门的安全工作。

4控制程序

4.1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承包商过去的3年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4.2签订合同时的要求4.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4.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4.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4.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4.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4.3.1管理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与承包商签订《外协安全合同》。4.3.2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事故管理制度》;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4.4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如下:按要求配备安全员;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4.5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4.5.1作业过程的协调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4.5.2作业过程的监督的内容如下: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管理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各个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d)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管理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记录

6.1合格承包商名录。6.2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6.3承包商档案。6.4安全检查记录。6.5《外协安全合同》。

篇3:承包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资质预审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选择

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3.开工前的准备

3.1签订协议。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4.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4.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4.6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评价

工程项目完工后,企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交施工单位抄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汇入承包商档案。

6.续用

根据预审、选择、评价等环节和施工过程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档案

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8.外协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必须持本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交安环处审查备案。

9.经审查合格的单位要将本单位驻公司内人员名单、安全员、负责人等报公司保卫处、安环处备案。

10.将本单位的特殊专业人员名单、特种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安环处备案。

11.外协单位在本公司工作,要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定制度,按手续办理各种工作票证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12.外协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所办票证项目要求、地点施工,不准任意挪用。

13.外协单位施工时,一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做好文明施工。

14.外协单位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新来人员进公司要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以不断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

15.外协单位安全员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按规定办理各种票证,并严格监护施工人员执行票证中安全措施及要求,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异常要及时与监火人或动火单位负责人联系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凡违章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外协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的责任,并按公司规定作

篇4:建筑承包商投标策略

建筑承包商投标的策略2

1.不宜采用拼命投标法。

拼命投标法就是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以亏损或者严重亏损来换取中标,或者以最低价中标为手段,中标后通过其它途径来弥补亏损,转嫁风险。

拼命投标法的特征:

承包商报价低于业主的标底价幅度过大,如低于10%以上;

在投标中补充过多的让利优惠条件;

过分利用边界条件,故意在编标中漏项,造成大幅度降低报价。

招投标法禁止、限制拼命投标法行为。

招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规范合理的投标价应该是成本加利润的报价,或者至少是保本价。

低价中标会给业主带来不确定的工程风险,如质量低劣、工期滞后等,这些损失远远大于低价出包带来的收益,明智的业主会制约拼命投标法的参与行为。

因此,在投标报价上,承包商应注意:

在总体上采用低而适中的投标策略,注意避免打价格战。以保本前提下的最低价位争取竞争力。

根据竞争趋势进行竞争性报价。竞争优势明显的强项敢于报高价;竞争弱项可偏低报价。

选择性报价。无标底、强项优势明显,走高价;无标底、无竞争优势,保守报价。

2.不可排斥联合投标

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的承包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它与联合保标法是完全不同的投标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投标主体的联合性和协议的公开性。

而联合保标法,投标主体是单个的,协议是隐蔽的。联合保标法是违规的,而联合投标是合理合法的,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规律在投标市场的反映,体现了企业之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资源合理配置方式,也是业主比较欢迎的一种投标组织形式。

然而,相当多的承包商不善于采用这种投标组织形式。在建筑市场联合投标的做法不够普遍,而且成功的也不多。究其原因是企业“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经营思想作怪,认为自己什么都能干,什么都能干好,喜欢各自为战,独往独来,加上多年来招投标市场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一直是恶性竞争,承包商之间弱肉强食,互相残杀,价格战硝烟弥漫,为中标而不择手段,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其结果承包商各败俱伤,即使中标也无利可图。

联合投标体现了市场经济有竞争又有合作的运行机制,是招投标市场走向成熟的一种标志,也是承包商需要重视和采纳的一种投标方式。招投标法鼓励和支持联合投标的,制定了联合投标的行为规范,是承包商联合投标的行为准则。

3.不应轻视公关活动

公共关系是决定中标与否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市场经济“资讯重于一切”,在今天承包商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当的情况下,谁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招标工程的信息,谁更早地被业主所了解,取得业主的信任,谁的中标几率就看涨。公关之所以影响中标,关键在于通过公关,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与业主建立友好交流关系,先人一步获取竞标先机。

有些承包商对公关有误解,认为公关就是要请客送礼、行贿受贿,就是拉关系、走后门,使科学的公关变了味。承包商在开展科学公关上存在三个方面的缺陷需要注意克服:

一是公关不肯下功夫,投标没有计划,缺乏安排,不去做实实在在的公关工作,靠闯大运。

二是公关没有重点,到处“挖井”不见水,对公关项目缺乏选择,摊子铺得太大。

三是公关工作没有耐心,怕花精力,缺乏对“治大国如烹小鲜”内涵的认识,不知道投标公关就应该象“煨汤”一样,做得越深入扎实,关键时刻就能起到重要作用。

4.防止粗糙编标

承包商的投标书是反映企业整体素质的书面文件,既是实力的再现,又是竞标的重要砝码。承包商在标书制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的是不注重标书的编制质量,有时会出现常识性和技术性的低级错误。

如有家单位编制隧洞工程的标书,图纸上的支洞设计尺寸比主洞尺寸还要大;

有的不注重请技术商务专家对标书的技术方案和报价做评审和分析,造成技术方案不优,报价缺乏竞争力。

承包商要编制好标书,需要从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把标书当作产品来做,做成精品,以这样的标准来提高标书的质量,使标书真正能够体现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对工程的基本要求。

二是提高标书编制的含金量,市场开发部和技术部门紧密结合,在投标前期要做好重点项目的技术超前研究和超前的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并把科技攻关成果反映在标书里,进一步提高标书的科技含量。

三是应用高科技手段编制标书,设计部门已开始对招标文件进行仿真模拟和三维可视化技术编制,承包商应采取对策,适应这一高科技招标的变化。当务之急是加快应用计算机技术和有关软件,以全面提高标书的质量,使投标更富有效率。

四是给予编标人员适当的待遇,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人才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有的承包商提出四种标不投:一是自己干不了的项目不投,二是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投,三是明显亏本的项目不投,四是没有开展公共关系的项目不投。

5.承包商的投标陷阱。

5.1违规投标。

5.1.1通过串通投标来操纵市场。

投标人之间串通,通过联合保标法的投标策略,使联合几家承包商在各次投标中轮流中标。

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串通,双方通过内幕交易,达成私下协议,内定中标单位。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承包商以重金换取工程的中标权。

5.1.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不真实反映自身的经济实力,而是提供虚假情况,如虚假的资信证明、虚假的项目经理、虚假的资质证书、虚假的机械设备数量、虚假的已建工程评价材料等,只要是投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不管自己是否具备条件,都敢承诺,不择手段,争取中标。

招投标法第53条和54条,对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仅规定中标无效,而且还要给予经济处罚以及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5.2广种薄收。

投标之所以不能广种薄收,原因有三:

一是承包商的投标费用有限,不允许广种薄收。一般投标费用占合同金额的2%~5%。有家施工单位九年投标296个,签约合同金额4.9亿元,投标费用0.12亿元,投标成本率为2.5%,而中标率只有4%。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时要考虑对市场开发费用的承受能力。

二是企业的竞争实力有限,不允许广种薄收。任何承包商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没有哪一个承包商能够胜任所有的工程施工。承

包商投标的原则应该是投自身有竞争优势的项目,不投或少投竞争处于明显劣势的项目。

三是承包商培育市场精力有限。干一项工程,拓一片市场是成功的投标策略,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老是“放空枪”是投标之大忌。总之,承包商在投标中也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关键是承包商应做好市场分析和市场定位,根据专业特点培植优势,滚动发展,使赢得的信誉带来更多的附加市场价值。

篇5:国旅酒店客房部处罚细则

国际酒店客房部处罚细则

1、非当班人员不准留宿客房中心或在客中逗留、玩,客房中心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其它部门的员工留宿应予以阻止,不听则报告上级处理。违者一次处罚50元。

2、客房部员工一律不准在客房中心或客房玩电脑,如发现一次,罚款50

3、偷用喝拿酒店物品及客人遗留物品者,罚款50元,价值超过50元的,罚款200元,并立即辞退。

4、当班人员因服务不及时、礼节礼貌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遭到客人投诉,罚50元一次。

5、上、下班时,在本店拾到客人遗漏掉的物品、钱或手机等占为己有,罚款200元并开除,价值超过100元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房间退房后,所有的电器设备全部关闭,只留一盏应急灯。卫生做完检查合格后一律不准停留在客房内,罚20元一次。

7、退房查房应仔细,客人遗留物品未查到,后来又在房间发现的,罚20元一次。

8、客房查房时,未及时关空调关灯,罚20元一次。

9、乘坐客用电梯上下的,罚20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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