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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上级部门、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召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及项目资金争取、分配情况;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情况;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评比和表彰先进、上报重要数据资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经费开支情况;

(八)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

(九)其他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突发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四)凡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件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五)报告事项由责任部门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程序执行,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由公司自行组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开发建设部提出方案,综合办公室及资金财务部参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询价采购方案,由资金财务部参与监督,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规定,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篇2:绿化养护资料整理和报告制度

绿化养护资料的整理和报告制度

一、信息内容

在施工、养护期间及时收集、掌握下列有关信息,主要包括绿化养护状况信息和气象信息等。

二、信息收集方法

1、现场信息通过巡查进行收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

2、气象信息通过天气预报收集,并与地方的气象站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随时掌握最新气象情况。

三、资料的整理与上报

1、本投标人已形成有关资料整理制度,并结合本工程的管理形式,按照技术规范及业主要求,在作业进程中同步形成、积累、整理并保管所有工作记录。如施工记录、绿化养护记录等,并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流程进行整理和上报。

2、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配合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并根据业主的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采集、录入各类养护工程信息,并上报业主。

3、配置满足要求的现场办公设备和网络环境,包括满足养护管理系统运行需要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实现微机联网所需的软件、硬件配置、防病毒系统以及满足养护系统数据备份、存档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等。

4、按要求配备具备计算机基本技能的内业资料人员,严格服从业主代表的统一领导和安排。

篇3:继电保护检验报告制度

1目的检验报告是保证检验质量的最后一关,因此及时整理完整的检验报告,并经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名,一旦发现有怀疑和错误之处应立即重做或补做相应的检验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检验报告的规范性、严谨性,特制定《继电保护检验报告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的定期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3检验报告执行程序3.1检验报告的填写3.1.1检验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数据必须依据现场试验的真实记录按标准格式填写。3.1.2检验报告需由试验记录人员进行填写,工作负责人进行复查,工作负责人须对试验报告所书写的内容负全部责任。3.1.3报告字体统一用宋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字体,其余用小四号字体并加黑,报告具体内容为小四号字,报告内的图,统一用CAD制图。3.1.4检验报告封面标题统一用二号字体加黑,编号为小五,其余为小三号字体。检验报告封面左上角为华能图标,从上到下的内容按审核批准的手续依次排列。3.1.5检验报告编号的编制方法:集团名称单位名称部门班组检修性质年度编号-月-年HN代表汉能集团JAQHP代表***水电厂DQ代表设备维护部JS代表机械水工部Y*代表运行部B代表保护班Z代表自控班Y代表一次班*代表小修Z代表中修D代表大修×××-××-××××例如:汉能集团3.2检验报告的验收3.2.1三级验收是防止误检验和检验漏项的好办法,严格执行三级验收:①班组验收;②部门技术人员验收;③生技部二次专责或主管验收。3.2.2检验报告的审核、批准。3.2.2.1电压等级在10kV及10kV以下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需班组技术员、部门专责、生技部主管、主任进行审核、批准手续。3.2.2.2电压等级在220kV及220kV以上的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需班组技术员、部门专责、生技部主管、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手续。3.2.2.3凡与外厂或与电网有关的检验报告(不分电压等级)必须有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手续。3.2.2.4所有试验报告在审核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现场记录本。3.3检验报告的保存3.3.1检验报告经过各级审批后,由工作负责人放入班组资料柜内,班级技术员进行归档。3.3.2所有检验报告必须有电子版,要求是PDF格式(报告经过各级认可后,无法进行再次编辑),为防止由于计算机出现问题,导致报告电子版丢失,应对检查报告进行刻录保存。3.3.3检验报告的保存的负责人为班组技术员。3.4检验报告的管理3.4.1检验报告的书面版本由各组负责人整理后交由班组技术员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管理,各检验报告的电子版由班组技术员进行统一刻录保存。3.4.2检验报告的借阅需经过班组技术员的同意,并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3.5检验报告的检查和考核3.5.1以季度为单位,班长组织班内进行自查,检查检验报告是否和目录相符,且最新报告是否已经登记及检验报告的借阅情况。3.5.2电气检修专业不定期对继电保护班组检验报告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考核班组技术员。3.5.3以年为单位,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年报告的整理、封存,将全年报告按组进行分类整理后,由班长、各专责专工签字认可后封存在备用图纸资料柜里。4实施4.1本制度由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支持性文件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篇4:工程安全事故报告标准

1目的

为确保*******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事故信息及时报送,以便决策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避免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制订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事故类型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健康和环保事故、交通、火灾等。

2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国*******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05年版)》;

3.1.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

3.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1.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3.1.5《*******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3.1.6《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

3.1.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纠偏与控制;

3.2.5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

4.1生产区域:参与*******工程发电生产工艺流程的设备所在的区域,包括厂界围墙以内厂区和厂界外*******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所辖生产设施区域。

4.2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15分钟以内报告,为即时报告。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事故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执行结果,收集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报告。

6执行标准

6.1事故报告事故是每个员工的责任。需要报告的信息包括:

6.1.1报告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6.1.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6.1.3事故描述

6.1.4事故点的具体位置

6.1.5人员伤害情况

6.1.6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6.1.7已经采取了哪些行动

6.1.8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2事故报表详见“安健环目标管理标准”中附件一“*******工程职工伤亡、火灾、设备事故月(年)报表”。

6.3事故报告

6.3.1发生*******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各种事故或异常情况(包括设备异常、施工区域内着火、爆炸、安健环事故以及其它生产事故)时,员工应主动及时向当班负责人或现场安监人员或安监部报告;同时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人员救援措施和现场保护措施。属于交通、健康或治安方面的事故应向主管该工作的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安监部应即时向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

6.3.2各单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发生施工区域着火、爆炸和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以及治安事故或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单位安监部应立即报告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

6.3.3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安监部除向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外,还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向当地社保部门、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公司应即时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报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还上报所在地电力监督机构、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

6.3.4发生设备事故、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事故单位安监部除向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项目公司应即时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报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3.5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当值人员或当事人,应写出原始情况报告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事故所在部门阅签字后连同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一并交安监部。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6.3.6误操作事故、人身轻伤事故、一类设备障碍、生产区域着火爆炸、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严重污染环境事故、一次发生/现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及严重交通事故等认为具有较高风险的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与分析标准》,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6.3.7发生5人以上的轻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以内安全监理和*******项目公司安监部报告。

6.4安全周报、月报

6.4.1*******热电有限公司应及时登录“中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安全监察”模块中安全事故统计菜单,按照要求录入安全周报、月报内容。

6.4.2安全周报于每周一12:00之前录入;安全月报于每月3号12:00之前录入;一类障碍以上事件简况随时录入。

6.4.3报表要求准确、真实,由*******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审查签字确认后发。

6.5月度报告、报表

6.5.1所有事故和一类障碍报告、报表应分别按照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系统》软件要求填写。

6.5.2事故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录入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系统》的事故及一类障碍报告、报表报集团公司。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5),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篇5:大唐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12〕5号,《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版),《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结合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的信息包括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准确、及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负责生产安全信息的监督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监督信息的接收与报送,负责厂内突发事件信息接收以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发电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运行、环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省能监办、省调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将厂内值班电话接到的突发事件信息向厂领导和相关部门转发;

(三)设备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设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

(四)实业总公司:负责多种经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定期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上报多种经营安全生产信息;

(五)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对外界媒体发布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六)厂办:负责日常治安、交通安全信息管理,负责治安、交通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及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治安、交通日常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章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厂内汇报流程

第七条汇报流程

(一)各部门、公司责任范围内发生如下事件时,事件发生的班组或事件目击者应立即向值长、部门或公司领导逐级汇报,值长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安全监察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厂主要领导(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请示和汇报。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设备事故、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

3.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发现设备有重大缺陷、隐患;

4.主机或辅机发生异常导致机组降出力;

5.电网原因导致机组停运、大幅度降出力;

6.火情、汛情、险情的报告;

7.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

8.交通事故的报告;

9.治安事件的报告;

10.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报告;

11.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的报告;

12.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二)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下不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班组或事件目击者应立即向值长或班长汇报,值长或班长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安全监察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应立即向生产副厂长请示和汇报。

(三)厂内即时报告要求:发生事件的部门、公司主管领导,以电话方式在事件发生0.5小时以内向厂主要领导进行简要报告(必要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厂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将事件详细情况在6小时内写成书面情况向厂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

第四章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对外报告流程

第八条即时报告

发生以下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时报告:

(一)人身伤亡事故(重伤及以上)、因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信息;

(三)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信息;

(四)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信息。

(五)发生《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第6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第九条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立即向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江苏能监办进行报告,同时将事件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书面报告汇报生产突发事件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审阅,人身事件、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必须经过厂长审阅。

第十条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件现场情况;

(二)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五)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人身事故应同时上报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局、工会等。上报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厂长审阅,向行业、地方监管单位上报前,先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汇报。

上款中,基建单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同时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部。

第十二条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应同时上报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厂长审阅,向行业、地方监管单位上报前,先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汇报。

第十三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应同时上报江苏能监办、南京市环保局等。但上报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厂长审阅,向行业、地方监管单位上报前,先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汇报。

第十四条发生生产火灾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火灾事故应同时上报江苏能监办、南京市消防局等。上报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厂长审阅,向行业、地方监管单位上报前,先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汇报。

第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多种经营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燃管中心和安全生产部,上报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厂长审阅。

第十六条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其它敏感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信息,也应按照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要求立即上报信息。

第十七条发生《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第6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单位责任人1小时内向江苏能监办报告。

第十八条所在地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生产部,同时上报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一)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二)生产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二十条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后,应在每日16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然灾害对生产的影响情况及企业抗险救灾工作情况,直到自然灾害基本消除为止。

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在地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后,应在每日16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事件处理情况,直到事件影响基本消除为止。

第五章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报告

第二十二条发电、设备、检修、实业等单位要按要求定期向安全监察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监察部负责向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条生产、基建、多种经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内容及对外报送要求按照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部、工程部以及燃管中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周报、月报;

(二)安全工作总结;

(三)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总结;

(四)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五)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六)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大唐南京发电厂要求上报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

第二十五条部门、公司每周五上午向设备部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周报内的责任内容、每月2日前向安监部报送企业安全生产月报;设备部每周五、安监部每月3日前向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安全周报、月报。

第二十六条春、秋季安全检查总结、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总结、安全月活动总结及其他安全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厂安全监察部,由厂安全监察部汇总后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安全风险评估专家查评或复查整改计划下达的同时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并录入到大唐江苏分公司综合安全生产信息问题库系统。

第二十八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完成后,每年一季度末将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评估综合报告》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部,同时录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大唐江苏分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上报。

第六章管理要求

第三十条各部门、公司要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的工作程序,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一)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前,必须先进行厂内汇报,由厂内主管领导确认后进行逐级上报,不得越级;

(二)即时报告不受时间条件限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汇报,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安排处理。一般情况下先向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汇报;

(三)进行及时汇报不影响按照规程、预案或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紧急情况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质量高的提出表扬;对迟报、漏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对谎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谎报、瞒报,影响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是与本规定由抵触的均以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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