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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监督管理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绝缘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坚决贯彻电力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杜绝绝缘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2、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全面落实电气设备的反事故措施;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设备的绝缘诊断和分析,掌握设备绝缘变化规律,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的隐患和缺陷;通过绝缘事故分析,研究制定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3、本标准规定了绝缘监督管理体系,各级绝缘监督管理具体规定。

4、绝缘监督管理体系和各级绝缘监督人员的职责

?(1)全厂绝缘监督体系由厂级、分场级、班组三级绝缘监督人员组成。

?(2)电气试验班在绝缘监督方面的职责

1)贯彻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上级在绝缘监督工作上的规定和指示。

2)负责拟定年、季、月度预防性试验计划,经电气车间和厂部批准后认真执行。

3)对电气试验结果、方法、记录的准确性负责,及时填写主要设备绝缘档案、绝缘指示图,上报有关部门和厂部。

4)绝缘试验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汇报。

5)参加绝缘监督和绝缘事故调查分析会,及时完成厂绝缘监督会议决议中需电气试验班解决的问题。

6)负责做好绝缘材料工具绝缘备品的试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7)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试验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做好技术资料保管工作,并将绝缘情况在指示图上标明,及时做好试验总结工作。

?(3)发电部电气专工在绝缘监督方面的职责

1)督促电气运行人员填写好绝缘缺陷记录。

2)参加厂级召开的绝缘事故分析会,督促贯彻需运行人员完成的工作,关心年、季、月度预防性试验计划完成情况。

?(4)运行人员在绝缘监督方面的职责

1)贯彻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协助试验班完成预防性试验计划,及时填写绝缘记录簿,并督促和协助试验、检修人员消除缺陷。

2)监视电气注油设备油位是否正常。

3)记录开关、避雷器动作次数和事故跳闸次数。

?(5)电气检修人员在绝缘监督方面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和上级绝缘监督工作规定。

2)对绝缘缺陷应采取有关措施,及时消除。保证检修质量、监督质量。

3)及时完成月、季、年度绝缘改进、大修计划及设备绝缘鉴定工作。

4)严格执行维护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归档,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在绝缘记录簿上,并通知电气车间绝缘监督人员。

5)参加绝缘及调查分析等会议,及时完成厂部绝缘监督会议中的检修任务。

6)学习先进经验,作好有关绝缘的改进工作,保证绝缘状况良好。

5、绝缘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

?(1)每年编制年度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对防雷保护设备的试验应在五月中旬完成。

?(2)认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试率、绝缘缺陷检出率、绝缘缺陷消除率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逐项报厂部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3)进口电气设备的试验周期、项目和标准可参照设备有关规定进行,如果因具体条件限制难以按规程规定执行的,由厂级绝缘监督专责人书面报告总工程师决定,对需要加强绝缘监督的设备应适当缩短试验周期,不允许有严重绝缘缺陷的电气设备长期运行。

?(4)建立健全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技术档案,包括各类电气设备出厂、交接试验以及检修后的验收记录、预防性试验记录、设备绝缘缺陷记录、设备异常运行记录、绝缘检修和改进记录等资料。

?(5)电气试验班每月应将设备试验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车间汇报,电气车间每季向厂绝缘监督专责人汇报,厂级绝缘监督专责人负责向总工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发现的重大绝缘缺陷和绝缘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做出专题总结,按规程要求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如果发生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结果不合格或与上一次试验结果比较,发现绝缘有急剧劣化的情况,厂级绝缘监督专责人员应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工批准后,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7)预防性试验或各种检修试验结束后三天内做出试验报告,经分场专工审核,由高压试验班保存。

?(8)每年第一季度上报本年的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含电气设备预试计划)。每年7月5日前上报上半年绝缘监督总结,12月5日前上报全年绝缘监督总结。总结包括以下内容:绝缘监督工作开展状况;检修运行和预防性试验鉴定过程中发现的绝缘缺陷及其消除情况;电气设备评级完好率、高压设备预试率。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改造及绝缘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等。设备大小修试验总结应于检修一个月后报出。

篇2:节能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强化节能管理,努力降低能耗,提机组经济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力节能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原能源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管理规定(试行)》及《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督细则。

第二条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及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以适应节能管理的需要。火电厂的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原能源部《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的要求,各计量表计划分责任单位、责任人。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电力工业节能工作的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电力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实行节能监督责任制。节能技术监督,即对影响发电、供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和评价。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与协调,各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过对发电能耗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阶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使其电、煤、油、汽、水消耗达到最佳水平。

第七条节能技术监督指标实行考核制度。

第八条加强节能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分公司员工的节能意识。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分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的节能技术监督领导组,并在发电运行部设立厂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和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一)分公司节能领导组的职责

1.领导分公司的节能工作,实施分公司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协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节能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运用行政、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本企业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4.组织制定并实施分公司节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年度节能措施计划。

5.建立系统化的节能综合管理体系,广泛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

6.审定各部门能耗指标定额。

7.审定分公司节能评比和重大奖罚规定。

8.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本分公司节能管理工作。

(二)节能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公司节能日常工作。

2.编制分公司节能规划、年度节能措施计划及各级能耗指标定额,定期检查节能规划的执行情况。

3.开展分公司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

4.参与审查分公司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中有明确的节能指导思想,正确选用节能设备、材料、工艺,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5.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6.负责对分公司各部门的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标准监督和节约能源的巡回检查。

7.按月、季、年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节能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8.制定节能奖罚制度、审核分公司内各部门的节能奖惩报告,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节能奖金分配方案。有权对各部门中出现的不利于节能降耗现象提出考核意见,监督节能奖惩办法的执行。

9.协助分公司宣传、培教部门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节能意识和技术素质。

10.组织建立能耗基础资料及能源统计资料管理台帐,建立历年煤耗率、厂用电率、煤耗量及各项小指标完成值台帐。

11.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例会,总结交流监督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2.对严重影响锅炉、汽机节能指标的重大缺陷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总部,并抄送上级电力行业归口技术监督部门。

13.负责对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4.完成分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节能技术监督实行由分公司、各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系。各部门设立兼职节能技术监督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网,班组设立兼职的节能技术监督员。

第十一条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及分公司的节能技术监督规定,并监督、检查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对本部门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效果的测算、评定和效益评估,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并将监督报告报分公司及总部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三)对影响发电机组节能指标完成的缺陷和问题督促解决,并上报分公司、总部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四)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会后写出报告报厂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五)将分公司下达的节能技术监督项目及具体工作、监督指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负责监督、实施和完成。

(六)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有关的记录、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档案,做好节能台帐记录。

(七)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所有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对其准确性负责。

(八)制定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九)负责向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报送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报表。

(十)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其它任务。

(十一)燃料管理部除执行上述条例外,还应执行以下两条

1.加强燃料管理,力争按锅炉设计煤质订货进货,入厂煤尽可能按煤种堆放,上煤时搀配均匀,及时进行入厂煤的工业分析和监督。

2.对入厂煤的轨道衡,汽车衡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班组节能技术监督员职责

(一)对本班组的节能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报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

(二)每月召开本班组的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报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

(三)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运行记录、技术改进资料,做好节能台帐记录。

(四)完成上级下达给本班组的节能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

(五)做好本班组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到严格管理、精心操作、文明生产,降低消耗,使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六)完成本部门及分公司下达的其它任务。

篇3:大唐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7号)和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重大危险源按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表1、表2)并结合本厂实际辨识确定。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值的场所和设施。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物品等。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及多种产业。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第四条根据表1和表2进行辨识,我厂属于国家规定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共有19个,具体见下表: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具体类别名称及场所所属级别范围或危险物品数量1锅炉#1、#2锅炉国家级)锅炉本体承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锅炉范围内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等。锅炉安全保护装置。锅炉主要承重构件。2可燃气体氨区国家级最大储量接近60吨3供氢站集团公司级最大储量为140kg4乙炔集团公司级乙炔瓶仓库5压力容器#1、#2机组压力容器集团公司级启动锅炉定排膨胀器、#1、#2机组#1~#3高加、除氧器、高低压疏水扩容器、110m3疏水扩容器、50m3疏水箱等6可燃液体#0柴油罐及油区集团公司级2*500m3储油罐,最大储油量接近800吨7有毒危险品化学实验室集团公司级强酸、强碱8电气设备升压站集团公司级220KV升压站,包括升压站内的各种电气设备以及相应的继电保护9主变集团公司级#1、#2主变10生产防火汽轮机油系统集团公司级#1、#2汽轮机油系统11电缆夹层及沟道集团公司级网控楼、辅控楼电缆夹层,全厂电缆沟道12危险品仓库集团公司级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乙醇)、危险化学品(不含剧毒品)的各类仓库13起重机械#1、#2炉内检修平台集团公司级锅炉内升降式、悬吊式、搭设式检修平台;离地面2m高临时吊栏14客货两用电梯集团公司级#1、#2炉客货两用电梯15汽机房行车集团公司级#1、#2汽机房行车及其附件,以及行车的维护和操作16生活用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热交换器集团公司级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1MPa的生活用压力容器及热交换器等换热压力容器17非生产防火招待所集团公司级招待所18交通安全通勤车辆集团公司级所有通勤大客车19水源生活水厂集团公司级饮用水源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及职责第五条厂部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总工程师、纪委书记组员: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厂办、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工会、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接受集团公司、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求;(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备案、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三)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四)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工作;(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三级网络,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六)做好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七)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提出《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八)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小组(技术总负责人:总工程师)(一)锅炉、压力容器组由设备部牵头组长: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组员:发电部分管副主任、设备部机炉专职、检修公司分管经理职责分工:#1、#2锅炉,#1、#2机组压力容器,生活用压力容器及热交换器(二)电气组由设备部牵头组长:设备部分管副主任成员:设备部电气专职,发电部电气专职,检修公司电气专业负责人职责分工:#1、#2主变,升压站(三)危险品组由发电部牵头组长:发电部主任副组长:物资部主任、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经理组员:检修公司经理、安监部专职,发电部化学专职、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经理职责分工:氨区由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运维方进行评价、供氢站、#0柴油罐及油区、强酸强碱、生活水源由发电部负责;危险品库由物资部负责。(四)防火安全组由安监部牵头组长:安监部主任组员:设备部主任、副主任、各专职,发电部主任、副主任,检修公司经理、副经理,厂级、部门(公司)级安全员,安监部消防专职及消防员职责分工:#1、#2汽轮机油系统,网控楼、辅控楼电缆夹层及全厂电缆沟道,危险品仓库,招待所(五)起重机械安全组由安监部牵头组长:安监部主任组员:设备部主任、副主任、设备部锅炉专职,安监部助理、专职,发电部安全员、各专职,检修公司副经理、安全员、各专职职责分工:#1、#2炉内检修平台、#1、#2炉客货两用电梯、#1、#2汽机房行车及其附件以及行车的维护和操作(六)交通安全组由厂办牵头组长:厂办主任组员:厂办车辆管理专职、小车班班长,安监部专职职责分工:通勤大客车专业小组工作职责:(一)由组长牵头做好所辖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备案工作,每年一季度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开展所辖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出具分项评估报告,做好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工作;(二)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所辖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三)及时修订所辖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照安监部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开展演练工作;(四)做好所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确定所辖重大危险源相应的专责人员,督促其做好重大危险源日常检修管理、检查、维保台帐;(五)组织开展所辖重大危险源相关取证、试验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六)定期检查部门(公司)对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作好记录;(七)配合设备部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上报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与自评估情况。第七条重大危险源设备所属部门(公司)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督机构分别设在设备部,常设机构归口设备部。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监督管理,按班组、部门(公司)、厂部三级安全监督管理原则。第九条各部室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一)各部室行政正职是重大危险源第一责任人,成立各部室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按规定对所辖重大危险源进行专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落实管辖设备责任人;(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所辖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根据危险源特性至少每季度对所辖重大危险源自检,根据季节性特点增加检查、分析次数。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按安全评估要求做好记录;(四)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内容;(六)定期检查班组对所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执行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第十条班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一)班长是本班所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第一责任人,按规定对所辖重大危险源进行专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设备责任人;(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班组所辖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三)班长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专责人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根据危险源特性至少每月对所辖重大危险源检查,根据季节性特点增加检查、分析次数,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汇报,按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并按安全评估要求做好记录;(五)参加部门(公司)、厂部组织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掌握应急救护措施。第四章登记、建档和备案第十一条按三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台帐由设备部牵头,各部门(公司)配合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汇总报总工程师,经厂部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备案。第十二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重大危险源台帐,台账包括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备案工作,台账格式(见附录),数据及时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第十三条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第十四条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并写出《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审报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分公司、集团公司。第十六条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到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并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第五章评估第十七条每年第一季度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评估工作。第十八条国家级重大危险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是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组织检验评估的,如储氨区、锅炉等,应由有资质的机构或组织检验评估,其检验、评估周期、范围、要求按规定进行。第十九条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均要提出分项评估报告、填写重大危险源评估表和评估问题整改表(见附件2),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第二十条完成全部重大危险源自评估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由设备部综合整理出重大危险源评估综合报告,在第一季度末上报分公司。第二十一条评估结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第二十二条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应含有下面内容,具体格式见重大危险源评估辅导材料中范本。(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和范围(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列出该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三)安全评估和安全评估表(1)指出用何种方法开展安全评估。(2)描述清楚L、B2值中的10分值各有多少,2分值有多少,如此类推。(3)交待清楚L、E、C、B2值中最大分值的原因。(4)按《标准》中附表S统计具体评估情况。(四)安全对策措施和问题整改表(1)对照L、E、C、B2值最大的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2)按《标准》中附表U要求列出评估问题整改计划。(五)结论与建议(1)明确重大危险源等级。(2)列出降低危险等级应采取的措施。第二十三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评估标准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二十四条对按照评估结论已不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予以注销。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根据评估标准,按危险程度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个等级。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三级监督管理,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由集团公司监督管理;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分公司监督管理;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各企业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对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要列入本企业重点保卫部位(通勤车辆、客货两用电梯、炉内检修平台、招待所、行车、大型施工机械等除外),并落实保卫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破坏。第二十七条对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除生活水厂、压力容器、通勤车辆、炉内检修平台、大型施工机械外,其余都要列入本企业重点防火部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二十八条凡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的电力生产设备,都要任务分解明确、管理职责清晰,并列入技术监控的范畴。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一)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认真开展《并网安全风险评估》,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爆炸事故。具体任务分解与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发电部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值长、主值(随时)继电保护的定值检查和保护投切情况检查主值(每轮值一次)电气设备污闪情况检查巡检(每日一次)定期对电气隔离开关、支持瓷瓶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巡检(每月一次)按要求落实电气倒闸操作票标准化工作电气专工定期对远动和通信装置进行巡查巡检(每日一次)设备部制定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规程设备部电气二次专职制定防污闪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逢停必扫设备部电气一次专职制定隔离开关检修方案和检修周期设备部电气一次专职检修公司设备部严格按已制定的上述规程和制度执行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及电气专业负责人加强对远动和通信装置的维护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及专职(二)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缺陷。具体任务分解与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发电部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运行规程要求操作各相关运行岗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登录,联系消缺各相关运行岗位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按要求年审人资部培训专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和事故预想,提高处理事故能力发电部主任设备部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检修维护和检验计划,即每1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6年进一次超压试验,定期进行安全阀校验设备部主任、分管副主任取得合法使用证;建立全厂锅炉、压力容器监控台帐(含检验、检查和定期检验记录)设备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负责按设备部要求做好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查、维护和安全附件的检验工作检修公司经理设备部检修公司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工作检修公司分管经理、设备部锅炉、汽机专职(三)按规定划定油区,主要包括:燃油罐、油泵房、装卸区。油区的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立不低于2米高的围墙,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配置泡沫消防系统。燃油罐、燃油母管应定期测量厚度,每两年检查一次燃油储罐下部、底部罐体腐蚀情况;每年抽查不少于5个燃油母管弯头厚度;燃油系统检修时抽查燃油母管焊缝数量不少于50%,如发现问题应全部检查。具体任务分解与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发电部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规定油区值班工按规定进行燃油系统的投、切操作相关运行岗位检修公司加强油区设备以及燃油系统的检修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按规定定期对油区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线进行检查。检修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定期对油罐、燃油母管应定期测量厚度,每两年检查一次燃油储罐下部、底部罐体腐蚀情况;每年抽查不少于5个燃油母管弯头厚度,做好检查的台帐记录检修公司经理、设备部金属监督专职设备部燃油系统检修时抽查燃油母管焊缝数量不少于50%,设备部分管副主任、金属监督专职负责油区检修工具计划的批复设备部主任发电部每日对油区油气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电部分管副主任安监部负责油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消防器材的检查更换安监部消防专职定期对油区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专题消防演习安监部消防专职督促油区以及燃油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安监部消防专职(四)生产现场客货两用电梯、炉内检修平台、汽机房行车、卸船机等机械必须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定期检验工作。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任务与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执行,按规定完善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台帐安监部分管专职负责联系对到期特种设备的年检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安监部分管专职参与炉内检修的验收,督促员工按规定使用炉内检修平台安监部主任设备部各部门完成特种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的管理;按特种设备年检后整改要求,逐条落实整改设备部主任检修公司按特种设备的分工,做好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做好台帐记录。检修公司安全员按特种设备年检后整改要求,逐条落实整改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作业各使用部门人资部按规定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杜绝无证作业人资部培训专职(五)锅炉检修平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组织的验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检修平台上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职责分工见第四条)。临时使用的检修吊栏,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承力部件;吊栏上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应使用专用的保护绳;严格控制吊栏载重量。此工作由检修公司负责、安监部监督。(六)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燃烧和灭火特点分开存储。根据物体的特点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具体任务与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监督发电部、物资部门按规定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安监部主任、分管专职定期对危险品使用和储存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安监部主任厂办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取得危险品购买和使用许可证厂办、物资部主任加强对危险品使用和储存场所的保卫工作,上述场所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厂办、物资部主任配合安监部定期组织对对危险品使用和储存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厂办、物资部主任发电部加强对所用危险品管理,建立好相应的监控台帐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物资公司按规定组织危险品的购买和储存,建立好相应台帐,并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上报有关部门整改物资部主任(七)储氢站应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现场应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具体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监督发电部编制氢泄漏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做好气体定期检测工作。安监部主任、副主任发电部定期对氢区进行巡回检查和检测,并将检查、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发电部化学专职、值班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物资公司按规定要求,购买有生产资质单位的氨,选择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建立相关的出入库台帐物资部主任人资部负责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资部主任(八)氨区应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联动水喷淋装置。现场应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具体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监督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编制氯泄漏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做好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水喷淋装置等定期工作。安监部主任、副主任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委托运行方定期对加氨区进行巡回检查和试验,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进行记录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加氯装置,杜绝违规操作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按规定要求,购买有生产资质单位的氨,选择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建立相关的出入库台帐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人资部负责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资部主任(九)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和剧毒品(包括生产和医用)应移交当地公安或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和剧毒品的保卫工作。相关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具体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厂办监督放射性物品使用部门按规定使用和储存,加强相关部位的保卫工作,发生异常情况时紧急疏散周围人员安监部主任、厂办主任做好废弃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安监部主任设备部各部门加强对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建立好台帐设备部主任、金属监督专职做好相关废弃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设备部主任、环保专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各部门培训员人资部负责为相关操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资部主任(十)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强腐蚀性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试验室的设计要符合国家规定。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厂办监督有毒、爆炸、强腐蚀性药品物品的使用部门按规定使用和储存,加强相关部位的保卫工作安监部主任、厂办主任组织设备、物资等部门对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以及试验室的设计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隐患安监部主任、厂办主任发电部加强对有毒、爆炸、强腐蚀性药品物品的管理,执行双人验收、保管以及双锁、双帐制度,做好使用台帐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经常性接受上级和本厂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以及本部门的自查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人资部负责为相关操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资部主任(十一)酸、碱接卸区及罐区应设置围堰。相关工作人员应配备防酸、碱工作服及其它防护用品,现场紧急冲洗装置应完好,并定期校验,现场贮存量不得达到国家规定的临界量。具体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如下: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安监部厂办监督按要求完成酸、碱接卸区及罐区安全围堰的设置,存量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定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安监部主任加强相关部位的保卫工作安监部主任、厂办主任组织设备、物资等部门对上述地区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隐患安监部主任发电部加强对成酸、碱接卸区及罐区的管理,做好使用和管理台帐登录工作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经常性接受上级和本厂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以及本部门的自查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检查现场紧急冲洗装置应完好,并定期校验发电部化学专职、运行班长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发电部主任、化学专职人资部负责为相关操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资部主任(十二)施工现场使用炸药等时,应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监部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定期检查、严格管理,确保其现场贮存量不达到国家规定的临界量。第二十九条除发电生产和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本单位所属的生活后勤、多种产业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一)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所有车辆必须做到定期检验和出车前、行车中和行车后“三检查”,确保状况良好。灭火器材有效,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关规定,杜绝车辆行驶“三超一疲”。(二)招待所、食堂等场所的防火要求,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安监部定期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及应急预案的培训,并组织防火演练。(三)厂部办公室要重点做好厂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严防外人进入。第三十条各重大危险源设备应认真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量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临界值以内(见表1)。第三十一条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第六章培训与应急救援第三十二条厂部每年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第三十三条加强员工对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重大危险源紧急救援、应急预案等知识的培训与考试。第三十四条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第三十五条安监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每年按计划组织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第三十六条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按地方政府的要求上报地方政府安监局。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规定在下发之日起执行。附表:1.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附件:2.构成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篇4: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监督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二条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安监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本企业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第四条监督本企业各部门对各级政府、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发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第五条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第六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防火、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八条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安措计划和安措费用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特种设备的年审。第九条监督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十条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十一条掌握使用本企业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第十二条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等。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三条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的落实。第十四条积极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第十五条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第十六条协助生产副厂长定期组织对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评估。第十七条严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与方法第十八条安监部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包括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设备安全的监督。第二十条厂部必须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其它部门和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由厂长主管,工作直接对厂长负责。第二十一条安监部业务上接受大唐集团公司安生部、南京市安监局和大唐江苏分公司安生部的领导。第二十二条三级安全监督网一、全厂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网,由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组成。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物资供应部设立兼职安全员。各班组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二、三级安全网人员业务上接受厂安监部领导,各级安监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权及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负责。三、车间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本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的书面认可;班组车间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上级车间安全员的认可。四、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管理及考核由安监部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考核意见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第二十三条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要求一、各级安全员在行政正职领导下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在生产现场制止“三违”,做到“三不伤害”。二、各级安全员按厂部(车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督促班组和个人的控制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每个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到位。三、各级安全员应加强“两票三制”监督管理,杜绝无票操作、无票作业(消缺),认真执行“三制”,各级安全员有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宣传“反违章控制差错”,管好临时用工,树立遵章守纪的新风尚。四、各级安全员应加强安全用器具监督管理,确保职工使用安全合格的安全用器。加强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劳动作业环境监督,做到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完善现场劳动作业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五、各级安全员应按厂部要求认真开展危险源分析与预控、安全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两措”落实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提高设备安全健康水平。六、各级安全员应组织好安全活动日活动,按厂部下达学习计划、要求,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学有成效,不断提高安全日活动质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七、安监部及各主管部门有权对各级安全员考核,对不合格安全员有权提出重新应聘。八、各级安监人员应持证上岗,参加南京市安监人员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九、各级安监人员执行现场安全监督任务时,必须佩带“安全监督”标志及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十、安监人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或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事故、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二十四条专职安监人员条件一、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二、熟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企业的运行、检修规程等;三、具有必要的电力生产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状况,具备事故分析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四、新聘任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度;六、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资任职资格。第二十五条安监人员权力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四、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五、有权建议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员或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十六条安监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义务一、在生产区域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二、在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时有解释制止理由的义务;三、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四、对于群众反映的本职工作以内的有关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作出结论并对反映人或有关部门说明的义务。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一、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安全设施不符有关规定、生产设备不安全等重大问题、隐患,安监部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二、安监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等现象,提出改进意见,现场整改不力者,由安监部直接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三、各部门和个人接到《安全监督通知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在期限内及时反馈汇报整改情况。第四章检查与考核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表1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考核范围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网安全管理规定每年一次本厂2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安全管理规定每年一次本厂3事故调查安全管理规定每次事故本厂报告与记录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表2报告和记录序号报告与记录编号报告与记录名称填写人保存地点保存期限1Q/CDT-NJTP211004—2013jl-01三级安全网络图会议记录各级安全员安监部一年2Q/CDT-NJTP211004—2013jl-02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各部门安全员安监部一年3Q/CDT-NJTP211004—2013jl-03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专职安监部一年

篇5: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职责

3.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管理内容

4.1管理目标

4.1.1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监督内容

4.3.1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实施要求

4.4.2.1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监督奖惩

4.5.1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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