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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电气点检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电气点检长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电气点检长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电气点检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电气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设备管理部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电气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组织开展好电气绝缘、继电保护、电压质量、励磁系统、电测、计量的技术监督工作和上述三级技术监督网活动的指导和汇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5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与电气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6负责审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标准、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大修更改项目计划、大修更改任务书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3.7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8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9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11负责监督电气专业点检定修绩效考核工作的的正确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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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气点检长工作安全职责

(1)在设备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解决本专业的设备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督促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等规程、制度;

3)协调解决本专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生产十六条高压线等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负第一管理责任。

1)组织落实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3)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本专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组织编制、修订电气一次设备检修规程及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安全措施;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和经济性评价等工作;

3)落实工作票和缺陷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部门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继电保护、发电机损坏、变压器和互感器、开关设备、接地网、污闪、电力电缆、全厂及重要客户停电、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5)落实开展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6)参加大、小修后的验收、试转、整套启动和有关调整试验;

7)做好点检定修工作

8)督促、审核本专业省公司问题库问题整改、关闭工作。

(5)做好危急事件管理。

1)负责异常暴雨等危急事件、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并参与水淹厂(泵)房、抗洪减灾等应急预案演练;

2)参与危急事件的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

3)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参与事故调查。

(6)其他有关规定的职责。

1)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篇3:设备部电气点检长安全职责

(一)点检长是本专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部门主任和包保副主任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对所负责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负责依据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照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中“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杜绝未遂和二类障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专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控制措施,并报包保副主任审批。

(三)负责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缺陷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研究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了解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负责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组织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六)负责开展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专责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

(七)负责审核专业的机组检修计划、技改项目计划,对项目的准确性、可操作性负领导责任并监督专责人按期完成。

(八)负责组织编制检修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科研项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修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九)负责组织开展设备异常障碍和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审核专责人的分析报告,并依据相关的管理规定落实事件责任人的奖惩,并对上述事件负管理责任。

(十)对专业外协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的作业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十一)负责组织专业开展标准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工作,对专责人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本专业和维护项目部、检修部标准工作票的使用率,及时提出奖惩意见。

(十二)负责落实“设备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的工作票管理原则,组织本专业定期开展工作票的检查总结分析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本专业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并对专责人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十四)定期组织本专业开展安全活动日,结合专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负责审核专业所负责编制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方案,按计划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依据演练情况实时修定预案及演练方案的不足之处。

(十六)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消除。

篇4:电气副点检长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主任包保副主任和点检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协助点检长负责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缺陷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

(三)负责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组织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四)协助点检长开展发电厂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专责人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五)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消除。

(六)负责审核专业的机组检修计划、技改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负责并指导专责人按期完成情况。

(七)协助点检长及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检修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科研项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修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八)负责组织开展设备异常障碍和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审核专责人的分析报告,并依据相关的管理规定落实事件责任人的奖惩,并对上述事件负管理责任。

(九)对专业外协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的作业安全负领导及管理责任。

(十)负责组织专业开展标准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工作,对专责人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本专业和维护项目部标准工作票的使用率,及时提出奖惩意见。

(十一)负责落实“设备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的工作票管理原则,组织本专业定期开展工作票的检查总结分析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专业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并对专责人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十三)定期组织本专业开展安全活动日,结合专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业内部并监督其落实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审核专业所负责编制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方案,按计划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依据演练情况实时修定预案及演练方案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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