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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变电所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堆积、制度、措施等。

二、值班负责人是当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当值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对当值期间的电气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设置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等负责。

三、组织完成当值期间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和工程的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四、接受站领导的领导,接受上级领导的领导、监督。

五、掌握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接受、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组织电气操作和事故处理。

六、负责当值期间设备事故、异常或设备缺陷的上报。

七、负责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接收工作票,负责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根据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组织并监督设备巡视检查工作。在过负荷、天气变化、事故后等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应前往现场检查巡视设备(有人值班和中心基地变电站)。

九、负责组织完成当值期间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

篇2:地面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区域内供电系统,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电氧焊时必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操作。

第三条巡回监视电器设备运行状况,出现有火花、发热、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主管部门;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井下使用的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份严禁在井下存放;严禁将乘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第五条出现火险时,应立即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六条加强消防知识、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消防意识和自身素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篇3: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修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

(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停电指令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指令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高爆总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闸时:

(1)高爆总配故障掉闸,变电工应及时观察故障显示,立即切断分路高爆供电线路,试送高爆总配,逐一检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显示当分路高爆显示漏电和短路时,该台高爆禁止合闸送电。若故障高爆显示过载可以恢复送电,但在短时间内造成重复跳闸2次,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建议马上安排处理。

(2)分路高爆故障掉闸变电工应根据故障显示确定故障性质,若是短时间内过流跳闸,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当出现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和工区值班领导,进行故障排除处理,得到故障已经排除的通知后,变电工应先检查事故显示是否消除,如没消除,应立即汇报,如已消除,可按规定进恢复送电操作,送电完毕,做好各项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3、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

(1)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总配开关复电后,再公试送各分路开关,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将此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立即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做好一切记录。

(2)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只准试送1次,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不得再次强行送,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挂上停电牌,汇报公司和值班领导,作好记录。

(3)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判别故障性质,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应及时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排查处理故障,禁止强行送电,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待故障除后,才能恢复送电。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

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电申请,在停电前请示调度和值班领导,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供电电源切断后,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时恢复送电时,变电工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调度,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电时,应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牌。

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恢复送电,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必须得到调度的通知批准。

5、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

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可进行正常供电。

(四)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电时,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我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向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

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拉漏闸,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保持联系。

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安排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

4、变电所(站)恢复磅电正常后,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调度通知指令送电,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不准擅自随意送电,送电完毕,做好各种记录。

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时,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

篇4: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一、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二、变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三、变电室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

四、各岗位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五、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六、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篇5:变电所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和整齐美观。

2.电器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通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3.值班室、开关及配变电室建筑应定期维修,达到“四防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进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无积水。

4.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所必须经门卫保安处登记备案,与部门联系人取得联系后并填写变电所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同时需佩带来宾卡。外单位人员一般只能至低压侧,禁止进入高压侧,若有例外须经NFC经理批准。

5.食物、饮料等应存放于餐厅或其它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变电所,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得触摸变配电设备。外来人员离厂时,需将所佩来宾卡交还门卫保安处。值班员在变电所外来人员记录表上离开的时间。

6.安全教育:凡新进公司职工,均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至本部门。

7.安全生产检查,其基本任务系发现和查明种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各类安全装置,仪表灵敏有效。

8.安全消防:为严格防火管理制度进入厂区包括变电所内严禁吸烟,公司内除批准的指定地点以外,任何地点一律严禁有明火使用。对重点位置,严禁动火,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火的,由动火部门申请,安全委员会会同有关人员,察看现场,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后,签发动火证,并由动火单位、动火人、监督部门等签字后,方可动火,现场配足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迅速清理现场,做好余火的熄灭检查工作。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防护用品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为保证安全和健康,防止外界伤害或职业性毒害而佩戴使用的各种用具的总称。当班人必须穿戴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绝缘工具定期校验,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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