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班管理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电工班管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根椐医院生产、生活需要,作出用水、用电计划。

二、掌握变配电的一、二次结线和继电保护,熟悉自动装置制作原理及保护规范。认真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和抄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停放电操作程序,保证安全供电。

三、负责全院所有工作场所及家属区的各种线路、开关、插座、水龙头等的安装及维修工作。划分责任区,工作场所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巡检,送修上门,有记录,有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可查,家属区每周巡检一次。紧急维修做到随叫随到,一般维修任务当天完成。

四、监督全院各用户安全用电,及时处理违章电路和电器装备,负责处理各种偷电行为。

五、认真做好节约用电工作,节约器材和原料。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篇2: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制度

1、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标准按《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规程》执行。

2、使用单位每年应提报所用电气设备试验计划,试验工作由公司认定的试验部门负责实施,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

3、高压配电装置和低压馈电开关的过流脱扣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的失压脱扣器的试验按有关试验标准执行。

4、电气设备试验后要及时填写试验小票和试验报告,并移交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5、电气设备试验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6、对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检修,检修后重新申请试验,直至合格为止,否则不许使用。

篇3:电工日常巡检工作制度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所有维修电工与值班电工巡查都必须记录,对所更换灯具、电器具等,也必须有明确记录,每月进行统计。

篇4: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1总则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2管理内容2.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1.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1.2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2.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2.1.3.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2.2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2.2.1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2.2.2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2.2.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2.2.5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2.2.6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2.2.7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2.2.8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2.2.9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2.2.10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2.2.11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2.2.12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2.2.13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2.3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2.3.1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2.3.2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2.3.3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2.3.4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4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2.4.1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2.4.5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2.5.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2.5.2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5.3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2.5.4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2.6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2.6.5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3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篇5:风电场培训工作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运维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培训管理,通过培训提升员工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运维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培训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各风电场应按照运维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符合其风电场实际情况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

3.2各风电场应设定本风场本年度的培训专责人,各讲师、资料员要协同专责人全面负责本风电场的培训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

3.3各风电场培训工作与运维公司安排的培训时间相冲突的,以运维公司安排的培训为主。

3.4培训专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实施细则,并监督场内人员执行。

3.5各风电场培训专责人负责对培训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需按照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培训记录表的要求进行规范填写、装订和保存。

3.6风电场培训工作应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内训为主、外训为辅,由风电场自行选拔本年度内训讲师,并上报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3.7内训讲师应选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讲师要提前备课,做好本次课程的知识传输和培训资料整理。

3.8培训分类

3.8.1新员工培训:依据运维公司师徒管理办法进行。

3.8.2风电场全员性培训

3.8.2.1安全教育培训

3.8.2.1.1安全教育培训全面由各风电场安全员负责。

3.8.2.1.2安全员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年度培训计划相结合,采取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场内人员对国家电业安全规程等行业标准进行反复学习。

3.8.2.1.3安全员应在每年年初组织全员性的安全考试,风电场场长、副场长及安全员共同制定考试试卷,或采用运维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的统一安规试卷。

3.8.2.1.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标准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风电场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运维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

3.8.2.1.5在职人员离岗一个月以上,回到原岗位时,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合格才可进行工作。

3.8.2.1.6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实际主要以讲解运行维护工作中指定的安全措施、个人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为主。

3.8.2.2技术培训

3.8.2.2.1变电站技术培训

3.8.2.2.1.1变电站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变电站一次(变压器、断路器等构成设备的参数、作用等知识)、变电站二次两部分(直流系统、继电保护、网络通讯等知识)。

3.8.2.2.1.2培训课时和具体内容按照风电场员工需求进行制定,遇有检修维护等工作任务与培训课程相冲突的,以检修维护等工作为主,培训可推迟。

3.8.2.2.1.3变电站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以风电场前期建设、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及检修维护为契机,进行现场学习,由风电场各值长作为本值员工技能培训考核负责人。

3.8.2.2风机技术培训

3.8.2.2.1箱式变压器及输电线路的技术培训主要以设备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为培训依据。

3.8.2.2.2风机知识培训,讲师要以风机厂家提供的各项技术说明书为培训依据,主要分为风机构成、各部分作用、检修维护方法、控制系统使用等层面进行讲解。

3.8.2.2.3风机技术培训还应结合风力发电技术,对风力发电过程及相关技术,采用视频等多种形式,对风电场人员进行风力发电相关技术的普及。

3.8.2.2.4风机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以风电场前期建设、技术改造及检修维护为契机,进行现场学习,由风电场各值长作为本值员工技能培训考核负责人。

3.8.2.3其他内容(如管理知识等)的培训以运维公司安排为主。

3.9培训分级

3.9.1内训:风电场场内自行选拔具备一定技术水平的培训师进行的培训。

3.9.2外训:由运维公司安排进行的场外培训、风电场申请通过的外部讲师在风电场内进行的培训。

3.10考核

3.10.1风电场员工培训考核为内部考核与运维公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10.2内部考核主要分为四次:安全教育考试、变电站技术考试、风机技术考试及综合考试。试题由风电场专责人协同讲师拟定,送风电场负责人审核后,组织本场人员全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上报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3.10.3技术考试题目为风机技术讲师共同拟定,分为知识考试(80%)和技能考试(20%)两部分,考试试卷及成绩列入员工档案。

3.11培训管理

3.11.1各风电场讲师负责本节培训的签到及资料收集工作。

3.11.2培训专责人负责制定本场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培训资料,对运维公司培训方面相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3.11.3风电场负责人应全面了解本场培训进度、效果和质量,创造培训条件,并定期审核培训记录。

4.附则

4.1本制度由运维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部分以本制度为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