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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爆电气检查员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防爆检查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持有防爆检查员证并持证上岗。

二、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小型电气、三大保护、局扇、风电闭锁、电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值班领导、部长直至机电副总经理汇报,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工作。

三、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修复、新入井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验收并签发防爆合格证,不符合防爆标准的一律不准随意签发入坑证。

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标准,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时要填写三定表与队组及时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标准)并填写事故隐患通知单。

五、严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做好自主保安,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检查过程中必须有受检队组机电人员陪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独行动,以确保安全。

篇2:防爆电气检查工作规定

1、严格执行如下标准规程:《GB3836-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和《部颁煤矿井下电气检查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规定。

2、矿井必须编制《防爆电气检查工操作规程》,在防爆电气专管组室内放大张挂。

3、井下防爆电气专管人员必须经防爆电气检查工和井下电钳工的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非专管人员不得打开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4、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执行停送电检修规定。

5、打开防爆电气检查,必须切断上级电源,并闭锁、挂牌;现场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打开防爆电气,并进行验电、放电。

6、专管人员携带的电工工具、测量工具及防护用具齐全完好。

7、集团公司专管人员打开防爆电气检查,不得检修电气设备。

篇3:小型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范本

1、小型防爆电气必须由小件组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调拨。

2、小型防爆电气必须由小件组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建帐、建卡,实行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牌板五对照。

3、小型防爆电气应由小件组统一计划,由供应单位进货,并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发放使用,严禁材料库直接发放到使用单位。

4、小型防爆电气设备应有专职的防爆修理工修理,保证质量,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并签发合格证,而后才能入井使用。

5、小型防爆电气的领发由使用单位的机电班长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说明情况,办理手续,并入帐建卡,手续不齐全不得发放。6、小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应留一定数量的备用件,备用数量由小件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剩余的一律上交小件组,然后执行以旧换新。

7、小型电气的回收应遵照81(焦机字第131号文)100%回收管理制度执行。

8、小型电气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完好标准及其它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使用小型电气应由使用单位机电班长负责分工,专责到人,并挂牌留名,小型电气不得超载运行。

10、小型电气应执行日维护、班检查、定期轮换升井检修的制度,凡因失职而造成失爆或不合格的,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11、小件组每月应与使用单位共同查对一次帐和实物是否相符,凡发现丢失、无故损坏或不办手续转帐者,小件组有权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篇4: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篇5: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一、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外观每周至少要检查两次,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要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和试验,并及时填写防爆检查台帐。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每天对所辖电气设备至少检查1次。每月必须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工作。

二、机电科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情况,严禁井下积压闲置电气设备,闲置设备必须及时回收,时间不得超过7天。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或备用),都要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四、考核与奖罚

(一)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处罚: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分别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500-10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300元,罚责任人2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500元,罚责任人100-2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5)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二)、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处罚,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分别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300-5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200元,责任人2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300元,罚责任人100-200元。

(1)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

(2)铠装电缆盒没有灌注电缆胶而使用的。

(3)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6)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

(7)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

(8)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

(三)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3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元,责任人1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元,罚责任兼职防爆检查员100元。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

(2)利用开关控制线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

(3)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的。

(4)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5)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

(6)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小线嘴大于1mm者)。

(7)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

(8)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

(9)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70mm2电缆除外)。

(10)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1)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2)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

(13)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密封挡板生锈的。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17)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18)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1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

(20)喇叭嘴亲嘴的。

(21)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压紧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22)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

(23)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紧不到位置的、并未采取可行的措施的。

(24)防爆外壳带电的。

(25)防爆面弹簧垫压不平或失效(注:单个弹簧垫失效并现场能及时处理的除外。)。

(26)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

(27)螺旋线嘴拧进小于5扣。

(28)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

(29)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30)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1)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

(32)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33)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相同效能冷补的,热补或冷补质量不合格的。

(34)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的。

(35)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36)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

(37)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

(四)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出现电气三大保护失效的,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500元,罚责任人2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元。

(五)凡在机电科组织的检查中,出现电气三大保护失效的,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六)凡井下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经过机电科验收而入井的,每台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100元,机运队井口责任把钩工20元。

(七)以上各项罚款应统一上缴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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