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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汽管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目的: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建立水、电、汽的管理规程。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相关内容。3.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厂各部门使用的水、电、汽的管理。4.责任:设备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负责。5.内容:5.1.蒸汽:5.1.1.生产部将用气时间提前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供汽。5.1.2.司炉工随时巡查,保证锅炉正常运行。5.1.3.蒸汽负荷增减:生产部调度统一安排供汽。随便开动或关闭锅炉供汽造成浪费或影响生产的,要严肃处理。5.1.4.为合理利用热源,不准随便增加用汽管线,更不准暖汽接高压蒸汽。5.1.5.蒸汽管道、截汽门、疏水器等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不准随便拆卸,严禁使用过堂汽。5.1.6.为确保安全,减少热损,安装管道同时要做好保温工作。5.1.7.蒸汽管线设置的安全阀、减压阀每年必须校正。5.1.8.当停电或锅炉系统发生故障时,锅炉房立即通知设备部、生产部及有关部门,分别采取措施并立即抢修。5.2.电:5.2.1.设备部配电室保证全厂正常供电,电工负责全厂线路及电器设备的维修。5.2.2.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拆除电器设备和线路。5.2.3.配电室及各用电部门;开关、刀闸必须有明显标志,分清“开”、“合”位置。5.2.4.配电室或用电部门,凡易发生触电事故的地方,必须设立绝缘拉杆,绝缘胶鞋和手套、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及消防用具。5.2.5.清洁设备时将设备的电源关闭。清洗时不得使电器操作面板、电器箱及电机进水,以免损坏电器元件。5.2.6.防爆车间不准接不防爆电器设备。5.2.7.临时用电(正常生产用电设备外,接线路、变压器、电动机、电动机具及照明等均属临时用电)在接线前要提前上报设备部,安装质量与固定设备一样,使用完毕及时拆除。5.2.8.需要停电时配电室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设备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对于由于异常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立即通知生产部、生产车间等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QA检查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生产中的损失。如因停电确实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质量问题要停止生产,由质量管理部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相关部门执行。以上情况均做出详细记录。5.3.水:5.3.1.给排水系统由设备部负责管理。5.3.2.当停水或纯化水系统发生故障时,制水人员立即通知设备部、生产部及有关部门,分别采取措施并立即抢修。5.3.3.纯化水制水系统维修后要重新进行消毒,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6.附则:6.1.本规程附图0幅,附表0张。变更/修订记录现行编码替代编码本次变更/修订的原因、依据及主要变更內容厂房-P-SMP-002-0Ⅱ-E-SMP-002-21、修订内容和格式2、依据2010版GMP修改最新内容

篇2:野外用电安全管理规程范本

1、电源线必须用橡套电缆线,无老化、裂纹或裸线,用绝缘灯杆架起,不得横穿井场,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线杆分布距离为4~5米;

2、线路总控制开关后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井口照明应使用隔离电源,配电盘上的所有电器控制元件必须完整、无损坏;

3、值班房要有接地线,用直径为25毫米铜芯线连接导电杆,地线两端连接牢固,导电杆插入地下0.8米以上;

4、所有接头严禁裸露,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5、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拆接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并有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照明灯必须用专用灯架固定,灯光中心高度不低于1.5米,摆放位置应合理。距井口不少于5米,探照灯灯线整体进入灯内,进线孔绝缘垫圈要保证绝缘,搬移前必须关闭电源;

7、电热管底部用厚瓷垫与值班房底盘可靠绝缘;

8、电热管、排风扇保护网完好牢固;

9、排风扇距井口不少于5米,接地良好;

10、在砸地线前,必须拉下变压器闸刀,查清井场电缆的走向;

11、砸好地线,合上闸刀,检查是否漏电;

12、作业专用变压器线路拆线必须由采油矿电工操作,严禁带电调压和超符合使用;

13、瞬间合闸试送电,确认各条线路及电器线路接线正确后方可正常送电。

篇3:水利水电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各施工现场都要设置安全生产的标志。利用宣传工具(黑板报、图片等)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制度,培训上岗。

4、公司应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纪律、法制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5、公司应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制度的教育。

6、施工员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7、经常进行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把好安全关。施工人员要组织班组工人对施工安全技术操作方法的学习讨论。对于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工、机操工、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地方特种作业培训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按规定进行复审,对变换工种和工作岗位的、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8、加强在施工高峰阶段、高空、冬雨季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时期职工思想波动的特点,作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开展百日无安全事故活动,比学习、赛安全,比进步、赛贡献,树典型,公司不定期进行一次总结交流活动,对典型进行表扬、对违章进行处罚。

10、坚持“三上岗、一讲评”活动,防止受表扬时产生骄傲忽视安全、受批评时产生急躁不顾安全,施工条件好时麻痹大意马虎安全、施工条件差时消极畏难迁就安全的现象。

11、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都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学习,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二.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1、领导安全值班的岗位责任

(1)领导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现场应注意事项等。表扬安全生产好人好事,使施工现场充满浓厚的安全气氛。开展安全系统工作,通过安全系统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布置安全工作。

(3)组织安全大检查。

(4)安全值班领导,要组织安全员和班组长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安全值班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班应注意的事项和要继续解决的问题,认真向下班移交。

2、安全值班员的职权

(1)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必须掌握施工生产情况,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予以纠正。如遇紧急情况,有权决定暂时停产,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有权提出停工罚款的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指令,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

(3)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人员、生产指挥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它单位入场参加人员,在安全问题上都必须听从安全值班员的意见和指挥。

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认真按照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要求,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作好讲评记录。

(3)坚持上岗前交底、上岗前检查的班前活动制度。

(4)做好对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人身安全。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做到落手清。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3)班(组)应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

(4)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

(5)除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外,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书面上报。

(6)安全检查由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亲自组织,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其方法为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传播先进经验和收集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7)每次检查要按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文明工地”标准,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有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8)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

(9)项目上要坚持每天检查机械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要进行严格处罚和教育。

(10)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和特殊工种等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地进行健康普查。

四.?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警戒、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保证各类器材灵敏有效。

2、消火栓、消防监管昼夜要有明显标志。消防标志牌应为白底红字。

3、施工现场配备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

4、安保人员要进行日检、周检、月检活动,坚决消除火险隐患,杜绝违章作业,保证安全施工。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临时建筑内外应留有防火通道。

6、集体宿舍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

7、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8、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扑灭火灾,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所有工伤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登记、统计、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或拖延不处理不报告。

2、职工发生事故(包括未遂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不满八小时者或发生未遂事故,由安全人员做好事故登记分析留底,定期上报。

4、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单位的直接领导(综合施工员、施工员)填写事故登记表,经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签字,在三日内报公司工程部。

5、发生多人事故(三人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逐级报告,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现场,要依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项目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施工员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瞒报、假报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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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一般要求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岩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脚、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12)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3)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4)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6)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7)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8)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

(19)脚手架严禁超载。

2、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痢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七.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场容场貌

(1)施工场地要夯实平整,无坑、无积水。

(2)现场道路上不准堆放材料设备,保持施工主要通道畅通无阻。

(3)现场排水沟要畅通,不积水、不堵塞,要有人工排水和机械排水的设施。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1)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能与生活垃圾混堆,除施工利用外,多余的建筑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场地的碎砖头、废木头、钢筋头、破纸袋以及各种包装容器,做到随用随清,集中堆放,充分利用,保持现场整洁。

(3)禁止将有害有毒物随便排放,以免造成水源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3、生活区卫生管理

(1)对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澡堂、办公室以及周围的排水沟、道路等环境卫生,指定专人清扫并负责监督检查,随时保持清洁。

(2)生活垃圾每天清理按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外运或请环卫人员处理。

(3)工地和生活区禁止养狗、鸡、鸭等畜禽。

4、除害防病管理

(1)消灭四害,人人有责。食堂和宿舍要做到无蝇、无蟑螂、无鼠、无臭虫。医务部门在夏季应定期在生活区喷打药物,放置毒饵,消灭四害。

(2)做好预防疾病工作。冬天做好防寒、夏天做好防暑工作。职工生病,医务人员要热情医治,领导关心看望,防止流行传染病。

八.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文明施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树立企业形象的标志;文明施工是维护城市整洁卫生,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重要措施;文明施工是施工单位保障安全、搞好质量、减少浪费、搞好卫生的重要管理措施。文明施工能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形象;也是检验施工单位管理干部的精神面貌和管理素质的试金石。根据建设部第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凡公司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均应实施文明施工,由公司总包的工程,应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搞好文明施工。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细则,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达标活动。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必须服从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7、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9、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10、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篇4: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维修规程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设计、制造

2.1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安全技术管理

4.1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工具的合理选用

5.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注: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软电缆或软线应逐步调换。

6.2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7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7.1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7.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7.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8保护接地电阻

8.1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9对机械防护装置的要求

9.1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10检查和维修

10.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10.2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10.2.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10.2.2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10.2.3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10.3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h.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10.4工具的定期检查,除10.3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表1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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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部位│绝缘电阻

────────────────┼────────────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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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绝缘电阻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10.5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0.6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10.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10.8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10.9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10.10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10.10.1绝缘电阻测量按表1。

10.10.2绝缘耐电压试验按表2。

表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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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件?├─────┬─────┬───────

│Ⅲ类工具│Ⅱ类工具│Ⅰ类工具

────────────────┼─────┼─────┼───────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之间:?│?│?│

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380?│?│?950

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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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绝缘耐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10.11工具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篇5:某工地临时用电规程

一、重大危险源:

操作人员不按要求搭设电源线、不按规范标准配电,检修时无关闭电源、违章作业、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存在问题等。

二、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安装电线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布置安装线路。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机械设备,必须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末级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装设额定动作电流30mA或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一级配电箱内不能安装空气开关,一、二级开关箱内禁止装插座,安装固定开关箱,底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要有接零接地保护,并有防雨措施。安装活动二级(含末级)开关箱箱底距地面高度为0.6m,电箱及闸具要完好,设门加锁,要有接零保护。

(4)、电缆线禁止开口接线,埋地的电缆线严禁有接头,埋地深度应在0.6m以下,要使用套管,钢筋加工场地的电缆线必须使用套管埋地。

(5)、现场架设室外临时线路,高度不低于5m,必须使用绝缘子固定整齐,过车道上方的架空线路,高度不低于6m。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挂在脚手架、井架、电梯及其它金属架上。

(6)、室内生活用电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架设要规范,布置要整齐,要使用单独开关箱,箱内必须装有保护器。碘钨灯架设高度不低于3m,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三芯电缆线。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胶质线和花线。

2、具体用电措施

(1)、采用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频率为50-500Hz)有效值5OV。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l2V、6V。凡手提照明灯、危险环境和特别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灯、高度不足2.5m的一般照明灯、危险环境和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如果没有特殊安全结构或安全措施,应采取36V安全电压。凡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环境(如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12V电压。隧道内照明线路应用低压电源,禁止使用高压电。

(2)、保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

绝缘是用绝缘物将带电导体封闭起来,使之不能对人身安全产生威胁。一般使用的绝缘物有瓷、云母、橡胶、胶木、塑料、布、纸、矿物油等。

用绝缘电阻衡量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一个最基本的指标。足够的绝缘电阻能把电气设备的泄漏电流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可以防止漏电引起的事故。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有不同的绝缘电阻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测定。

此外,电工作业人员还应正确使用绝缘用具,穿着绝缘靴、鞋。

(3)、采用屏护

屏护就是用遮栏、护罩、护盖、箱盒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以减少人员直接触电的可能性。

(4)、保证安全距离

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发生危险的距离。为了防止人体触及和接近带电体,为了避免车辆或其他工具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为了防止火灾、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由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及安装方式等因素决定。

(5)、合理选用电气装置

从安全要求出发,必须合理选用电气装置,才能减少触电危害和火灾爆炸事故。电气设备主要根据周围环境来选择,例如,在干燥少尘的环境中,可采用开启式和封闭式;在潮湿和多尘的环境中,应采用封闭式;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必须采取密封式;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中,必须采用防爆式。

(6)、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由于漏电引起人身触电,其次是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设备火灾以及监视、切除电源一相接地故障。有的漏电保护器还能够切除三相电机缺相运行的故障

(7)、保护接地与接零

①保护接地。保护接地就是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起来,使用电设备与大地紧密连通。在电源为三相三线制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或单相制电力系统中应设保护接地线。

②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就是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紧密地连接起来。在电源为三相四线制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应采用保护接。

(8)、禁止违章用电

①、生产区必须按机械性能,采用符合机械电压,禁止超负荷搭线。

②、生活区禁止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等)。

③、严禁不通过电表,乱拉线路。

④、严禁偷电,偷线,保护各线路完整及用电线路畅通。

⑤、禁止各队伍工人及其相关人员私自乱拉供电线路,必须请专业电工完成该项工作。

⑥、生产区、生活区供电线路必须做好保护措施,线路、开关不得裸露,特别在本区雨季季节。

3、操作安全要求:

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工上班前应将现场所有电器线路进行检查一遍,并确定良好后方可合闸送电。

3、线路检修时,必须停电,并悬挂标示牌,应有专人监护。

4、现场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应必须拉闸锁好箱。大风、暴雨、雷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大风、雷电后应作好检查。

4、职业健康措施:

1、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必须为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熟练工人,电工在潮湿作业时要穿带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操作。

5、施工用电管理处罚措施:

①、本项目管理人员若发现乱拉电线,罚款500元,偷电罚款200元。

②、若发现机械超负荷用电,罚款2000元。

③、若发现使用高功率电器,给与没收,并罚款200元。

④、其它,若违法本项目部施工用电规定者,则给与100元~1000元不等进行罚款处理。

⑤、若有屡教不改者,则给与加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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