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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为保障用电安全和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用电事故和员工触电事件的发生,根据本厂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用电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操作。

二、动力设备的电力拖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防止操作人员接触发生工伤事故,动力设备要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

三、引进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2000)要求安装防爆电器。

四、电气线路和电信线路等应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进行设计和安装。

五、配电装置和电气开关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

六、厂区所有的电器设备和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防止漏电、触电、保障用电安全。

七、员工上班操作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性能良好方可操作,下班时应随手关闭电气设备和电源开关。

八、电工操作人员上岗时应按规定佩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时应实行工作票制度和悬挂警示牌,非特殊情况严禁带电作业。

九、工厂配电房除电工作业人员外,其他员工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进入配电房。

十、因维修需要临时拉设电线路时,需经车间负责人同意,并由电工操作人员进行架设,装设临时接地线,用电完毕后需立即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厂区有静电产生聚集的装置应采取静电措施,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严禁员工在易燃、易爆场所及所有静电产生的场所穿脱化纤衣服。

十二、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常对厂区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损坏、绝缘破坏、设备裸露、屏护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护维修,并设立维修登记制度,建立维修档案。

十三、厂区电气设备应设置防雷装置,保持避雷器性能良好,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

十四、发现有员工触电时,其他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及送医院抢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置。

篇2:弱电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弱电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弱电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弱电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弱电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弱电机房应安排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

8、禁止在弱电机房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9、应注意节约用电。

篇3:电气设备用电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操作安全、正确、可靠,防止人为误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电气设备的用电工作管理。

3.内容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指定人员担当。工作负责人由承担检修、安装的单位指定人员担当。

3.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有作业许可证。

3.3工作班人员由检修、安装单位的人员组成。

3.4工作票的格式、内容和使用方式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安全措施、具体工作区域、注意事项,即签发工作票。签发后的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一份。

3.6工作许可人根据操作命令或工作票内容填写操作票,按令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3.7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带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将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交工作许可人。

3.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和有电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

3.9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到现场,应召开现场站班会议,交代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并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工作。

3.10工作发生间断、转移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11工作全部完成后,设备处于检修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设备和系统相关的部分是否整洁完好,依据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进行清点,确认无遗漏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方能终结。

3.12工作票终结后,一份交设备所在单位,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单位备查。

3.13工作票的使用、保存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篇4: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校内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安装、使用及管理,确保全校教学、科研和生活安全用电,根据国务院及北京市能源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

第一条大功率电器设备是指单台功率大于1000W的仪器、仪表、空调、灯具、取暖、办公设备、厨用设备、广播音响、通讯器材、电热水器和电力系统设备等电器具。

第二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应事先填写《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申请表》,向后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条件装备处、后勤集团和申请单位等对供用电可行性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实施。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新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已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或超负荷的立即停止使用,经整改并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申报新增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其安装工程中应包含必要的配电和电力增容改造经费,报审时应提供改造经费预算书、电器线路设计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第四条对未办审批手续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下述处罚:

1.一经查实,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保卫处发出停止使用通知书,停止使用期间若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单位负责人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造成事故或引发火灾的,由单位负责人和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安装

第五条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并需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凡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学校供电系统、公共线路和接点开关,不得擅自转供电。用电单位增加负荷超过开关容量的,须到后勤管理办公室办理增容手续。

第七条校内公共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中涉及使用2000W以上临时电器、电力设备等项目的,开工前主办单位应向所在校区后勤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后勤管理部门指定用电接口,并按相关规定装表计量收费。

第八条线路穿管埋线等隐蔽工程施工中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单位参与检查评估。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由后勤管理办公室和后勤集团参与供电线路的检查验收,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运行。

第九条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地点,参照本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设备移机前进行技术论证,否则若出现事故、跳闸或超供电负荷等情况,均由用电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凡未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私自移机、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按照本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进行处理,后勤管理部门不予供电。

第三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条对批准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并实行“四定”办法进行管理,即:定地点、定用途、定管理规范、定责任人。

第十一条学校按一、二、三级配置计量表进行用电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或进行移机符合手续的,须连接至计量表,否则,后勤管理部门不予提供电力。

第十二条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电源。24小时不间断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于违章违规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有权监督、检举和揭发。

第四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审批和规划管理;后勤集团负责各校区供电设备的运行保障;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用电检查监督以及违规用电的查处。

第十五条各院(系)行政副院长(副主任)、机关各部处(含驻校单位主管责任部门)行政负责人是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用电负有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使用和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报废、日常运行管理和安全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后勤集团负责全校电气主干线负荷情况的普查备案、学校公共电网改造、总配电增容规划及资金预算等工作。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由我校供电的单位、集体、出租房住户。

2.基建处承担的新建工程项目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和安装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某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管理制度

华电戚墅堰2×475MW燃机扩建工程于5月20日完成了厂用电系统受电。厂用电系统完成受电后直至5月31日移交戚墅堰发电厂代保管期间,由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负责厂用配电设施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在此期间厂用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票制、工作票制、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本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区域包括:老厂至本期6kV备用进线电缆母线;集控楼0米#3机、#4机6kV配电室;集控楼6.5米电缆夹层及受电相关电缆沟道、槽盒及桥架;集控楼9.1米#3机、#4机及公用400V配电室;集控楼9.1米#3机、#4机电气电子设备间;集控楼9.1米#3机、#4机热工电子设备间及集控楼9.1米#3机、#4机蓄电池室。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进入受电区域的工作班组及人员应严格执行电气专业两票三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受电区域施工作业。严防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消灭隐患事故,确保安全运行,每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一、定期巡视检查,执行特殊巡视检查,。

二、不得单独巡视。

三、巡视时,应思想集中,仔细观察。做到看、想、听、嗅并用。

四、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遮栏或进入设有遮栏的设备

内,除巡视外,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五、室内巡视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

六、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和缺陷记录簿。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发现缺陷应正确处置、及时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控工地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2、重要缺陷,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安排最近期内处理,但不能超过一周,并通知电控工地。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者可列入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控工地汇报。

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值班制度

受电区域设有专人管理,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负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有实际工作经验,经业务及《安规》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正式担任相应职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衣着整齐,配备有相应的操作及安全工器具。

一、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设有遮栏的高压设备上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二、所人员必须熟悉下列各项:

1、受电区域的现场运行规范、操作规范、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处理规范,以及各种检修规范。

2、受电范围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规范、性能和位置。

3、继电保护、仪表及信号装置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所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的配电开关及电源位置。

5、各种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流程。

6、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触电急救措施(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

三、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做好下列工作:

1、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和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电控工地和有关人员处理。

2、按照操作票进行操作,并在值班操作记录簿上记录本班的各项操作。

3、正确完成操作票所规定的各项操作任务。

4、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次的抄表及巡视工作。

5、受到工作票后,查验工作票工作事项、工作负责人及班组人员资质、及系统运行工况,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班组人员进入受电区域开展工作。工作终止或收工时,验收检查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是否撤离、施工环境是否清理、施工剩余材料是否清除,并负责填写验收记录,决定许可其工作终结或当日收工。

6、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凡变动过的设备应修正图纸。

7、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8、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必须离开时需得到电控工地或上级领导的批准并确保有人接替其工作。

五、值班时间衣着整齐,不准穿拖鞋,巡视和操作时不准穿短裤、短袖、裙子,倒闸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遵守交接班制度,准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内到达值班地点,以便及时准备,集中思想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工作。

二、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作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

1、系统运行方式变更情况,检查DCS画面与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是否相符合。

2、主要负荷设备运行状态及相关情况(带电、停电、缺陷检修、负荷大小等)。

3、施工班组及其设备的情况(包括土建、安装、调试施工班组及设备),使用的工作票、临时接地线位置和数量。

4、继电保护变动情况(指系统运行方式变化以及由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导致保护定值的变化)。

5、检查当值有关事项是否均已记入各项记录簿,并填写好接班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6、作好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钥匙等齐全良好。

三、值班人员再接班前及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四、交班时一切工作由交班人负责,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进行交接班。

1、接班人有饮酒或有生病。

2、处理事故或进行操作时。

五、接班人在接班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查阅配电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变更,检修设备的进展情况,负责人姓名,安全措施及接地线、保安锁等安全设施点,并应亲至现场巡查清楚。

2、查阅运行记录,和各种记录簿是否齐全清楚。

3、分别点清操作票、工作票、停服役单等。

4、现场检查设备、场地清洁情况。

5、清点安全用具(接地线、标示牌、保安锁等),接收工具,仪表及配电间、配电设备钥匙。

六、接班人员听取了交班人员详细汇报后,确定是否可以接班,如同意接班,在值班日志上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共同签字以示交接手续正式完成。

操作票制

?一.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操作票(操作票样式见附件1)应有操作人认真填写操作票,经操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再在配电系统图上进行校验,正确无误后执行。

二.倒闸操作时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读制度,若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负责人弄清楚后,再执行。送电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上装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和接地线确已安全拆除,拟送电设备绝缘良好、保护正确投用。

三.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倒闸,母线侧倒闸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倒闸。

四.执行完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字样。作废的注明‘作废’。由操作票负责人保存三个月。

五.全部操作完后,应进行复查,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工作票制

一、工作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工作票样式见附件2)

1.第一种工作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的;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等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2.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的;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的;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均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管理

1.工作票一式两份,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签发许可后一份交给许可人存根,另一份必须随身携带方便检查,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进行监护,若需离开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将工作票转交临时负责人;

2.工作票的有效期不超过15天,原则上不进行延期,到期消票后必须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3.工作票许可人不定期对各小室进行巡查:无票进入小室,罚款200元/人;工作票过期未消票的罚款200元/次;野蛮施工破坏成品的,除赔偿设备损失外,罚款1000元/次;安全措施不按照要求的罚款200元/次;动火且无动火票的,罚款200元/次;负责人不在场且无指定负责人的,罚200元/次;不带工作票进入小室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三、工作票制度的执行

需要进入受电区域各配电室进行安装的各单位、专业班组,需要到本工程电控工地办公区开具工作票,并经过工地相关人员签发;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如下所示:

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孔明泉:

韩翔:

李然:

吴杰:

金鑫:

黄建标:

戴樊刚:

工作票许可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江国:(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陆正兴:(现场主要许可人,集控楼9.1米层值班):

罗正:

杨连泽:

陈国新:

2、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凭有效工作票到电控工地驻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按交票、验票、许可的工序申请进入受电区域工作,工作票验票无误后许可人员开门,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方可进行进入受电区域按照工作票许可工作范围开展相应工作。严禁进入配电室的作业单位或班组人员随意触碰或操作非工作票许可范围内的配电设备。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无关人员或小动物进入。对未持有效工作票的人员或单位,值班人员有权不允许其进入受电区域。

3、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许可工作票时,应明确告知作业单位或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成品保护事宜,各作业单位或班组必须自行设立专职监护人员监护,电控工地及值班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各配电屋室的作业情况。

4、业主和监理人员进入以上配电室前,需到现场的值班室(集控楼9.1米层公用400V电气配电室)工作票许可人处主动出示工作证并登记后,值班人员方可允许进入开展监察管理工作。严禁任何非工作班组或值班人员随意对受电范围内的配电设备进行触碰或操作。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强制驱离配电区域并向安保部门汇报。

5、各作业单位和专业班组在配电室施工终结或当日收工时,应撤离施工人员及施工用设备、清理施工环境、清除施工剩余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然后工作票负责人应去值班室进行消票工作,许可人检查配电室环境满足相关要求后许可其收工或工作终结。逾期不办理消票的将视为无票工作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

6、各单位进入配电室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至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安保科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并落实相关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无动火工作票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与配电运行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配电室内消防设备,配备专用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2、各种配电设施、照明设备及电缆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施工打开的电缆孔应及时封堵,盖板严密完好,禁止承受重物

8、电控工地、配电室值班人员和安全科每月对配电区域进行电气及消防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华电戚墅堰项目部

2015年05月20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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