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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者的安全健康,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2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1.3本考核细则适应于三期工程。

2.安全管理

2.1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规程考试和技术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就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考核200元/人·次。

2.2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对其责任单位考核500元/人·次。

2.3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缺席一次考核100元/·人。

2.4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月度报表,考核100元/次。缺少一次考核200元/次

2.5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包合同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或对外包队伍、民工、临时工管理不善,存在以“包”代管现象的,经查实考核5000元/·次

2.6安监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监人员漫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例。

2.7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告、或故意拖延上报时间,视情节轻重考核2000-5000元/·次

2.8对监理单位、业主安监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回复不及时,考核200-1000元/·次

2.9重大项目的开工、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开工。考核5000元/·次。

2.10重大设备吊装、安装。重要施工场所,多单位高处交叉作业,承包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监理不进行旁站,考核200元/人·次。

2.11施工中缺少安全设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安全用品用具。视情节对施工承包商考核2000-5000元/次。

2.12施工承包商安全监督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见“三违”得过且过不认真执法,考核100元/人·次。

2.13事故发生后,对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的,考核2000-5000元/次。

2.14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分别罚款1000-2000元/次。

2.15发生未遂事故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根据情节分别罚款1000-2000元/次。

2.16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没有按照要求佩带标明身份的“胸卡”,考核100元。

2.17施工负责人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考核500元/次。

2.18施工负责人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现场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考核1000元/处。

3.个人防护

3.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及不系帽带,考核100元/人·次。

3.2施工现场坐安全帽,考核100元/人·次。

3.3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考核200元/人·次。

4.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4.1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未设防护立网,考核1000元/处。

4.2高处作业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设施,考核1000元/处。

4.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盖板或围栏,考核300元/处。

4.4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考核500元/处。

4.5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考核300元/次。

4.6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考核300元/次。

4.7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亮度。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区域。

4.8在气温低于-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没有设取暖休息室,或取暖设施不符合防火规定,考核500元/区域。

4.9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没有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除立即整改外,考核500元/区域。

4.10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没有采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考核500元/次。

4.11高处作业没有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衣着不规范,衣袖、裤脚没有扎紧。考核200元/人次。

4.12登高参观的人员没有专人陪同,或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对接待单位考核300元。

4.13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没有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配合失误或不好,现场无安全人员进行监督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考核500元

4.14交叉施工场地没有错开;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没有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考核1000元。

4.15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没有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口、入口没有设置围栏、悬挂警告牌,考核500元/区域。

4.16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没有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造成高处坠落,考核500元/次。

4.17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参加高处作业。除立即停止外,考核1000元/人·次。

4.18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上下抛掷,考核200元/人·次。

5.施工用电

5.1施工电源安装后应有完整的配电系统图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运行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无制度、无维护人员考核500元。

5.2非电工擅自拆、装施工电源,乱拉乱接者,对当事人考核300元/人·次。

5.3开关及熔断器与电源倒接。没有标明负荷名称;在开关箱内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或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者,考核300元/次。

5.4开关柜、配电箱设置地点不平整、外壳未按照规定进行接地,无防雨、防碰撞和物体打击措施。或在开关柜或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次。

5.5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没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没有使用软橡胶电缆者,考核200元/台。

5.6地线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符合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考核200元/台。

5.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按照规定接漏电保护器,考核300元/台。

5.8用铜丝替代保险丝做熔断器,除立即整改外,考核300元/处。

5.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0元/处。

5.10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处。

5.11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考核200元/次。

5.12用于加工、贮存及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或粉末的设备、设施均没有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次。

5.13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考核300元/处。

5.14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考核300元/处。

5.15电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考核300元/台。

5.16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考核300元。

5.17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作业,没有用24伏及以下行灯,行灯电源线没有使用软胶电缆,行灯没有保护罩,考核500元/处。

5.18在潮湿地带坑井中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没有采取必要的绝缘措施,无专人监护,考核500元/处。

5.19电气设备超铭牌使用,或使用的电气设备绝缘等级不符合《安规》要求,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台套。

5.20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存在缺陷,布线不整齐,设备带电裸露部分无防护措施,考核500元/处。

6.起重与运输

6.1重量达到或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无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在现场监督,除立即停止施工外,考核2000元/次。

6.2起重作业区域无警示标识,无监护人员,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有人员通过或逗留,考核500元/次。

6.3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进行起重作业,考核500元/次。

6.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对象,考核300元。

6.5起吊重物上不得站人,违者考核200元/次。

6.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考核300元。

6.7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考核300元。

6.8歪拉、斜吊,考核300元。

6.9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考核300元。

6.10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对象,考核300元。

6.11对带棱角、刃口对象的物件未包、垫起吊,考核300元。

6.12起吊钢板、管子、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未采用兜吊的方式,考核300元。

6.13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以牢固的溜绳,考核300元。

6.14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考核300元。

6.15用设备、管道、脚手架、施工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建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没有经过核算、没有征得原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同意,进行起吊设备的支撑承力点,考核1000元/次。

6.16卷扬机基座不平稳牢固;卷扬机没有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没有良好视野。除立即整改外,考核500元/台。

6.17卷扬机工作前没有进行试车,检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完全合格即投入使用。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台。

6.18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考核300元。

6.19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考核1000元。

6.20指挥大型吊车,起重工要用旗语、哨语和对讲机直接指挥,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

6.21起重机械、提升架、托板、小翻斗不得吊人载人,违章者及操作司机罚款500元。

6.21起重机械起吊重物时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违章司机罚款500元。

6.22重物悬在空中不得停机,重物未停稳不得反向操作,违章司机罚款300元

6.23大型起重机械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锁好夹轨钳并分好防吊臂旋转绳,违反者罚款500元。

6.24倒链严禁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违反者罚款200元。

6.25操作倒链必须站在侧面,违反者罚款200元。

6.26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和随意增加操作人数,违反的施工人员罚款500元。

6.27使用油压式千斤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正前方,违反者罚款500元。

6.28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顶体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接触面应加装防滑垫层,违反的施工人员罚款200元。

6.29千斤顶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看下承受荷重,违反者罚款500元。

6.30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考核300元。

6.31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考核500元。

6.32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性能检查和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及机械作业者无证上岗,每项考核500元,情节重者加倍处罚。无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证,每台次考核2000元。

6.33施工现场行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违反者考核300元。

6.34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过度疲劳驾车、穿拖鞋驾车;违反者考核500元。

6.35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或强行超车;违章司机考核300元。

6.36车辆无证驾驶者,考核500元。

6.37在施工现场及厂内通行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启动前,应先鸣号。停车后应切断动力源,扳下制动闸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室外载人或超速,考核300元。

6.38施工电梯、升降梯人货混载,考核1000元。

6.39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无安全使用证的电梯、升降梯不得投入使用,违章考核2000元。

6.40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考核300元。

6.41安装支架、吊架,用链条葫芦作临时固定,没有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设保险绳者,罚款500元/处。

7.施工机械

7.1固定式的施工机械没有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或基础松动;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没有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考核200元。

7.2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对当事人考核300元。

7.3机械运转时,以手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工作,对当事人考核300元。

7.4推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小于1m,对当事人考核300元。

7.5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小于10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小于20m,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

8.脚手架及梯子

8.1搭设的脚手架超过25米以上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无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考核2000元。

8.2脚手架搭设现场无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在现场监护,考核300元。

8.3搭设的脚手架无验收合格证,无搭设人、验收人签字,考核300元。

8.4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脚手架搭、拆,考核1000元。

8.5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没有挂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考核500元。

8.6脚手板的铺设不满足下列规定之一者,除立即整改外,每发现一处对铺设单位处罚200元。

8.6.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8.6.2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8.6.3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8.6.4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8.7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没有抬高加固,阻碍正常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考核300元。

8.8脚手架施工区周围没有设围栏、警告标志,罚款500元。

8.9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0元/次。

8.10把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没有用挂钩或用绳索绑牢。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等。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8.11严禁在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作为接地线。违者罚款100元。

8.12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考核200元。

8.13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考核300元。

8.14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考核200元。

9.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9.1参加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工作人员,没有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没有取得合格证上岗,立即停止工作。考核200元/人次。

9.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没有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考核200元/人次。

9.3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没有防止灼伤、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考核500元/人次。

9.4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工作地点周围有危及安全的情况,而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时,考核200元次。

9.5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考核500元/次。

9.6电(火)焊工的皮带线、电焊线下班后没有圈好,气瓶阀门未关闭,焊机电源未切断,考核200元/人次。

9.7违反下列气瓶在现场临时存放的规定之一的,考核500元/次。

9.7.1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9.7.2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9.7.3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9.7.4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9.7.5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9.8气瓶上没有防振圈、保护罩者。考核100元/件。

9.9违反下列气瓶运输的规定之一的,考核1000元/次。

9.9.1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9.9.2气瓶用汽车装运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但乙炔气瓶除外)。

9.9.3运输乙炔气瓶的车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

9.9.4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9.9.5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

9.9.6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9.10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三者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考核500元/次。

9.11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除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违反下列规定,考核200元。

9.11.1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

9.11.2工作开始前没有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清除下方的易燃物品。

9.11.3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

9.11.4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

9.12管道热处理现场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者,考核200元/次。

9.13进行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结束后没有详细检查、遗留起火隐患离开者,考核500元/次。

9.14在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考核300元/次。

9.15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考核300元。

9.16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考核300元。

9.17电焊机外壳无可靠接地或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考核300元。

9.18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取集装箱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标牌和编号,达不到要求,考核500元。

9.19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无防护棚,且放置在潮湿的场所,或与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距离不够,考核500元。

9.20将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它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进行使用,考核500元/次。

9.21在狭小或潮湿的地方进行焊接作业,未采取防人身触电的措施,未设专人监护。考核200元/次。

9.22乙炔瓶未装回火保护装置投入使用,考核200元。

9.23集中供气的氧气、乙炔站距离小于50米或无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负责运行管理、无避雷设施。考核500元/站。

9.24将氧气、乙炔橡胶软管与电焊线、电源线并行敷设,考核200元/处。

9.25将氧气、乙炔软管放置在高温、高压管道附近,横穿平台、通道无防护措施、或使用有裂纹、老化的软管、沾染油脂的橡胶软管。考核200元处。

10.施工防火

10.1消防设施没有防雨、防冻措施,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生活区等消防器材没有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除立即整改外,考核1000元。

10.2没有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没有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任意移动或遮盖,挪作他用者。除立即整改外,考核500元。

10.3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考核1000元。

10.4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者。除立即整改外,考核500元/次。

10.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没有加设防火罩。考核1000元/辆。

10.6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没有相应的防火措施者,考核1000元/间。

10.7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场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不符合《安规》有关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处。

10.8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在规定范围内严禁吸烟与动火。无安全标志、人员吸烟或违*火规定,考核500元/人次。

10.9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等没有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或没有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没有密封存放者。除立即整改外,考核2000元/处。

10.10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材料存放不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者,考核100元/处。

10.11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在建筑物的上风方向或在室内进行时,距易燃物小于10m者,考核200元/处。

10.12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物品仓库,通风应良好,设置避雷和防静电接地设施,无防静电接地或通风不良,考核200元/间。

11.文明施工

11.1组织设计中有文明施工要求,现场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责任落实,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划分不明,责任制未落实,考核1000元。

1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紧急救护标志醒目、齐全。无标志考核1000元。

11.3施工现场搭设的围墙、围栏整体稳定、整洁、美观,对现场围墙、围栏等设施不全,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围栏损坏未及时修复,考核1000元/处。

11.4指定的废料、垃圾及临时弃土推放场,未定期组织清理,考核500元/次。

11.5材料、设备堆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堆放不合理、不符合防火标准考核1000元。

11.6施工电缆布置不合理,乱拉乱接或电缆接头不符合要求,穿过道路的电缆无防护,考核500元/处。

11.7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管理责任到人、施工场地清洁干净,对未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落实责任人且未挂牌者考核500元,场地不清洁考核200元/处。

11.8物品堆放不整齐罚款1000~2000元。

11.9施工场地地面无焊条头,每发现5根焊条头考核100元。

11.10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内吸烟,考核200元/人次。

11.11现场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设施不足考核500元,不清洁考核200元。

11.12施工现场、施工组装区、生活区、道路排水系统完好,排水沟及涵管畅通,施工场地无积水,造成排水设施堵塞考核500元,施工现场有积水,考核200元/处,造成排水沟损坏或涵管损坏未及时进行处理者考核2000元。

11.13不按规定在现场任意堆放设备、材料,考核2000元/次,所造成的转运费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11.14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考核200元/次。

11.15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裸背或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考核100元/人次。

11.1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考核200元/次。

11.17施工场地垃圾在下班前未及时清理,考核200元/处。

11.18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垃圾阻塞通道,考核300元/次。

11.19主厂房区域必须设施垃圾通道或垃圾箱,施工责任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或安排专人进行清理。考核1000元/个。

11.20水冲式或干式厕所没有专人进行清理维护,造成环境污染。考核200元/次。

11.21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考核200元/辆。

11.22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考核200元/处。

11.23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打洞者,考核300元/处。

11.24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材料未及时运走或杂乱堆放,考核500元/处。

11.25起重用钢丝绳、脚手管在已完工的地面上拖拉,考核200元/处。

11.26施工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等未及时清理,考核300元/处。

11.27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漏、滴措施,考核300元。

11.28在已完工的防水屋面上施工、行走未采取措施,考核300元/处。

11.29污染或损坏已油漆、粉刷好的设备、设施或墙面,考核300元/处。

11.30保温作业未使用彩条布等防散落措施,考核300元/处。

11.31在设备及对象上乱涂乱画,考核100元/处。

11.32踩压已保温好的管道、构件,考核200元/次。

11.33踩压小口径管道及盘柜,考核200元/处。

11.34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工棚,考核500元/处。

11.35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考核500元/处。

11.36在完工的地坪上无保护搭设脚手架,考核200元/处。

11.37任意倾倒施工及生活垃圾,考核1000元/处。

11.38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对象造成污染,未及时进行清除。考核300元/处。

11.39保温材料的包装箱、包装筐或草绳的拆除工作没有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防火措施不完善者,考核300元/处。

12.季节性施工

12.1春季施工,应针对雨水多,设备、材料易进水、易受潮等特点做好防雨、防潮工作。由于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设备、材料进水或受潮,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考核2000-10000元。

12.2雷雨季节前,应组织进行防雷接地的检查,对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特别是高层构筑物、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接地装置。未安排检查或检测,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10000元。

12.3结合施工实际制定切合本单位的防暴雨、防台风、防汛等应急救援预案,在暴雨、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对脚手架、高架设施进行定位加固。未按照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10000元。

12.4夏季施工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的调整作息时间,对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地方,没有搭设休息凉棚或采取防暑降温措施,考核2000-5000元。

12.5冬季施工应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加强对取暖设施的检查,消防器材做好全面检查、消防设施做好保温,对施工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及时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对无措施组织施工考核2000-5000元。

13.附则

13.1本考核细则适应于施工过程的违章作业考核,对没有涉及到的违章事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监理承包商在考核过程中参照执行。

13.2本考核细则解释权属华能岳阳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管理处。

13.3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电厂特殊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容器、特殊容器内工作、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及华亭电厂《消防管理制度》、《防人身伤害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华亭电厂所属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3受限空间范围

3.1容器类: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酸、碱罐、凝结水箱检修,主油箱检修,除雾器内部冲洗,储油箱、罐检查、检修,汽包内部检查、检修,各类容器、罐内部检查、检修等;

3.2管道类:各种管路内部作业,燃烧器校正,原煤斗清理,煤粉粗、细分离器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管、斗内检修、清理、检查,封闭母线内部检查等;

3.3其他类:各类封闭地下设施、设备、排水沟道、管沟、地沟、水井清理、检查、检修等。

4工作规定细则

4.1特殊工作及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制定三项措施、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必要时在措施中加注进行小动物试验条款,严格控制作业点人数;

4.2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中需进行电火焊作业或其他动火时,办理动火工作票,检测合格,作业点人数控制在2人及以下,灭火器材据工作点的危险程度配备充足;

4.3特殊工作及作业场所的工作,工作班组要及时告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告知的内容:作业始、终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告知公司主管领导;

4.4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在汽包、除氧器、粉仓、原煤仓、煤粉分离器、球磨机筒体内、化学阳床、阴床、油箱、电除尘灰斗等区域进行电、火焊工作时办理一级动火票;

4.5容器内作业前,要对容器内进行强制通风,保证有效的通风时间,必要时要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合格,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

4.6控制容器内作业人数在2人及以下,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岗;

4.7容器内作业监护人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内外呼应;

4.8在盛装过有毒、有害、惰性气体介质的容器内工作,作业人员佩戴正压呼吸器进入作业;作业人员佩戴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端交由监护人;

4.9容器内作业人员要轮换作业,作业人员自觉身体不适时,及时停止作业,返出容器外;

4.10酸、碱、油罐体、系统上不准随意进行电火焊;

4.11酸、碱罐容器内作业前,必须进行介质置换、检测,用大量清水冲洗、蒸汽吹扫合格,并进行良好通风;

4.12在置换、冲洗、吹扫合格的酸、碱罐内,进行电火焊作业时不准连续施焊,要间断作业,保持良好的通风;

4.13氢、油罐内、氨气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安全要求、规定;

4.14清掏原煤斗时,斗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作业人员轮换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使用双安全防护(安全绳、防坠器),安全绳控制在作业人员活动的作业半径内,不准放入过长;

4.15原煤斗内进行检修、施工,原则上不搭设木质脚手架,采用钢制脚手架,临时电源线路绝缘层完整良好;

4.16原煤斗内检修、施工,作业点灭火器材充足,若采用木质脚手架,要接好水源管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洒水措施,工作完毕检查现场火种遗留情况,切断临时电源,达到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方能离开现场,作业监护人始终在场监护;

4.17工作中使用油漆、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材料时,严格控制领用量,做到用多少领多少,作业点不准超量存放;

4.18地下沟、管内工作时,先打开两端检查孔进行通风,检测有毒、有害、易燃气体含量合格,方能进入工作;必要时可放入小动物进行试验观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19地下沟、管内作业,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始终与内部作业人员内外呼应;

4.20各部门、班组库房、工作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易燃垃圾,定期检查电源线路的完整良好,人员离开及时关闭照明,照明灯不准超过100W;

4.21冷却塔内工作时,应制定安全三项措施,监护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4.22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电动工器具及灯具;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12Ⅴ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绝缘良好,并使用漏电器;

4.23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操作、使用、配合进行挥发性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禁止穿化纤工作服、并使用防爆工具;

4.24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要对作业区域进行隔离,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同时进行动火工作;

4.25禁止将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在吊篮内、移动平台上进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固华亭电厂脚手架作业规定控制作业人数;当遇恶劣天气大风、大雨、大雾、冰雹时停止作业;

4.26禁止在容器内使用汽油、柴油、煤油清洗设备、设施的零部件;

4.27炉内及超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及安全绳,采用双保险安全措施,原则上不采用悬吊钩挂脚手架平台作业;

4.283人及以上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施救人员熟知救援环境、技能、方法;

4.29禁止在不具备救援条件,且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盲目进行施救。

5附则

5.1各部门依据本规定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5.2本细则厂标准化委员会,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5.3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1.综述本细则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的原则、具体的奖惩标准、惩罚内容与额度。2.目的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规范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特制定本实施细则。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4.职责4.1?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质量监督部(以下简称“安监部”)为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4.2?自备电厂生产副厂长对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负领导责任。4.3?安监部负责监督所属各分场、部室、检修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的执行情况,有权对自备电厂所属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奖惩。4.4?自备电厂各单位行政正职和安全监督人员负责所辖单位内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4.5?异常和未遂事件由各基层单位调查分析,报安监部。4.6?二类障碍及以上事件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生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经主管主任审核后,发送安监部相应专业专工,经安监部审核后,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后下发各部室、各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落实。4.7?轻伤及以上事件、火灾事件由安监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经安监部审核后,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后下发各部室、各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落实。5.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5.1?安全文明生产的奖惩管理原则5.1.1?责任追究原则5.1.1.1发生事故后,在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安全思想保障和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责任。5.1.1.2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处罚时,除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和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外,还应对事故的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事故次要责任单位、事故扩大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一般为事故主要责任者(或单位)的70%以下。5.1.1.3由于违章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除按事故性质处罚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违章责任。5.1.1.4由于违章造成人身未遂、人为责任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责任班长、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责任值值长,除按本规定处罚外,事后还要向全厂说清楚。5.1.1.5对生产现场安全文明存在问题不重视,通报后不按要求整改时,在处罚责任单位的同时处罚责任单位管理人员。5.1.1.6经安监部确认的事故责任单位,不认真查找本单位原因,不及时填报安全事件报告,不及时反馈事件落实情况,按事故性质加倍处罚。5.1.1.7对因工作不负责重复发生的人为责任的二次及以上事件,或对安全通报和安全生产指令性要求未落实,对相应的同类性问题未制定防范措施,而导致的重复性事件,将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从重处罚,并按上一级事件定性和考核。5.1.1.8凡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轻伤以上事件,行政处分执行《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并且,负主要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责任班班长、主要责任者等要在全厂范围内进行“说清楚”。5.1.2?实事求是原则5.1.2.1?鼓励分析事故说真相讲实话,凡能积极主动配合事件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真相,认识态度端正,吸取教训深刻者,可减轻处罚。5.1.2.2?对于隐瞒事故真相者,不积极主动配合事件调查者,视事故情节和性质给予从重处罚,严重时可按上一级事件性质定性。5.1.2.3?下列情况视为隐瞒事故真相:5.1.2.3.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5.1.2.3.2?不执行《自备电厂安全事件管理制度》。5.1.2.4?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5.1.2.4.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5.1.2.4.2?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5.1.2.4.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5.1.3?实行各基层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自查与自备电厂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数量对比考核原则。当各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自查问题数量与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数量差距较大时,对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5.1.4?生产区域着火和交通事件按其性质,参照设备事故等级处罚。5.2?安全生产考核的实施5.2.1?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均在月度绩效中兑现,当考核月内无绩效奖或绩效奖数额不够时,可顺延至下一月绩效中考核。5.2.2?安监部对外包、外委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实行下发罚款通知书形式,财务部按罚款通知书的要求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够时从合同款中扣除,结算凭证复印件送效安监部一份备案。5.2.3对检修公司在自备电厂区域发生的安全文明生产奖惩,按此实施细则执行。5.2.4对外包、外委公司奖惩执行双方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没有列入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5.3奖励内容与额度5.3.1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经自备电厂评比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5.3.2特殊贡献奖5.3.2.1奖励条件(1)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避免人身伤害、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3)抢险救灾,防止事件扩大,使职工生命和企业、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5.3.2.2奖励标准(1)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评选规定执行。(2)避免群伤、群亡,奖励10000—20000元;(3)避免人身死亡,奖励5000—10000元;(4)避免人身重伤,奖励2000—5000元;(5)防止人身伤害和未遂,奖励500—2000元;(6)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奖励5000—20000元;(7)避免一般设备损坏事故,奖励500—5000元;(8)处理主机事故准确果断,避免发生重大损失和事故扩大,奖励500—10000元;(9)处理辅机设备准确果断,避免发生损坏和事故扩大,奖励200—5000元;(10)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奖励2000—10000元;(11)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奖励500—2000元;(12)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奖励200—2000元;(13)发现主机缺陷隐患,奖励200—2000元;(14)发现重要辅机缺陷隐患,奖励200-1000元;(15)发现一般辅机缺陷隐患,奖励50—500元;(16)文明生产治理标准高,效果好,奖励200-2000元;(17)安全设施治理标准高,效果好,奖励200-2000元;(18)标准化作业和安全管理规范或有创新加奖200-2000元;(19)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自备电厂相关部室和厂领导研究通过后,给予重奖。5.4惩罚内容与额度5.4.1特大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2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3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4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5单位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6重伤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7恶性误操作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8性质恶劣的一般设备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9隐瞒人身死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10一般事故:5.4.10.1非人为责任一般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等根据情节各罚款500---1000元;(2)对负主要责任单位惩罚10000-30000元;(3)取消全厂当月绩效奖50%。5.4.10.2人为责任一般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2000元;(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元;(3)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根据情节各罚款500--1000元;(4)对负主要责任单位惩罚20000-50000元;(5)取消全厂当月绩效奖。5.4.10.3对隐瞒一般事故的处罚:(1)除按一般事故性质加重处罚外,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按《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给予处分;(2)对隐瞒一般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按《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给予处分。5.4.11?一类障碍:5.4.11.1非人为责任一类障碍:(1)对负责任单位惩罚3000---10000元;(2)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等根据情节各罚款200---1000元。5.4.11.2人为责任一类障碍:(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200---800元;(3)对负责任单位罚款5000-30000元;(4)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等根据情节各罚款200----2000元。5.4.12二类障碍:5.4.12.1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1)对负主要责任单位罚款500元;(2)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等根据情节各罚款100---200元。5.4.12.2人为责任二类障碍:(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100—500元;(3)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罚款100—1000元;(4)对负主要责任单位罚款1000—10000元5.4.13异常:5.4.13.1非人为异常,对负主要责任班组罚款300元;5.4.13.2人为责任异常,负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班班长各罚款100元;责任班组罚款200元。5.4.14重伤事故:5.4.14.1执行《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内容。5.4.14.2取消全厂当月绩效奖;5.4.14.3对负主要责任单位罚款10000-30000元;5.4.14.4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处罚:(1)除按人身重伤事故性质加重处罚外,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按《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给予处分;(2)对发生隐瞒人身重伤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按《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给予处分。5.4.15人身轻伤:5.4.15.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5.4.15.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300—1500元;5.4.15.3对主要责任部门(分厂、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罚款300—2000元;5.4.15.4对负主要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5.4.16人身未遂:5.4.16.1一般人身未遂:(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100---300元;(3)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罚款100---500元;(4)对负主要责任班组罚款300—1000元。5.4.16.2严重人身未遂:(1)对负主要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2)对负次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3)对负主要责任部门(分场、部室)主要管理人员罚款300---1000元;(4)对负主要责任班组罚款1000—3000元。5.4.17违章处罚:5.4.17.1凡发生《自备电厂反违章实施细则》(即中电投蒙东集团发电事业部《违章表现汇编》)内所列“人员违章”和“管理违章”者,扣罚月度“无违章奖”,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或重复发生的扣罚1000--2000元,构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5.4.17.2凡检查发现《自备电厂反违章实施细则》(即中电投蒙东集团发电事业部《违章表现汇编》)内所列“装置性违章”问题,考核责任单位或个人100—1000元。5.4.17.3凡违反中电投蒙东集团发电事业部所下发的《反违章禁令》所列违章内容者,按4.4.24无违章竞赛奖惩规定执行。5.4.18安全管理问题的处罚:5.4.18.1?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扣100—2000元。(1)对上级和本单位安全快报、通报和文件没有及时落实;(2)对上级和本单位安全工作指令或要求不及时传达落实;(3)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未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4)管理人员不按规定上岗到位;(5)防火重点部位和消防器材、设施不按要求检查;(6)生产区域消防器材过期、不足不及时配备等;消防设施不完善,不能良好备用而不采取措施等;(7)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混乱,没有目录、编号;(8)安全培训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记录不及时;(9)未办理安全管理手续,擅自使用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10)无故不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或迟到;(11)本部门、本分场内部安全责任和管理办法不健全;(12)本部门、本分场内部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自检自查;(13)对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计划制定不及时,排查不认真,总结不上报等;(14)对违章纠察活动开展不力,未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各层面的违章纠察行动;(15)未将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日、周、月安全情况分析或总结工作未开展或未完成。5.4.19文明卫生的处罚:5.4.19.1?现场出现下列问题每处扣50--300元。(1)作业现场乱堆垃圾;(2)生产厂房内、外乱堆材料、设备等;(3)地面积水、灰、油、粉、煤等;(4)现场设备、室内外专区、值班室、检修间等卫生不合格;(5)不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6)厂区及生产现场乱写乱画、私拆乱建等。(7)更衣室、休息室、值班室未达到干净整齐,有杂物、卫生不合格;(8)现场运行人员不按规定的行走路线上下班。(9)厂区责任区卫生不合格,有杂物;5.4.19.2?出现下列问题每处扣300--2000元。(1)大量工业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清理;(2)作业现场污染严重;(3)各单位内部没有建立文明卫生责任制;(4)各单位内部无文明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制度和不按制度执行。(5)对工作不负责任,肆意损坏地面、保温、设备标志等;(6)肆意损坏厂区路缘石、方砖、草坪等;(7)厂区清雪工作未按时完成,未按要求清除分担区杂草或不合格;(8)厂区及生产场所随意移动孔洞盖板,或移动后不恢复原状;(9)由于工作不认真人为因素造成跑油、跑汽、跑水等;情节严重者按事件处罚;5.4.20消防处罚:5.4.20.1?出现下列问题考核50—500元:(1)防火组织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清楚;(2)未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3)消防器材损坏、丢失、过期或擅自动用;(4)消防设施不完善、标志不全;(5)火险隐患汇报、整改不及时,接到隐患通知书不按时整改;(6)月度防火重点部位检查未进行,未报检查表;(7)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未经允许动火作业;(8)进行电火焊作业,遗留火种。5.4.21交通处罚:5.4.21.1出现下列问题考核100—500元:(1)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转借非驾驶员驾驶;(2)开病车或厂内生产用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出厂区;(3)车管部门不按要求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车辆保养、驾驶技能培训、考试。5.4.22治安处罚:5.4.22.1员工出现一人次犯罪,受治安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考核500元;5.4.22.2?门卫、更值人员擅自离岗、睡觉,考核100-1000元;5.4.22.3?自备电厂各院墙不严密、门窗不牢固、财物存放不可靠,主要库房贵重物资无专人负责,考核300元;5.4.22.4?门卫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制止无证人员随意出入自备电厂,每人次考核50元;5.4.22.5?未经批准进入自备电厂厂区内的出租车、大型载重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畜力车,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5.4.22.6?未经批准的无证物资带出厂门,按物品三倍价值处罚。对门卫值班人员考核500—2000元。5.4.23?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惩:5.4.23.1?奖惩范围:自备电厂所属全体员工。5.4.23.2?奖惩励方式:(1)为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实行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励政策。自备电厂统一设立百日安全奖励基金。(2)自备电厂所属全体员工按照分级控制事故原则,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百日责任书》,按照风险抵押金额明细将风险抵押金送交自备电厂财务部(原始凭证在安监部备案)立帐保存,在年度内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周期时,根据签定的《安全生产百日责任书》考核条款,由安监部报出考核情况,予以兑现奖励。实现安全年的分场和部门,可根据《安全生产百日责任书》规定再兑现一个百日事故零目标风险抵押奖。(3)奖励金额:按照所交风险抵押金的3倍兑现奖励。(4)风险抵押金探亲假、年休假不考核;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7天不得奖;产假不得效益奖金之日起,不得百日安全奖。(5)风险抵押金额明细(见表1)表1?抵押?内容类别金额岗位类别合计人数一类抵押金500副总工程师3人3二类抵押金4001、安监部中级管理人员1人;2、生技部中级管理人员3人;3、值长10人;4、发电分厂中级管理人员4人;5、自控分厂中级管理人员2人。20三类抵押金3001、综合部中级管理人员2人;2、财务部中级管理人员1人;3、计划物资部中级管理人员3人;4、发电分厂一般管理人员5人;5、水化分厂中级管理人员1人;6、燃料分厂中级管理人员1人;7、安监部一般管理人员4人;8、生技部一般管理人员10人;9、发电分厂的班长、主值92人;119四类抵押金2001、发电分厂副值及以下岗位员工137人;2、燃料分厂一般管理人员、班长及员工36人;3、水化分厂一般管理人员、班长及员工37人;4、生技部热力试验班长1人;5、综合部车队队长1人;216五类抵押金1001、燃料分厂集控、油区值班员13人;2、水化分厂的化验、煤质监督人员5人;3、发电分厂热网、循环水塔值班员8人;4、综合部一般管理人员、司机10人;5、各分厂事务员4人;6、计划物资部一般管理人员8人;7、生技部热力试验人员3人;8、财务部一般管理人员3人;9、其他人员。54

5.4.24?无违章竞赛奖惩:5.4.24.1?奖惩范围:自备电厂所属全体员工。5.4.24.2?奖惩方式:半年兑现一次,以奖金形式发放或扣罚。(1)月度无违章单位人员人均奖励工资总额的12%左右。(2)自备电厂所属单位每半年实现无违章单位者,单位人员人均奖励20元。奖励单位正职1000元,奖励单位副职500元。(3)发生一人次违反《反违章禁令》行为,取消违章人员当月无违章竞赛奖。(4)发生二人次违反“反违章禁令”行为,取消违章人员及正、副班长当月无违章竞赛奖。(5)发生三人次违反“反违章禁令”行为,取消班组当月无违章竞赛奖。(6)发生四人次违反“反违章禁令”行为,取消分场专业当月无违章竞赛奖。(7)发生五人次违反“反违章禁令”行为,部门主管下岗一个月。(8)电厂所属单位每半年没有实现无违章单位者,单位人员人均考核20元,考核单位正职1000元,考核单位副职500元。(9)自备电厂所属的各分场以及班组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10)根据蒙东集团关于检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归属文件,自备电厂将参照本细则对检修公司进行每半年一次性奖惩。6?支持性文件和图表6.1?支持性文件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1.2《中电投蒙东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6.1.3《中电投蒙东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6.1.4《中电投蒙东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实施细则》6.2图表6.2.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一)

篇4:火电厂创建无违章班组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力度,切实保护员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厂长周期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必须坚持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此项工作的实施规范部门全体员工的行为,增强“三不伤害”意识和能力,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习惯,实现以员工“零违章”保我厂“零事故”的目标。

二、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工会主席、总工

成员:策划、安监、运行、检修部门主任及安全员

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部门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和考核。

2、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其它问题。

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办公室职责

1、对部门上报的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和违章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公布。

2、建立现场违章检查情况记录。每次现场检查之后,均要对本次作业现场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簿中。查禁违章活动每周一次。

3、部门每月向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格式见附录一)和月违章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录二)。

4、根据查处情况,实行即时考核或按月向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建议。

?三、违章的分类

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

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备、设施、环境、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违章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四、教育与培训

1、培训的内容重点是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办法等,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违章主要表现等。

2、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各专业班组利用安全活动学习日活动,结合通报、快报和本班组实际工作情况,深层次剖析违章行为,分析导致违章的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和管理因素,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和抵制能力。

4、厂开展深入的政治思想与安全思想教育,结合厂内外的事故教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使操作人、指挥人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只有认真贯彻安全工作规程,养成遵章守纪习惯,纠正违章,才能保护自己,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五、检查与监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内部自查自纠为主、外部督察为辅,内外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厂、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操作监护人,负责对作业(操作)人员违章行为的查禁,由班长进行考核;

3、创建无违章班组领导小组负责对部门班组违章行为的查禁和考核;

4、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生产现场违章行为的查禁和考核。

六、各类违章表现及治理对策分类表现责任人治理对策作业性违章附录三违章者

本人1.各班组组织员工学习违章的定义、表现,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

2.任何人员发现作业性违章,应立即制止,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装置性违章附录三设备专责人、技术人员、分管领导1.部门技术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性违章进行检查,安全员进行监督;

2.对新、改、扩建工程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产生新的装置性违章;

4.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装置性违章,责任班组在接到违章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消除。一般性的装置性违章由部门在月计划中安排消除;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置的装置性违章,要报厂列入年度计划消除;指挥性违章附录三违章指挥者本人、被指挥人1.所有生产和安全监督人员均有权查禁指挥性违章;

2.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

3.任何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可以越级报告。管理性违章附录三生产、技术管理人员1.明确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和责任,严格执行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和安全责任制,并落实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每个管理岗位的工作质量,及时查禁管理性违章。

2.部门技术员负责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管理标准的制定和修编,安全员负责对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班组应建立违章档案,定期分析、总结,对违章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教育。

2、各级人员发现违章行为,都必须立即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3、凡发生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及管理性违章,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止对策。

七、统计与考核

1、按人员统计:统计的是人员的违章分值,通过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对策,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并为考核提供依据。格式见附录一。

2、按违章分类统计:统计的是各类违章的次数,通过对各类违章趋势的分析,明确下一步反违章工作的重点。格式见附录二。

3、部门按月分别填写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和违章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

4、考核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以责论处的原则、逐级考核的原则、联责考核的原则。

5、考核方式:即时考核、月考核。

6、违章责任者及联责处罚记分标准违章分类责任者处罚联责处罚严重违章记5分/次1.班组长、工作负责人所管辖的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每发生1人次,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记2分2.部门班组有严重违章行为,每发生1人次,部门管理人员记1分;一般违章记2分/次.班组长、工作负责人所管辖的人员有违章行为,每发生1人次,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记1分八、无违章班组评比条件1、年度内未发生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人为责任的异常及以上设备事故。2、年度内班组所有员工违章记分为零,违章查处次数为零。3、班组违章档案、员工违章记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并按时上报。4、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违章行为。5、无违章班组奖励:满足无违章班组评比条件,部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创建无违章班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予以奖励。

篇5: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根据部颁《关于全面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的决定》,特制定本细则。1达标企业的必备条件1.1?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党、政、工关系协调,团结进取,廉政务实,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企业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1.2?考核年度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发电量、厂用电量、发电成本、劳动生产率及调峰、调频等生产任务或指标。1.3?实现机电合一集控值班。全员劳动生产率定额完成率≥110%(计算方法见附录A)。1.4?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性质严重的群伤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三人及以上重伤)及本企业责任的设备特大、重大事故(含洪水漫坝、水淹厂房构成的责任性事故)。1.5?大坝安全评价应达到正常坝或虽为病坝,但加固方案已审定并开始实施的坝。1.6?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应达到104%(计算方法见附录B)。水能利用提高率应达到:多年调节水库≥1.5%;其他调节性能水库≥4%(计算方法见附录C)。1.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职工精神振奋。生产、工作秩序井然,保持厂区、厂房和设备干净整洁,物见本色。2达标企业的考核指标2.1?安全指标及管理。2.2?设备管理。2.3?经济指标及科学管理。2.4?文明生产。3达标企业标准达标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3.1?具备所有必备条件。3.2?四项考核指标每项得分均在80分以上。?4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定序号考核标准评分标准标准分实际得分备注1安全指标及管理1001.1在考核年度内,无本企业责任事故,杜绝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本企业责任事故扣8分,非本企业责任事故扣4分;人身每重伤一人扣7分20各单项扣分总和超过标准分时,以扣完标准分为限,下同。1.21.2.1安全第一责任者按规定到位;防汛及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全员安全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制落实;分级控制事故、障碍、异常,有目标、有措施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责任者未按规定到位扣8分;机构不健全或责任不落实扣8分。201.2.2认真执行部颁《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及《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制度齐全,各级岗位责任制落实,制订并实施年度防汛措施,通信畅通,汛后有工作总结报告。未认真执行防汛或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扣8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扣2~5分。1.31.3.1正常开展安全活动,厂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汛期半月开一次;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内容充实、记录齐全、注重实效。查全年厂级安全分析会记录,抽查5个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一项不合格扣2分。201.3.2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包括防汛检查),对查出问题重点整改,检查、整改记录齐全。领导不抓扣5分;检查重点不突出扣2分;重大问题漏查一项扣5分,未按计划整改每项扣2分。1.3.3坚持“三不放过”,认真调查事故,并吸取教训,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及时上报,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发布的事故通报和文件。不进行事故调查扣8分;事故责任和原因不清、不及时上报或报告(表)不完整扣5分;未传达贯彻通报和文件扣5分;存在事故隐患,无防范措施扣5分。1.3.4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齐全。保持正常监测,观测资料按年整编、分析。有大坝安全自动监测规划计划并已逐步实施。主要监测项目少一项扣2分;观测资料未整编扣5分;无规划、计划扣5分;未实施扣2~5分。1.41.4.1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有电挂接地线、带地线合闸、误拉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等),全面落实防止误操作措施。无措施扣8分;防误闭锁装置功能不全扣2~4分。201.4.2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严格执行“三制”制度,即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和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制。两票合格率每降低1%扣5分;不按规定执行“两票三制”扣5~8分。1.51.5.1认真制定并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两措施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无计划扣8分;计划空乏扣2~5分;完成计划每低5%扣2分;措施不落实扣2~4分。201.5.2消防组织健全,有严格的管理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电缆、油库及油系统、易燃品仓库等防火措施落实,电缆孔洞封堵良好。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扣5分;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一处不落实扣4分;消防器材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扣2分。1.5.3现场规程、制度齐全并符合实际,要求定期修订,且有关人员人手一册。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对值长、班长等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考试,对特殊工种人员需经专门训练并发证,不合格者不能上岗。规程、制度不齐全扣2~5分;设备变动后未及时修订扣2~5分;有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情况扣2~5分。1.5.4工作场所照明和事故照明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不符合要求扣2~5分2设备管理1002.12.1.1有不断提高设备可靠性,实现安全、经济、稳发、满发的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并且认真实施。达不到要求的扣2~5分。202.1.2设备可靠性管理的统计、上报及时准确完整,每月有分析并指导生产。利用现代诊断与检测技术,加强设备的状态分析,逐步从设备的定期检修向状态检修过渡。统计、上报达不到要求扣4分;无分析或分析质量低扣2~4分。2.22.2.1认真执行部颁主设备评级标准;主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类率达到9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未认真执行标准扣2~5分;完好率、一类率每低1%扣2分。252.2.2加强运行分析,及时采取对策,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主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不影响电站的综合出力。无分析或分析质量低扣2~5分;影响电站综合出力按发生次数及影响程度酌情扣2~5分。2.2.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消缺完成率主设备100%,辅助设备95%以上。制度不健全或未认真执行扣2~5分;消缺完成率每降低1%扣1分。2.2.4认真执行检修规程和质量验收制度,检修总结及资料齐全。规程、制度不健全或未认真执行扣2~5分。2.32.3.1自动装置投入率100%;正确动作率100%。自动装置投入率每降低1%扣1分;自动开停机(全过程)正确动作率每降低1%扣2分;过速保护每误动一次扣2~5分。202.3.2继电保护投入率100%;正确动作率100%。保护投入率每降低1%扣2分;正确动作率达不到要求扣2~5分。2.42.4.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畅通率≥95%;可用度≥85%。最大一次洪水预报准确率≥92%;各次洪水预报平均准确率≥85%。畅通率每低1%扣1分;可用度每低1%扣1分;准确率每低1%扣1分(洪峰、洪量分别考核,取其准确率低值计分);峰现时间误差每超过一个时段扣2分。202.4.2防汛设备、设施(含闸门、启闭机及抽水设备等)完好率100%;泄洪设备有可靠的备用电源;汛期无影响闸门启闭的重大缺陷。完好率每降低1%扣2分;无可靠备用电源扣5分;有影响启闭的重大缺陷扣5分。2.4.3有完整的大坝维护、消缺、加固工程等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分析报告资料齐全。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完好率≥95%。无计划扣5分;未实施扣2~5分;无分析报告或资料不齐全扣2~5分;设施完好率每降低1%扣2分。2.52.5.1认真执行技术监督规程及制度,各项技术监督指标符合部颁标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全部完成。不认真执行扣2~5分;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扣2分。152.5.2技术监督机构健全,责任制落实。机构不健全扣2分;责任制不落实扣2分。2.5.3台帐分析报告及资料齐全。不符合要求扣2分。3经济指标及科学管理1003.13.1.1有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定额完成率和经济效益的目标和措施并认真落实。无目标、措施扣5分;内容空乏扣2分;落实不力扣2~4分。203.1.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层层落实并严格考核。经济责任制不健全扣2~5分;考核不落实扣2~5分。3.23.2.1科技项目和资金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完成率每下降5%扣2分。203.2.2技改工程项目和资金年度计划完成率、重点技措100%,一般技措90%。每下降1%扣1分。3.33.3.1有节能制度、规划和计划,有节能分析,有措施,有实效。一项不符合规定扣2分。203.3.2有降低水耗,提高水能利用率的规划和计划,并认真实施,事后有总结和分析。无规划、计划扣5分;内容空乏扣2~5分。3.3.3具备符合实际的有关计算参数和图表,包括水轮机运转综合特性曲线、水库调度图、库容曲线、尾水位与流量关系曲线、泄水建筑物的泄流曲线等,应按规定进行能量指标复核。有关参数、图表每缺一项扣3分;不按规定进行能量指标复核扣5分。3.43.4.1培训年度计划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保证体系并认真执行。通过“减人-培训-再减人”的途径,达到提高“双效”的目的。无计划扣5分;计划不落实扣2~5分。203.4.2各岗位人员培训标准齐全,要求一工多艺、一专多能。各级培训机构健全并建立了专业技术等级工作制度。无标准、制度扣5分;不符合要求扣2~5分。3.4.3有小指标竞赛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办法内容空乏扣2分;活动开展不好扣2分。3.4.4班组各项制度健全,并有科学化、规范化的考核措施。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完善扣2~5分。3.53.5.1建立健全合理化建议制度,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成效显著。无制度扣5分;奖励不兑现、不开展活动扣2~5分。203.5.2有推行现代化管理的规划和计划。无规划、计划扣5分;不落实扣2~5分。3.5.3加强信息、数据及可靠性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设备运行、缺陷处理、事故及水库调度、可靠性指标等的数据库,进行计算机管理指导生产实践。无规划、计划扣5分;不落实扣2~5分。3.5.4广泛采用目标管理、定额管理等,成效显著,群众性QC小组活动开展好,有实效(成果率≥40%)。达不到要求扣2~5分。4文明生产1004.14.1.1在岗职工着装和佩戴标志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坚守岗位,秩序井然。发现一人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204.1.2根据电力生产特点,认真实行定置管理,设备标志清晰,介质流向清楚。综合评价:优不扣分,良扣2~5分,及格扣6分。4.24.2.1厂区环境优美整洁,绿化面积达宜绿化面积的95%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扣2~5。304.2.2厂区、厂房、大坝及生产场所卫生责任制明确,做到清洁、整齐,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地面无积水、积灰、油渍等。综合评价:优不扣分,良扣2~5分,及格扣6分。4.2.3制订并认真执行检修现场文明管理制度,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制度扣5分;检修现场不符合要求酌情扣2~5分。4.2.4设备见本色,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管道颜色规范,防结露设施落实,动力控制盘等柜盘内外整洁。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4.2.5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发现一人吸烟扣5分,一个烟头扣2分。4.34.3.1班容班貌好,行为文明规范。达不到要求扣2~5分。204.3.2生产管理的台帐、记录和各种数据齐全、准确、文字工整。综合评价:优不扣分,良扣2~5分,及格扣6分。4.4消除设备渗漏。超过规定要求,渗漏每处扣2分。25具体规定见附录E?4.5主要工作场所的室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作业条件符合劳动保护规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符合劳保规定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扣2~5分。55考核办法5.1?申报5.1.1?申请达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必备条件、考核内容自查合格,否则不得申报。5.1.2《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申报表》(见附录F)应按部规定的统一程序编制软盘。5.2?考核与复查5.2.1达标企业的考核与复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主管局组织。考核与复核结果经网局审核后,由网局、直属省局分别于每年三月底前报部核备。必要时,部将组织重点抽查。5.2.2考核工作要严格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凭证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考核人员要严守考核纪律,努力为企业服务,不增加企业负担。5.3?审批5.3.1申报部达标企业由电力工业部审批、命名。5.3.2有关物质奖励;由各网、省局(公司)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制定。5.3.3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在申报过程中取消申报资格;已批准的由批准部门撤销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3.4达标企业实行动态考核,不搞终身制。凡发现未能保持《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标准》的企业,取消称号。附录A:全员劳动生产率定额完成率的计算不变价格=79元/(MW·h)?式中?职工平均人数——年职工平均人数扣除在第三产业开工资的年平均人数;定员人数——按原能源部能源人〔1990〕374号文《水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核定。附录B: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的计算等效可用系数的统计计算,按电力工业部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布《发电设备可靠性统计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式如下: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及调整系数P值列于表2。水轮机形式等效可用系数考核基础值(%)条件调整系数P混流式91.0D1≥5.5m4.1m≤D1<5.5mD1<4.1m泥沙磨损严重Hp≥200m100m≤Hp<200m0.9951.0001.0000.9750.9800.995轴流式90.5D1≥8.0m5.5m≤D1<8.0mD1<5.5m泥沙磨损严重0.9951.0001.0050.975冲击式87.5泥沙磨损严重0.975混流可逆式83.51.000注:1.D1水轮机转轮标称直径。2.Hp水轮机设计水头。3.水轮机过流部件受泥沙磨损严重的水电厂是指:刘家峡、八盘峡、盐锅峡、青铜峡、葛洲坝、龚嘴、映秀湾、渔子溪(一、二级)、天桥、大寨、以礼河(三、四级)、南桠河三级、绿水河水电厂(站)。?4.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水轮机,调整系数P值可以连乘。当年有重大更新改造项目的机组(扩大性大修)或全厂机组台数为两台及以下的水力发电厂机组有大修时,可靠性指标可采用两年的平均值进行计算。新投产的发电设备经第一次大修正式投运后列入考核期。附录C:水能利用提高率的计算式中?N实际——年实际发电量;N考核——年考核发电量。(1)年考核发电量按当年实际来水量核定。依据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电站节水增发考核办法》(扣除经网、省局核定的因调度原因使电厂减发的电量)计算,其计算程序及有关参数须经审核部门统一审定。(2)考核计算程序中综合出力系数k值,应结合本年度前五年的实际平均水平论证确定。(3)考核计算程序中弃水期发电负荷率r值,采用本年度弃水日实际发电负荷率的平均值。(4)有关基本资料及图表应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正,经审核部门批准后执行。(5)新投产电厂在尚未进行能量指标复核之前,其综合出力系数k值原则上按设计值考核,如需变更应根据实际运行资料或实验资料经论证审批确定。在具备条件后,应及时进行能量指标复核。附录D:有关技术指标的计算一、?自动装置及继电保护投入率的计算(1)按调度命令退出,但不属于装置故障和人员过失的,统计为实际投入天数。?(2)每台应投入天数=日历年天数-定期检验天数。二、?自动装置统计范围(1)调速器。(2)水车自动控制装置。(3)过速保护装置。(4)自动准同期装置。(5)油压自动装置。(6)空气压缩自动装置。(7)集水井排水自动装置。(8)液压启闭系统自动装置。(9)励磁调节器。(10)自动失磁装置。(11)静止可控硅励磁装置。(12)LCU。(13)计算机主机监控系统。(14)远动装置。(15)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三、?自动装置正确动作率的计算自动装置正确动作率的考核内容只统计全厂机组自动开机、停机的正确动作率,其计算公式为过速保护中任一级保护误动均属考核范围。四、?保护装置统计范围及正确动作率的计算按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规定统计。五、?大坝监测设施完好率的计算监测设施完好率的监测设施基数以设计文件(包括更改设计文件)为准。如按规定程序,经鉴定、评估,批准报废、停测或封存的设施仪器不包括在基数内。六、?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畅通率的计算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畅通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中心站收到正确数据的遥测站数n占系统遥测站总数N的比率,即七、?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可用度的计算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可用度(或称有效度)A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系统无故障工作时间与系统应正常运行时间的比率,即式中?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TR——平均维修时间。附录E:渗漏点和一般漏点的考核标准一、?考核范围水力发电厂在完成电力生产整个过程所涉及的设备和系统(包括水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油、水、风系统,变压器、开关站及水工建筑物排水系统、启闭设备等)。二、?渗漏点的界定密封点对应的基础、地面和设备上有新的渗漏痕迹即为渗漏。密封点有介质渗出的为渗点,有介质滴落的为漏点,油每5min滴落一滴,水每5s滴落一滴为严重漏点,油、水滴落超过上述时间的为一般漏点。发电机轴承甩油导致明显污染线棒、轴流式水轮机转轮漏油导致调速系统透平油年补油量超过总量的1%及闸门漏水超过0.1立方米/s的均为严重漏点。三、?考核标准(1)?全厂密封点渗漏率≤0.2‰,计算式为全厂密封点渗漏率=(全厂渗漏点总数)÷(全厂密封点总数)×1000‰(2)?全厂所有发电设备不得有严重漏点。发电主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的一般漏点和渗点不得超过以下允许值:1)?轴流式机组一般漏点1点,渗漏点2点;混流式机组一般漏点1点,渗漏点1点。2)?其他生产设备一般漏点1点,渗漏点2点。(3)?其他生产设备原则上以场所、系统划分,水力发电厂设总厂制的以分厂作为独立统计单位。具体范围划分如下:1)?全厂油、水、风管路及其附件自成系统。2)?油库、水泵室、空压机室等按场所划分。3)?开关站以不同电压等级划分。4)?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分开统计。5)?每台机组的调速系统(含压油装置)。6)?水工建筑物排水系统。7)?泄流启闭设备及闸门。8)?发电输水启闭设备。9)?船闸或升船机。四、?密封点统计方法密封点是指各种介质可能向外渗漏的结合面。密封点分为静密封点和动密封点两种。??静密封点系指设备、容器、阀门、管道上的法兰、门盖、端盖、填料函、丝堵、堵版、活接头等第一个结合面为一个密封点。充油电缆、油浸纸绝缘的终端对接头为1个密封点,电缆中间对接头为2个密封点,密封垫结合面为1个密封点;一对法兰为1个密封点;一般有门盖带法兰的阀门为4个密封点;焊接门为2个密封点;活接头几通的为几个密封点。设备管道上的焊口、砂眼不统计为密封点,但有渗漏的作为渗漏点统计。动密封点系指设备转动或往复运动的轴与端盖间的结合部位,每一处为1个密封点。干油润滑轴承不作为密封点统计。??闸门以每一止水边作为一个统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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