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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公司车辆在更换装载产品时,必须对槽车进行清洗处理,一定要做到以下要求,方可进行清洗作业。

1、车队在执行业务部门派发的运输任务前。需对原装载产品、现需要装载产品的性质做详细了解。如需对槽车进行清洗处理,则协同驾驶员一起将原装载产品、现装载产品名称、性质、危险性详细了解、记录。

2、对原装产品、需装载产品详细了解后,由该车驾驶员填写车辆清洗申请单,注明原装载产品名称、性质、危险性。递交公司授权的主要负责人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清洗槽车。

3、公司授权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驾驶员携带原产品、需要装载产品的技术说明书到指定的有专业资质的槽车清洗单位清洗处理。

4、车辆清洗前,驾驶员需主动将技术说明书交清洗人员祥读,了解产品性质、危险性。必须严格按照清洗规程操作。

5、清洗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现场监督,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6、清洗完成后,驾驶员需要将清洗车审批回执单交回公司,存档、备案(清洗报告保存2年)。

7、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装卸后应进行清扫、洗刷和消毒工作。

8、对洗刷、消毒的车辆,车辆四周根据原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对渗留的残物彻底清扫后,分别用(一定压力的水)、酸、碱溶液或其他药剂以及高压空气、水蒸气进行洗刷、消毒。

9、凡经洗刷、消毒的车辆,应达到水清无异味、无污染的痕迹。

10、检查方法,用眼看、鼻嗅;对放射性货物污染的车辆,洗后用仪器测定。

11、车辆洗刷、消毒后应作好记录,注明原装危险货物品名和洗刷消毒方法级日期。

12、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队应备有一定设备和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度。

13、洗刷、消毒作业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对洗刷消毒后的污水,应妥善处理。

14、在远离车队的运输中途须对车辆洗刷消毒时,收货单位或货主单位应提供水源、污水处理等方便。

如有违反上述制度者,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篇2:槽车押运岗位责任制

1.押运员必须持有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

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进行认真检查。

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现象时不能进行充装。

4.保证运输途中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

5.能熟练掌握使用车上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

6.槽车驶入罐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罐站时放下接地链。

7.作业前接好安全地线,会同运行工连接气液相胶管,并排净空气。

8.遇有雷击或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发现液化气泄漏,液压异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

9.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0.槽车检修后初次充装时,罐内含氧量<3%才能充装。

11.装卸结束即关闭有关阀门,当排净软管内剩余液化气后,拆下接地线及气液相软管。

12.在装卸过程中,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离开现场。

13.灌装完毕认真检查液位,各部门阀门,发现问题须及时排除,在确认无误后方可随车离开。

篇3:酒店餐饮中心消毒工作流程

酒店餐饮中心消毒员工作流程(2)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按照工作流程第一步放水加餐洗净,浸泡10分钟。

3、清洗消毒餐具按除残渣→碱水洗→净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洗完后,必须放入消毒柜进行灭菌消毒,未消毒餐具不得发放使用。

5、消毒后及时处理好餐盘的发放工作。

6、工作结束后将水池和地面打扫干净,泔水桶及时清理,确保整洁后方可离开。

7、值班人员工作时间视学院作息时间表变动而做相应调整。

篇4: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监测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方可进行正常灭菌。

1、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的监测:

1、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

2、化学监测:每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用于皮肤黏膜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必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100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半度监测1次。

七、消毒级内镜生物学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uf/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凡穿透粘膜的内镜附件及各种灭菌后的的内镜及其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监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监测:血透室每月对反渗液和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必须再复查。每季度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内毒素监测,内毒素不能超过1EU/ml,不合格及时复查,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监测一次,软水硬度与游离氯监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结果应符合规定。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十、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取科室自测和院感办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科室定期上报监测结果,院感办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定期反馈,并负责监测的指导工作。

十一、质量改进

1、监控护士负责应将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学监测资料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备查。

2、当监测项目超标,科室监控护士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复查,专职监控人员追踪整改情况,血库有持续改进记录。

3、临床科室采样的相关项目操作必须规范,院感办不定期进行抽查,以逐步提高采样质量,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4、院感办将医院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汇总上报院感管理委员会并通过《院感简报》反馈到临床,以持续改进工作。、

篇5:五一医院医院重症监护室消毒隔离制度

第一医院医院重症监护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监护室内应有安静、舒适及隔离的环境,布局流程合理,明确分为治疗区和监护区、医护生活办公区、污物处理区,以保证病员的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二、设足够的流动水洗手设备或速干手消毒液等消毒设施。安设循环风紫外线空气。

三、监护室内谢绝家属探望,有特殊情况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进入监护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拖鞋、衣、帽;外出时更衣。非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进入监护室。

四、每日用消毒液擦拭门窗、桌、椅、床、柜以及拖地两次;每日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时间至少在1小时以上;每周室内彻底清扫一次,各种装备、仪器的表面,定时用清水擦拭,经常保持清洁。

五、每季度对环境、物表以及消毒液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对不合格的指标或接近标准的指标,必须做分析并再次监测,直至合格。

六、每日检查各类治疗包的有效期、器皿及用物,每周灭菌一次。各类穿刺导管放置期限不超过三天(冬天不超过五天)。

七、使用呼吸机时间较长的病人应标明启用时间,定时更换管道,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呼吸机管道每次使用后,及时用水冲洗干净并迅速晾干,放入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后,将其导管清洗干净,凉干后注明消毒时间,按时间顺序摆放于治疗盘内,用无菌治疗巾覆盖并存放于治疗柜内备用,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

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时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九、特殊感染或高危感染病人,尤其要作好针对性的消毒隔离措施以及职业防护措施。

十、患者转出ICU、监护室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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