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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责任制:维修电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维修电工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进行强电作业的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维修电工必须按章操作,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操作。

(三)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进行强电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四)进行车辆电气线路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汽车运输公司车辆维检修规程》、《修理厂电工作业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五)进行强电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电工作业规程》,并做到:

1、听从指挥,进行电气线路维修作业必须有厂长、班组长的授权;未尽许可不准作业。

2.作业现场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协同作业,一人监督,一人作业,确保安全。

3、进行电器线路维修作业前,必须关闭上一级电源的开关,并挂上检修标志。

4.作业过程中,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禁止合闸通电。

5.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检验标准的电器元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6.严禁雨雪天气在市外进行电气线路维修作业。

(六)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及时、真实、整洁。按时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认真检查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情况,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并将隐患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

(八)按时参加公司、厂各种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九)发生电器线路短路、联电或其他突发性事故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并将隐患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篇2:(维修电工配电工)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安全用电,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有电气设施的主机、机身和行车轨道,应接地可靠。接地装置每年要检测一次,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熟悉各种设备性能和各供电系统,并安全操作。

4、负责本范围电器设备监视,维修、清洁、停送电工作,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查、维护,保证电器设备完好。

5、严格停送电制度,杜绝违章作业。

6、负责提出维修材料、配件计划,并做好设备检查记录。

7、妥善保管好仪器、工具,防止损坏丢失。

8、机床和钳工台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9、严守工作岗位,不随意串岗,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

10、定期检修设备电气部分,及时发现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1、电工低压带电作业时应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12、检修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在电源出口处和可能反馈侧挂接地线,接地线的材质、截面、接地装置、接地体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

13、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绝缘鞋。

14、严禁班前或工作中饮酒。

15、及时维修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

16、严禁单人在配电室作业。

篇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维修电工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二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程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规程正规操作。

第四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第五条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各总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第六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各种电器设备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第八条严禁带电维修,检修高压设备时要有监护人,并办理停电工作票。

第九条运行中的电机设备不得检修,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检修用移动灯具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灯。

第十条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梯子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第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篇4: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范例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第二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四条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

第五条班前、班中不得喝酒,更不能喝酒上岗。

第六条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熟悉本区电气设备性能、原理及故障判断方法。

第八条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检查维修工具、仪表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使用。

第九条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及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条熟悉现场情况,加强自保意识,万一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

篇5: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5、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有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工具;各种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6、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各种电器设备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8、严禁带电维修,检修高压设备时要有监护人,并办理停电工作票。

9、运行中的机电设备不得检修;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检修用移动灯具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行灯。

10、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梯子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2、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13、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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