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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仓库、柜台内严禁吸烟。

七、仓库、门市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篇2: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有针对性地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现就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极为重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有培训条件的,要自己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要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三、强化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全员培训,特别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学。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培训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要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方便企业开展培训,并邀请有关科研机构、院校有丰富烟花爆竹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选用或印制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文字或图片资料,在明年1月初之前发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手中。

五、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篇3: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篇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

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篇5:化学工业企业供排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排水的管理,达到供水稳定,排水畅通,安全经济运行,保证生产稳定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排水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健全相应的供排水专业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供排水的管理。

2.建立、健全供排水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订供水与排水运行规程,供排水管网运行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水质分析规程,供排水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

3.完善各种基础技术资料

供排水系统必须具备和完善以下基础技术资料:供排水管网系统图,供排水设备安装施工竣工图(包括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技术资料),水原水质分析和污水水质分析等资料。

4.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

(1)要做到供水有计划,用水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水有措施,考核有奖惩。

(2)要加强计量管理,外购水或自备水的一级计量水表配备率达到98%;车间(分厂)用水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水岗位水配备率要达到100%,一般的要达到80%以上;工段或主要生产用水工序(单体设备)水表配备率要达到100%,一般要达到60%以上。所有计量仪表都必须按照周期检定期限进行检定,检测率均应达到100%。

(3)工业冷却水应积极采用循环冷却方式取代一次冷却(直流冷却),做到一水多用,重复使用。回收再用,不断提高水的复用率,节约水资源。

(4)工业冷却水应加强水质处理,推广应用水质稳定技术,研究选择合适的水质稳定药剂。做到定时定量投加药剂,定期模拟监测结垢,腐蚀和杀菌灭藻的效果。以保持水冷却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冷却效率。

(5)凉水塔应定期维修、疏通调节布水设施,保持淋水密度均匀。凉水塔大修改造时,应选用降温效果好的塔型,不断提高降温效果。

(6)企业应组织水平?测试和热平?测试,重点抓???主要水冷却设备和凉水塔的热平衡,分析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热交换率。

(7)企业各车间性质相抵触(相遇反应产生有害物质)的污水应分道排放,并应制订排放标准,生产车间应控制排放污水含量。污水处理部门应定时对车间排放污水和企业总排放口的污水取样分析,进行监督、指导。超标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预处理,达到标准后进行排放。考核实行达标奖励、超标罚款,不断改善环境。

(8)企业应定期对排放管道、暗沟或明沟的结垢、淤塞或腐蚀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疏通修理,保持排水通畅。

(9)凡基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水量的,使用单位均应按章办理用水申请手续。

(10)企业的生产与生活用水不得联通,消防与生活用水必须单设管线。

5.搞好安全运行。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安全规程、法令等规定。做到停送水,增减水量必须通过生产调度统一指挥。停水送水和倒换备用水泵,均应按操作票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并组织定期或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以保证供排水系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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