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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使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电的良好习惯,结合车站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水电设施由专职人员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并配合站办对电源线路进行安全检查。

三、水电管理员应经常到各班组、岗位以及租赁、承包场所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

四、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班组负责人及时申报,水电管理员负责维修和更换。

五、各租赁户和承包户用水、用电,均按表计算收取水电费,水、电表出现误差和损坏,应查明原因,系设备故障的,由水电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准私自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水、电处理。

六、各班组、岗位要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七、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车站《奖惩实施细则》处理。

篇2: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第八条安全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安全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十条安全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十二条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

(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管理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种设备登记表;

(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安全检测与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二十条应急救援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

第二十二条分包单位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安全宣传

(一)安全宣传计划

(二)简报、报道

(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其它

第三章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三十条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水利水电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项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应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6、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年度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四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五条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单位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做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六条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

第十七条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各单位、项目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项目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于年底前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三章奖惩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水电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篇5: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一〉?电站运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团为加强各发电厂、站内部管理适应运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优质、务实、低耗、满发、高效”的管理目标。不断提高员工的运行检修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认真学习运行技术和掌握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运行制度。

⒈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程制度(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及两票、三规、四制)服从指挥,执行命令。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规: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2.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并报告值班长,由值班长层层上报,做好设备缺陷记录。

3.因公使用电话,应记录拨接时间通话内容,双方所在地点和受话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备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为了保证人身和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严禁站外闲人从厂区内通过。

〈二〉?电站安全规程

为了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的方针,保证电站正常运行,根据电站的设备技术要求,保证发电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规程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运行接线和设备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2.新员工对设备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及检查设备时不小于二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由熟悉设备人员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个人操作。

3.上班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头发,扎辫子,当班前四小时不能喝酒,喝酒后严禁上班。

4.巡视检查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不能进高压地段,做到巡道畅通,坡道防滑。

5.进行开停机,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审批手续,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严禁在雷雨天气检修室外电气设备。

7.设备不管带点与否,操作时都应该当作带电体来对待,不得直接接触或超过安全距离(10KV-0.7米,35KV-1.5米)。

8.倒闸操作时,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油开关,后负荷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先负荷侧刀闸后油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9.在设备上工作时,做好停电、验电、装接地线,悬挂标志和装设遮拦,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须定期按规定实验合格才能使用。

10.严格遵守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主设备运行规程,调整各参数在额定参数下运行。

11.特别注意直流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以防事故无跳闸电源。

12.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对模范遵守本规程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规程者,认真分析,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其情节严重性予以经济或行政处分。

〈三〉运行管理职责

1.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⑴要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负责。

⑵对本电站水电厂、站部门职能、岗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执行负责。

⑶对本电站水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责任。

⑷对本电站水电厂发生的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负责。

⑸对本电站水电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负责。

⑹对本电站水电厂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完成负责。

⑺对本电站水电厂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负责。

⑻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⑼对本电站水电厂的外部形象负责。

⑽对本电站水电厂涉及的保密工作负责。

⑾对本电站水电厂草拟、审批、办理公文的准确性负责。

⑿对本电站水电厂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负责。

2.主管岗位责任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⑵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提出工作报告。

⑶负责部门技术培训,编制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⑷掌握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并制定运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负责技术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编现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校和系统图和现场设备标志,拟订各种标准操作票。

⑹负责新设备的投入运行和设备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

⑺负责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在运行工作的贯彻执行。

⑻协助值长分析处理故障事故,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与对设备的评级和安全性评价。

⑼负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⑽对事故障碍进行调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监部书面报告。

⑾负责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写。

⑿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⒀监督审查“双票”的正确性,重大操作的现场监督与指导。

⒁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学习讨论。

⒂完成本电站水电厂、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站各项规章制度。

⑵主持运行值班工作,完成运行工作任务。

⑶值班期间电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⑷执行调度命令,与调度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⑸责任运行工作安全管理,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

⑹负责电站事故处理和紧急疏散。

⑺不安全事件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报告填写。

⑻负责运行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

⑼安排设备操作,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检。

⑽检查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填写《值长交待》、审查《运行日志》及统计数据。

⑿负责组织《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的编写。

⒀提交电站反事故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⒁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参加相关会议

⒂负责运行值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具器、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⒃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⒄负责制定和执行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实施当值培训计划。

⒅负责组织建立并维护好运行书表台帐。

⒆负责组织开展班组QC活动和技术革新工作。

⒇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分析、设备状态趋势分析。

(21)负责对下级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22)必要的情况下向运行值长授权。

(23)定期向本电站水电厂站长述职。

(24)接受本电站水电厂站长和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5)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的工作,掌握工作情况。

(26)制订下级的岗位描述,定期开展述职工作。

(27)组织运行值搞好班组建设。

(2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4.值长岗位职责

⑴执行公司和本电站水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⑶服从上级指挥并及时复命。

⑷负责值班期间所辖人员、设备的安全运行。

⑸选择合理、经济的运行方式,保障电网电能质量。

⑹对设备进行操作、调整及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总值长汇报。

⑺填写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操作人。

⑻审查操作票,担当倒闸操作的监护人。

⑼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等手续。

⑽检查确认设备缺陷,检查各台帐、记录的录入情况。

⑾负责组织本值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制度、技术业务、安全通报,组织进行运行分析、反事故演练、事故预想、考问讲解、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搞好本值的技术培训工作。

⑿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

⒀负责实施当班期间每日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实施班组培训计划。

⒁协助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⒂负责记录的保管与交接。

⒃负责填写当班《运行日志》、《运行方式交接记录》。

⒄主持运行值班前班后会。

⒅负责班组图纸、资料、仪器、材料计划、工器具、安全用具、防护用品、钥匙的管理。

⒆完善现场设备、设施标示、推进定置管理和“5S”管理。

⒇参加培训和述职。

(21)完善总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站运行值班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运行、调度等规程以及公司管理制度。

2.负责当班期间发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对当班的安全运行负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监视各种表计和信号指示,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

4.按时巡视检查全站设备,了解设备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记录并汇报上级领导。

5.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负责接受、审查和办理工作票,正确布置安全措施,准确地进行站内设备的倒闸操作任务和事故处理。

6.正确填写电站各类台帐。

7.搞好生产厂区的卫生工作。

〈五〉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认真、严格的进行。交班人员要为交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并树立一班工作好的工作责任感。

1.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职,个别原因特殊情况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交班手续。

3.在交接班期间,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4.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同时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一段后再继续交接。

5.在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交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在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在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发现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未正式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

8.交接班内容: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过程,工具、器具安全情况,本班自行完成的维护工作,各种记录薄等。

9.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进行检查。

10交接班检查后,接班负责人认为无差错,交接班手续正式结束,交接负责人签字。

11.接班负责人接班后,布置本班工作重点、操作分工,应该做的维护工作等。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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