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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沪建安质监(2005)第066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5、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情况

1)总监主持下进行临时用电方案、管线保护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的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查,审查方法如下:

l?施工企业上级各部门汇签、总工审批、单位盖章;

l?方案中负荷计算书、平面图、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编制情况;

l?方案有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l?是否对现场四周地上、地下部位管线保护采取相应措施;

l?临时用电必须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检查临时用电布局与方案平面图、立面图是否相符:

l?电源进线、总配电室及线路走向;

l?支线架设应采用TN-S接零系统;

l?外电防护措施与方案是否相符;

l?配置的分配电箱与施工用电方案是否相符;

2、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l?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l?总包每月按JGJ59-99检查标准进行打分;

2)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上岗资格:

l?电工是否持有效上岗证,与上报特殊工种名册是否一致;

l?电工是否按制度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留下记录。

3)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对外电防护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l?外电防护措施应征得管线单位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4)现场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

5)总配电间常用安全用具是否足量配置,每路开关引出是否标明分路标记或设备名称。

3、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

临时用电布置完成后,审核施工单位组织的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记录;

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

1、每月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附表一),暴雨、台风、汛期时段应增加检查频次;

2、对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封闭;

3、在巡视检查中,检查临时用电的相关内容。(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

篇2: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拥有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的文件,特编写本细则,作为监理项目部开展本项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本细则只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三)本细则如与规范、规程等矛盾之处,以规范、规程等为准。

二、相关单位及施工用电概况

(一)各单位概况

工程名称:怀化中远新时代广场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用电概况

1、业主在开工前已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了一台400KVA变压器,布置在施工现场的东北角并设置二个总空气开关(一个400A,一个250A)。2、根据现场施工特点,设置二组分配电箱,1#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搅拌站(搅拌机、配料机、水泥螺旋输送机、输送泵)总负荷约为185KW。2#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机械设备(塔吊、振动器、照明、木工机械、电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及施工电梯)总负荷约为200KW。施工现场用电量统计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功率(KW)数量合计功率1强制式搅拌机JS500252502骨料配料机101103水泥螺旋输送机5.52114砼输送泵HB3011011105施工电梯SCD100/100A152306塔吊TC5073402807电焊机B*3-500-2302608对焊机UN50-2*10022009高压水泵5.521110插入式振动器1.52311钢筋切断机2.212.212钢筋弯曲机2.212.213木工电刨1.52314施工照明2020

三、编制依据

(一)工程监理规划,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查核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工作与监理规划相同,另须查验电工作业证,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所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二)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

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三)审核施工单位变更申报的用电方案。

(四)处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隐患及事故。

(五)编(填)写及收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

(六)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监理目标为“监督施工单位排除用电安全隐患,杜绝电气火灾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控制要点不尽全面,具体控制方面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如下:

(一)用电管理

1.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

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须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有效。

2.各类用电人员

(1)操作电工:操作电工必须按监理批准的的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发现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查(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保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二)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根据本工程施工用电量,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因此,(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4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埋地外电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外电保护

(1)对达不到上述第(2)~(4)条距离的规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上述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调,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的电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4)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时,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三)接地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地系统,即三相五线制,零线与地线不得混用。

(2)设备及配电箱外壳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不得直接与零线相接。

(3)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

(4)接地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接地线线径不得小于工作零线,架空间距大于12M时,应采用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设备外壳地线,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芯软线。

(6)地线必须采用黄绿相间导线,相线为黄色、绿色或红色,零线为蓝色,不得混用。

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下列电气设备应做保护接地: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配电总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装置,大型固定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2)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必须采用两根以上的导线,在不同点与电气装置连接。

(4)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

(5)电动工具所使用的插座必须有地极插空。

(6)每一用电设备的开关处,均须安装漏电开关。

4.防雷

(1)塔吊、井字架应设置防雷装置,其接地冲击电阻不大于30Ω。

(2)安装避雷装置的机械设备,其用电线路应采用钢管,钢管须与接地装置相连。

(四)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b、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c、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的零线和地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50%。

d、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不小于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不断小于16mm2。

(4)在每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5)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同一横担上面向负荷侧分别为L1、N、L2、L3、PE。动力、照明两个横担布置时,上层横担为动力线,下层横担为照明线。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的规定,铁担应按表4选用,横担截面为80*80mm2,横担长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表3

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1.21.0

低压与低压?0.6??0.3

?低压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

导线截面(mm2)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二线及三线上线及以上

16

25

35

50L50*5?2*L50*52*L63*5

70

95

120L63*5?2*L63*5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表5

?二线三、四线五线

0.71.51.8

(7)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6的要求。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表6

项目邻近线路或设施类别

最小净空距离(M)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拉线杆外缘树梢摆动最大时

0.130.050.5

最小垂直距离(M)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

1.0?4.0?6.0?7.5?2.5?1.2?2.5

最小水平距离(M)电杆至路基边缘电杆至铁路轨道边缘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杆高+3.01.0

(8)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9)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10)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双绝缘子,15°至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11)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12)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13)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7的规定。接户线线间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8的要求。

架空、沿墙敷设接户线的最小截面表7

接户线的长度(M)接户线的截面(mm2)

铜线铝线

10~25

<104.0

2.56.0

4.0

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表8

敷设方式档距(M)线间距离(mm)

架空敷设<25150

>25200

沿墙敷设<6100

>6150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线、电话线交叉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100

(14)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15)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16)经常过负荷的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7)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小于熔断器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众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地盒内,接地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5)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7)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流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五)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开关箱与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内的的开关电器、插座应坚固,不松动、歪斜。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地线不得混接。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9)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地。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防砸。

2.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8)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9)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1)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座连接。

3.使用与维护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措施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振动机械设备必须不少于两处接地。

在做好接地的同时,必须按要求设漏电保护器。

(2)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地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

(3)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线软线。

(4)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按要求装设隔离开关。

2.起重机械

(1)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间应作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2)塔吊应按要求设防雷装置。

(3)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吊,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吊,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隔离措施。

(5)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6)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7)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8)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3.桩工机械

(1)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家GB1498-79《电机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的IP68规定。

(2)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YHS型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M,不得承受外力。

(3)潜水式钻孔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潮湿场所使用的要求。

4.夯土机械

(1)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应不大于50M。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串列工作时,不得小于10M。

(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5.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修。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6.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选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地。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漏电保护器。严禁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7.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1)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应为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且防溅。

(2)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七)照明

1.一般规定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光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照明供电

(1)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个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3.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5M。

(3)路灯的每个灯具必须单独装设熔断器,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

(5)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拉线开关的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其它开关的高度为1.3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专业监理的设置

根据专业特点,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由本监理项目部电气监理工程师负责。

(二)审查变更用电方案及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

工程开工前已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如情况变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仍须报审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规范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并报总监批准。涉及到重大技术方面的问题,或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较大,须协调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并经会签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三)充分发挥监理的协调职能

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影响施工用电安全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提出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影响的程度、拟采取的方案或措施,并提议或要求相应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答复以及时解决问题。

对工程质量、造价、工期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发出监理联系单,建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便及时地共同解决问题。

(四)监督管理工作方法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预防为主。相应的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为:交底→巡视、定期、专项检查→要求整改和复查。

1.交底

交底的内容为: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时用电方案、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操作操作人员详细、全面地交底,施工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批准后方可有效,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运行有效

2.巡视、定期、专项检查

施工过程中,对各个施工子分部、分项施工部位和生活区进行全数巡视、定期、专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达到监理上述的交底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要求整改和复查

对巡视、定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4.监督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运行有效性

日常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企业所报的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人员是否在岗,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运行有效;是否按所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怀化监理中远新时代广场项目监理部2009年4月

篇3:车站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2、本项目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3、本项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三、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维修、抢修必须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的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进行日常操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与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输配电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5、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电缆干线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得采用四芯电缆或“4+1”电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级、一闸、一漏、一箱”制。除照明器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各类电箱必须使用行业安全协会推荐的标准电箱。

7、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在带隐患或故障情况下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手持式“小太阳”灯或低于3m固定“小太阳”灯具;

9、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及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牌等,配备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触电抢救的能力。

四、安全监理控制要求、检查方法、频率及措施:

4.1工程质量监理要求

4.1.1工程施工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4.1.2工程材料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用材料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尺寸进行验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材料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单项施工用电方案;

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要包括: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4选择变压器(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可无);

○5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截面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按电流法或机械强度法;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能与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二)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

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

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由设备制造厂或维修人提供);

○6定期检查(复查)表;

○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8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9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10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四)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外电线路防护

○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料棚及堆放杂物;?

○2在建工程及脚手架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不小于4m;

○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

○4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

○6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7m;?

2、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五)接地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外电线路一致;?

○2在专用变压器三相五线制供电TN-S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PE线相连;如果进行为三相四线制,N线必须通过总RCD;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系统;通过总RCD的N线和PE线之间不得做电气连接;重复接地线要与PE线连接,不得与N线相连接;PE线的规格:S≤16(5mm2),16mm235mm2(S/2)

○3相线、N线、PE线颜色标记:相线L1(A)/L2(B)/L3(C)相序为N线为淡蓝色,PE线为g/y双色线。

2、保护接零

○1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保护管、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可以不做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干燥房间内、380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CT及电器金属外壳;

3、接地

○1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Ω,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

○2TN系统中PE线在配电室、总配电箱以及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都要做重复接地;每一处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不得大于10Ω;

○3接地装置:1)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极和接地母线;2)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极;3)接地母线应用2根及以上并联连接;4)接地极可以用角钢(δ≥4mm)、钢管(δ≥3.5mm)、光面圆钢(φ≥4mm);?

4、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属结构,当在现场防雷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宁波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40d/a,高度≥32m的高架设施和机械设备均需要安装防雷装置),机械设备上的接闪器长度为1~2m;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动力、控制、照明、通讯线路要采用钢管做保护管,并与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屏蔽、等电位)以防止雷电侧击;

○2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3做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要满足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六)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须采用绝缘导线且敷设在专用电杆上;

○2导线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4)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10mm2,绝缘铝线≥16mm2,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16mm2,绝缘铝线≥25mm2;?

○3架空线载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能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能有接头;Vh8JvOe?

○4相序:动力、照明在同一横担上水平(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N、L2、L3、PE;动力、照明在二层横担上,上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下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N、PE;

○5架空线路档距:≤35m;线间距≥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距≥0.5m;

○6架空线路最大弧垂距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道7.5m;架空线路电杆与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1.0m,与铁道边缘水平距离:杆高+3m,与建筑物边缘水平距离:

○7架空线路须有短路保护;

2、电缆线路

○1电缆须采用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五线制线路,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须采用五芯电缆;(y、g、r、淡蓝、g/y双色线)

○2电缆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3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不许沿地面明敷设;埋地应采用铠装电缆;rTGFpZ?

○4埋地电缆:1)埋地深度≥0.7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侧敷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引出地面从2m到地下0.2m处,必须加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3)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在地面的接线盒内;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5架空电缆: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2)敷设高度符合架空线要求,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6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导体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间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3、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绝缘槽、穿管或沿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须穿管敷设,管口和接头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时,金属管要做等电位连接且与PE线连接;

○2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3室内配线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7.3.4室内配线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短路保护熔断器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七)配电箱与开关箱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配或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要“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禁使用木板配电箱和木板开关箱;

○2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制,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配电箱内要保持三相平衡。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被控制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须有专用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开设置,如合并在同一配电箱内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应必须分设。

○6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配电箱不得小于1.5mm,开关箱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

○7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8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2、电器装置

○1总配电箱:

1)安装总RCD、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如果总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时,可以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用作隔离开关的隔离电器可采用刀形开关、隔离插头,也可采用分断时具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DZ20系列透明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具有明显分断点的断路器可兼作隔离开关;

2)如果不设总RCD,各分路设置RCD时,还应安装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或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4)熔断器应采用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安装CT时,其二次回路须于PE线有一个连接点,严禁断开电路;

○2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3开关箱:须安装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RCD,如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可不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有明显的分断点且安装在电源进线端,如果断路器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用隔离器;

○4开关箱中的隔离器可直接控制3KW以下且不频繁启动的动力,容量大于3KW的动力应采用断路器,频繁操作时还应采用接触器;RCD安装在配电箱、开关箱负荷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

○5RCD:总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在潮湿环境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RCD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RCD应采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

定期检查、维修,周期不宜超过一个月,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是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严禁带电作业,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午休、下班及局部停工)应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八)电动机械

1、一般规定

○1运行产生震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构件之间保证电气连接;?

○2手持电动工具的塑料外壳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Ⅱ、Ⅲ电动工具防触电保护主要依靠双重绝缘和安全特低电压);

○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截面按附表选配;三相四线时,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选用三芯电缆;PE线应为g/y双色线;

○4每台设备或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装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安装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正、反方向控制应采用接触器、控制器,严禁采用手动转换开关(倒顺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2、起重机械

○1轨道式起重机械接地装置设置要求:1)轨道两端各设置一组接地装置;2)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作环形电气连接;3)较长轨道每隔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2轨道式起重机的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夜间工作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

○3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上下限位置均应设置限位开关;

3、桩机

潜水式钻孔电机的密封性能要复合IP68级(为防护中最高级,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尘密)、防止进水(连续浸水)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潜水式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开关箱内RCD应复合潮湿场所选用RCD的要求;

?4、夯土机械

夯土机械PE线连接不得少于2处;

五、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六、相关的检查记录表:

篇4: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工程概况、负荷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如果需要)、馈电电缆选择、配电箱选择及布置、现场配电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等内容。由电气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后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才能提交监理审核。

监理应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篇)的要求。方案中如存在内容不全,计算不当、配置不合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够等问题的,必须退回重新编制。2、临时用电现场安全检查内容■?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该系统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具有专用的保护零线(PE线)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⑴当施工现场采用外电线路低压侧供电即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电网时;或当施工现场自己设置变压器(或自备发电机组)形成独立电网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见下图),自设的变压器其中性点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⑵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自变压器中性点或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后,严禁再次合一或在某处短接使之成为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PEN)线、严禁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现象的发生,否则可能导致设备外壳带电从而引发危险。⑶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⑷保护零线(PE)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而工作零线(N)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⑸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绝缘。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只应通过保护零线(PE)与电箱中的保护零线端子板相连,绝不允许接于工作零线(N)上或直接接地。⑹保护零线(PE)必须作重复接地,一个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每处接地电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可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⑺保护零线(PE)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使用(即作相线或零线使用)。⑻当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的保护方式相一致,不允许一个单位采用TT系统(保护接地)而另一单位采用TN系统(保护接零)。就是说,在同一施工现场,当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时,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的方式接于PE线上,不允许一部分接于PE线而另一部分直接接地。否则,一旦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相当危险。TN-S系统:电力系统中电源的中性点直接接地;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如下图所示:

?电力系统接地点外露可导电部分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结构”。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设置,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配电柜)下,设分配电箱(即负荷相对集中处),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形成三级配电(见下图)。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应分开设置,这样不致因动力停电而影响照明。⑵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须注意,空气开关不能作为隔离开关使用,可将刀开关、刀形转换开关用于空载接通和分断电路的电源隔离开关,也可用于直接控制照明和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熔断器主要用作电路的短路保护,也可作为电源隔离开关使用。三级配电结构示意图⑶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一个开关箱内只能设一个开关电器并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器控制和保护一台用电设备。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亦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也就是说不允许出现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以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也不允许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否则极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⑷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末端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末端开关箱应设置在固定式用电设备附近,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这主要是考虑当发生电气或机械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以减少故障持续时间并方便管理。⑸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一般应采用铁板制作,板厚以1.5-2mm为宜,不允许使用木质外壳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即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⑹配电箱应有门、有锁,且有防雨、防尘设施,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有杂物。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及设置专用保护零线(PE线),从而形成防止触电的两道防线。⑴两级漏电保护是在总配电箱中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一级漏电保护,在末端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二级保护。这是现场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一道防线。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作为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两者乘积不得大于30mA·S。这种两级保护形式,使得当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或失灵而拒动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可随后切断电源以进行补救。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PE线)是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二道防线。由于电力系统三相负荷不平衡是经常出现的,故零线(N)中便经常带电。换句话说,由于用电设备工作时,相线(L1、L2、L3或A、B、C)及零线(N)作为输送电力的载体始终参与工作,故当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带电就是必然的。而保护零线(PE)由于设备运行时不参与工作,故其始终不带电。特别是保护零线(PE)在施工现场作多次重复接地后,保护零线(PE)上的电位与大地的电位几近一致,即零电位。我们将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接于保护零线(PE)上后,一旦某台设备由于绝缘老化或损坏致使外壳带电,其设备外壳上的电压也不会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电位,从而保证了人身安全。现场照明检查内容:⑴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⑵照明装置一般情况下使用220V电压,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2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时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2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电源;2在隧道、人防工程内施工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在潮湿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2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使用安全电压应注意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架设36V电源时,也应与架设220V电源一样采取对地绝缘措施,不得乱拉乱接;二是应按作业条件正确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可一律采用36V电压。配电线路检查内容:⑴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严禁使用裸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其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其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⑵配电线路使用电缆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时,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设防护套管,采用金属套管时必须作接零保护。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厚的细砂,上面覆盖硬质保护层后添土覆盖。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与电杆之间采用绝缘子过渡。电缆不得拖地及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缠绕脚手架或穿越树木敷设。⑶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置时,所用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作为五芯电缆使用,因为两种线路从绝缘程度、机械强度以及载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发故障。⑷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A、B、C、PE),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A(B、C)、N、PE)。⑸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内临时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部分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部分宜沿墙或门口固定。电缆垂直引入楼层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电气装置检查内容:⑴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⑶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⑷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⑸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⑹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变配电装置检查内容:⑴配电室检查内容:2配电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屏的周围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2成列配电屏两端应与保护零线连接;2配电屏应装设电度表,分路电流、电压表。并装设短路、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器;2配电屏配线应编号,标明用途。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管理。⑵总配电箱检查内容:2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2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外电防护检查内容:⑴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⑵当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搭设防护遮栏或防护架并悬挂警告牌。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⑶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用电档案检查内容: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⑵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⑶用电技术交底资料;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⑸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记录;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⑺定期检(复)查表;⑻电工安装、巡视、维修等工作记录。

篇5: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二、编写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5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4、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6、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7、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1、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方案三、开工前的监理工作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方案,审查安全员、维修电工及相关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计算进行审查,确保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凡

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编制安全监理细则;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四、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2、制定监理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及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3、按时检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及相关各项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拒绝进场及使用;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安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五、临时施工用电的监理控制工作点:(一)外电防护检查要点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1)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6未涉及未涉及(2)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围,(3)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处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外电线路电压(KV)1-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0.30.30.3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未涉及(5)脚手架底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核查要点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次。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用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

(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重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保护接零、一部分保护接地。(三)配电箱、开关箱核查要点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

保护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分配电箱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6、?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7、?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的支架。8、?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9、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10、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四)现场照明核查要点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

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五)?配电线路核查要点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六)电器装置核查要点1、?设备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2、?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3、?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七)变配电装置核查要点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住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八)用电档案核查要点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A及50KVA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A及50KVA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6、施工方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六、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苏州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周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员、维修电工以及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

并责令整改;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报告;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7、坚持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无证人员进行违章操作。通过平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来进行发现和杜绝,消除安全隐患。8、监理将督促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专业条件和进度将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单位进行开工前得到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各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并与分包单位及个人签订安全协议,督促和要求分包人员持证上岗。监理配合总承包单位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违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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