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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动设备运行检修与消缺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5.11.1总则

1.1为保障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风电场远动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推进风电场远动设备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规范化管理,依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场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

2职责分工

2.1对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及缺陷处理实施分级专业管理。

2.2各风电场职责

(1)负责发现、处理和报告管辖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

(2)建立完善的远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规范设备定检,及时发现远动设备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3)负责本单位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定级;

(4)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按照本制度要求的时限及时组织缺陷处理;

(5)向上级单位报告缺陷的发现和处理情况;

(6)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现场验收;

(7)对本单位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汇总上报公司运营部。

2.3运行专工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管理规定及配套流程;

(2)负责对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评价;

(3)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汇总统计,发布有关结果;

(4)负责制定针对运行缺陷的反事故措施,提出技术改造要求,督促运维部开展运行缺陷整改工作。

2.4运行人员职责

运行人员负责主控室远动设备的运行监视。

2.5维护人员职责

负责远动设备维护与缺陷处理。

3远动设备运行管理

3.1远动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变电站设备保护、防误闭锁、故障录波、远动通信、计量、直流、UPS等设备。

3.2安装在变电站的远动设备同属变电站运行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运维部负责。

3.3远动设备的巡视

(1)为了掌握远动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远动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定期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交直流电源及自动切换功能,遥信准确性,遥测准确性,远动设备发送电平,远动装置备品备件;

(3)对投入的远动设备运行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负责设备的检修。

(4)对投运时间满一年的远动设备,应安排年检;设备年检内容根据有关规程执行;

(5)巡视检查的周期: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进行巡视(每日9:00和21:00),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

3.4远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远动设备定期检查测试内容包括:硬件运行情况,然间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应用情况,分析软件的运行稳定性和各个功能的实现情况,优化系统运行;

(2)远动设备停运检修应向调度申请,并取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3)电网发生事故后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计算机系统对事故的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4)每月将远动设备缺陷情况上报到公司运营部,报表经校核和批准后上报。

3.5远动设备的停运、启动

(1)认真做好远动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①停运时,应先退出远动设备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②关闭远动设备电源。

(4)启动:

①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②开启远动设备电源;

③启动远动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4远动设备的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远动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远动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远动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远动设备提供依据。

4.2设备缺陷的分类

(1)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②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③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4.3设备缺陷的处理

(1)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运行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场长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远动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2)维护人员负责组织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过程;

(3)应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优先安排紧急程度较高的缺陷处理工作;

(4)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紧急和重大缺陷,应设法降低缺陷级别,降低缺陷对安全运行的威胁;

(5)缺陷处理结束后,维护人员应详细记录处理情况及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6)紧急缺陷处理结束后,现场应立即向调度报告,视情况解除安全措施。

4.4缺陷处理验收

(1)缺陷处理结束后,由维护人员会同运行人员进行缺陷处理验收;

(2)参与缺陷验收的人员应如实记录验收情况和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3)属紧急、重大缺陷的,维护人员应在完成验收后48小时内将填妥的缺陷处理单报送运营部;

(4)缺陷处理验收不通过时,如缺陷降级但未能彻底消除,按缺陷的最新定级重新启动缺陷处理流程。

4.5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1)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重大缺陷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在7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一般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暂时不影响系统运行或电网监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6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4.7缺陷报告

(1)现场发生紧急缺陷的,维护人员应立即口头向调度报告。

(2)报告缺陷时,应准确、简明扼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缺陷内容、造成的影响及可能的后果;

②缺陷级别,发现的时间;

③缺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

4.8缺陷统计、分析与信息报送

(1)远动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纳入月报报送内容;

(2)各运行单位须对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进行统计分析;

(3)缺陷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的计算。

4.9运行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不应低于以下指标:

(1)紧急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65%。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2:发电机组检修与维护制度

1目的

为确保风力发电机组稳定运行,提高机组可利用率,降低机组的维修成本。采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引入有效的检测手段和分析诊断技术,推行新的设备管理模式,达到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合理地安排机组检修与维护工作,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化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与维护管理工作。

3基本概念

3.1机组巡视:借助人的感官和检测工具,按照机组的技术规范标准,定期对机组进行检查和测试,并通过检查和测试的结果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3.2机组隐患消缺:在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地、合理地编制机组的检修与维护工作计划。

3.3检修与维护描述:以风机制造商提供的的维护手册为基础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机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检修维护人员是机组检修维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机组的巡视、检修与维护,检测,有效地实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化运行。

4机组检修与维护作业流程

4.1检修班组负责辖区内机组的日常巡视、检修与维护。

4.2通过机组监测系统,了解机组的运行状况。

4.3根据巡视和监测结果,编制机组检修与维护工作计划。

4.4主管领导根据机组运行状况,考核其检修与维护的质量。

5检修管理

5.1检修人员的基本要求:检修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持有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或证件),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配备齐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设备的基本要求:设备编号必须清晰,被检修设备必须断开电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5.3作业环境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应了解其作业现场和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6维护管理

6.1编制维护计划:依据风机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和维护过程中不断积累的经验,逐步完善机组定期维护项目,合理地编制机组定期维护工作计划。

6.2维护计划实施

6.2.1维护工作应按照维护计划下达风机维护工作票,必须明确维护项目负责人、维护工艺步骤、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工时、材料、备件,以及主要维护工具的使用方法。

6.2.2维护工作按照维护时间的要求,明确维护人员的数量,依据维护手册的质量标准,由维护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确认,提交部门主管审核后归档。

6.2.3在维护工作中,维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3:运维部检修管理制度范文

1总则

1.1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部门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主要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安全活动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巡视检查制度。

4工作票制度。

5工作监护制度。

6安全工具器管理制度。

7车辆管理制度。

8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9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3检修安全活动制度

3.1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积极组织与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2部门经理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及其他规定等。

3.4部门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5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及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3.6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检修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工作。

3.7部门经理根据检修工作的性质,召开工作前安全交底会并形成会议记要。

4交接班制度

4.1交接班制度是保证班组之间有效沟通、连续工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4.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部门员工执行交接班制度。

4.3交、接班时,有重要工作事项,班长与班长之间必须亲自交接,做好书面记录,交接清楚后方能离岗。

5巡视检查制度

5.1巡视检查制度是借助人的感官和检测工具,按照机组的技术规范标准,定期对机组进行检查和测试,并通过检查和测试的结果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

5.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执行巡视检查制度。

5.3巡视检查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每次巡视不得少于两人,要明确巡视负责人,安全用具佩戴齐全,巡视周期每月一次,巡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和缺陷记录,雷雨天气不得巡视。

5.4巡视检查项目详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巡视规程部分)。

6工作票制度

6.1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填写工作票。

6.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票制度。

6.3工作票制度要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6.4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工作许可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为检修期限。

6.5运行当值人员根据机组远程监控系统所反映的故障情况,签发检修工作票,检修工作结束后,由检修班长完成工作票反馈到运行当值人员并归档。若有风机变故障检修工作,需填写《风机变操作检修工作单》。

7工作监护制度

7.1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7.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7.3工作监护人应由班组长或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担任。

7.4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有权制止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7.5若工作监护人因工作需要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的签发人变更工作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8安全工具器管理制度

8.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器具购置的申请、检查和定期校验。

8.2电气绝缘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拉闸杆、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携带型接地线、拉闸杆等。

8.3安全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防电弧服、防护面罩、临时遮栏绳(网)以及登高用梯子等。

8.4按照绝缘工具的校验周期,定期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校验,并校验报告存档。

8.5对于非强制性校验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安全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9部门车辆管理制度

9.1门部经理为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9.2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车辆的统一调配。

9.3班长负责本班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车辆的维修与保养情况,负责对本班人员的驾驶技术进行考核。车辆使用范围应在风场工作区域,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本风场区域需由部门经理批准。

10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10.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0.2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高空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

10.3工作票所指定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现场高空作业的一切保证安全措施。

10.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省安监局发放的“登高架设作业”证,身体状况良好,按照规定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11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1.1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11.2安全培训是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意识的一项基础工作,部门应严格执行。

11.3部门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部门各项安全活动。

11.4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内容包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内控流程;登高作业安全规程;电力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安全;消防安全等。

11.5新入职员工必须通过公司级、部门级及班组级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12安全例会制度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例会制度的执行。

13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归档。

14安全例会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篇4:变电所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试验,坚决保证安全运行;

2、高低压配电设备(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3、高低压安全工具、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线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4、配电室专用高低压安全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接地线、合梯、单梯、应急灯、手电筒、仪器仪表)只供配电室内部人员操作使用,并严加保管,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

篇5:水电站机组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十八条?上、下交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隔层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律不准饮酒。

第二十条?在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的地方(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等),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的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处与容器外,其外壳应接地。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工作,必须符合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第二十一条?桥机大、小车及起重用具、钢丝绳、葫芦等使用前应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吊大件的起重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培训取得起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不允许起重人员操作与操作证规定内容不符的起重设备。

第二十三条?起吊大件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检查起吊设备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吊操作与指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专业人员负责,并只能由一个人指挥。

第二十四条?禁止任何人员在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二十五条?在低压配电盘、低压线路、仪表、保护、压力容器、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内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六条?检修期间,对原设置的安全围栏、遮栏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检修人员应装设临时遮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悬挂标示牌。各临时打开的盖板、洞孔应及时装设围栏,悬挂标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第二十七条?现场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保护接地,风动工器具应检查各绑扎头是否紧固,防止绑扎头松动,管头脱落飞起伤人。电焊、氧割、切割、打磨等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第二十八条?使用碘钨灯作加热或照明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漏电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九条现场需配置一个工具房,房内要放置检修用的工器具和图纸、策划书等与检修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条?周转工具、材料要按区定置摆放,如道木、钢丝绳、手推车等,用后及时清理、收回,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第三十一条?检修现场拆下的设备部件、管道及其它物品,应定置管理、规范摆放,杂物要及时清走,检修现场要设置围栏,要防止堵塞通道、绊跤或坠落伤人等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检修区域内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检修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汽油、酒精、润滑油等。使用上述物品时,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第三十四条?严禁在检修现场吸烟;检修工作中使用过的布料、毛料品,应放在专门地点,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有专人进行清理。

第三十五条?检修现场应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冷却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组对现场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六条?电焊、气割作业时,工作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工作后要对工作范围仔细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在地面焊接时,对可燃、易燃物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在高空焊接时,下面的脚手架或蹬高台应用阻燃的隔板(如铁皮、铁板等)遮盖并在阻燃隔板上铺石棉布,严防焊割起火。

第三十七条?凡是进入机组内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带入机组内部的工具和材料也必须登记,其余无关物品严禁带入。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安全监督组必须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完备、完善,现场检修区域内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是否定置管理,现场工作负责人是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交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做的人员应严肃批评和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最终归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2011年3月6日

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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