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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平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篇2:现场安全用电防护规定

一、现场临时变配电防护1、高压露天变压器房面积不小于3×3米,围墙高度不低于3.5米,室内地坪满铺素砼,室外四周做80厘米宽砼散水坡。2、变压器四周及配电板背面凸出部位,须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1米。3、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少于1.2米。二、现场电箱防护1、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2、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极保护。3、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分路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单独熔断保护。4、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自动开关,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眼插头(有双重绝缘除外)。5、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6、“动力”、“照明”、“电焊机”使用的插座,必须明显分开。三、用电线路防护1、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2、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3、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4、现场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搭设,开关设置合理。四、接地装置防护1、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少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间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2、接地线可用绝缘铜或铅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裸铝导线作接地线,接头处应采取焊接或压接等可靠连接。3、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五、高压线防护1、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2、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六、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防护各种手持电动机具或移动照明的,均应电源线应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篇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篇4: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内部用电管理。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篇5:风电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向阳风单场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修、技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向阳风电场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向阳风电场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风电场相关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向阳风电场员工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节?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用电单位应制定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临时用电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勘测。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五)编制配电方案,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图。

(六)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及变更时,应由用电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风电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三节?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八条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应采用五芯电缆。

第十九条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第二十条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分配电箱(盘)-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小于上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盘)-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其所属单位现场负责人保管;配电箱(盘)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三条配电箱(盘)、开关箱装设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盘)、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第二十四条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投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第二十六条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应切断电源,上锁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上锁。

第二十七条电缆线路的要求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

2.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3.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4.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设,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和安全标识;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

3.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四)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二十八条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防爆区域及机械损伤等区域时,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四节?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第三十条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第三十一条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必须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

第三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第三十四条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三十五条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第三十六条所有开关箱、配电箱(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

第五节?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流程见附录B。

(一)用电单位持作业许可证申请用电。用电单位和供电单位共同对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相关资料、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进行风险评估,确认该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双方在确认栏签字,用电单位在“用电单位申请人”栏签字后交供电单位审核人。

(二)供电单位审核人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确认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并在“供电单位审核人”栏签字。

(三)电气主管部门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讨论安全工作方案,审核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批准该临时用电许可证,并在“电气主管部门”栏签字。

(四)临时用电许可证批准后开始接线,送电人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已办理完毕后方可送电,用电单位实施作业。

(五)临时用电工作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方案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供电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和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

第三十九条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发生事故或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要求,应及时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一)第一联:保留在供电单位,保存期为一年。

(二)第二联:用电单位悬挂在作业现场。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六节?临时用电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四十一条用电单位申请人:

(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组织危害因素辨识,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对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供电单位确认人:

(一)与用电单位共同进行危害因素辨识,确认作业风险削减措施,并对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制止、纠正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第四十三条供电单位审核人:

(一)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审核用电单位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审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第四十四条作业人员:

(一)持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二)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告知作业负责人。

(五)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四十五条电气专业人员: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二)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三)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五)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第四章?审核、培训和沟通

第四十六条风电场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及时组织培训,相关风电场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风电场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向阳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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