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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工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及规范操作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气工段所有区域

3管理内容

3.1特殊工种的范围:

3.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3.1.2高、低压电工;

4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5.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科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5.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5.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5.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5.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对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篇2: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3、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

5、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篇3: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公司特种设备的工作人员。

2、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动叉车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制冷作业人员。

3、叉车驾驶作业是指:仓储部门成品及原辅材料的装卸;

电工作业是指:高低压配电设备操作与维修

制冷作业是指:氨压缩制冷设备的操作与维修;

4、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取证和持证上岗要求;

◆执行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件,方可独立作业。

5、公司、厂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执行液态奶事业部人力资源处下发的《事业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内部鉴定上岗规定》和《关于特种作业、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上岗、转岗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事业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否则,不准上岗。

6、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试进行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篇4: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员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3.1电工作业(含发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3.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质化验工);

3.7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员等;

3.8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4.3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10、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篇5:油品调运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装卸人员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气的充装设备和LNG站充装人员。

第三章特种设备要求

第三条充装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四条充装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充装设备的档案、台账、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六条充装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禁超期运行。

第七条充装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充装操作规程

第八条槽车对位后,检查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条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第十条每班充装工都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第十二条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三条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第十四条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第十五条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第十六条接好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第十七条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第十八条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第十九条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第二十条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第二十一条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第二十二条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LNG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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