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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应超前谋划,预控为主,加强过程控制,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为“零”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总体目标。

二、安全控制方法及措施

2.1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应超前谋划,预控为主,加强过程控制,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为“零”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总体目标。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分级控制,各级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如下:

安全目标: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安全“零事故”。

2.2具体目标:

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故;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努力创建“无违章现场”,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示范工程。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监理细则等管理文件中安全目标响应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并对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在施工现场和班组、办公区等醒目处应将对应的安全目标进行公布。

2.2组织施工阶段的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文明会议,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建设单位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并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检查承包单位整改结果。

2.3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工程特点,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确保安全、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审核施工方案中施工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实施性和适应性,提出意见及建议报总监理工程师。

2.5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合同承诺建立有效的安全体系、明确安全目标、确立安全责任制,监督承包单位按其实施。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2.6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等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并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2.7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和进度的矛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

2.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2.9审查承包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大型构配件吊装施工安全。

2.10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工作,在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勒令整改,当出现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及时发出停工令,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可复工。

2.1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制定防止高空坠落和防触电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加强反习惯性违章的管理力度,制定安全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2.12参加重大的安装、调试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所制定的整改措施付诸实施。

2.13检查承包单位对现场防火、消防工作所制定的实施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范、管理规定。

2.14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15协调解决各承包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2.16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17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8建议承包单位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价,危险辩识,制定管理方案、应急预案。

三、文明施工控制方法及措施

3.1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并督促承包单位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3.2检查承包单位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标准化工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施工标志牌及文明施工标语;

2、现场材料构件堆放和保管及标识检验状态;

3、施工机械标识编号和清洗保养;

4、承包单位项目部设置医务急救措施、现场卫生包干责任制;

5、施工全体人员个人卫生及精神文明工作;

6、应保持公共道路和场地的清洁;

7、固体废弃物管理,余土和垃圾应及时在合适的地方和方式处理;

8、油品物资管理;

9、化学品和危险品管理。

10、施工现场定置管理。

四、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总监(项目负责人)安全文明工作岗位职责:

1.?总监(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项目的安全文明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人员安全文明工作职责;

3.?根据工程特点,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等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4.?适时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安全文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支持、指导项目部人员开展相关安全文明工作;

5.?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工作计划或监理规划,并根据工程特点,明确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工作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控制措施、控制重点、人员配备和职责,报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6.?组织和审批专业工程师编制项目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安全文明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需报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7.?组织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文明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9.?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0.?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1.?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2.?组织专业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3.?组织专业工程师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4.?组织专业工程师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文明设施的验收手续;

15.?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文明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6.?组织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

17.?对发现的各类安全文明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文明事故隐患消除后,应组织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18.?每月编制工作月报并及时向公司、业主和/或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必要时)报告。

19.?日常安全文明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项目部工作日志;

20.?指定专人负责项目部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21.?按合同和公司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二)?总监代表(安全工程师)安全文明工作岗位职责:

总监代表和项目专职或兼职安全工程师协助总监开展安全文明工作,按照总监授权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工作,并记项目部安全文明工作日记,承担总监安全文明岗位部分权利和职责。

(三)?专业工程师(专业负责人)安全文明工作岗位职责:

1.?专业工程师(专业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安全文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工对所承担项目的专业安全文明工作负直接责任;

2.?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总监明确的安全文明工作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履行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安全文明工作职责;

3.?支持、指导本专业其它工作人员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其它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文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参加编制项目管理计划或监理规划;

5.?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组织或编制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总监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6.?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文明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7.?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8.?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9.?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0.?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1.?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组织或参加不定期召开的安全文明工作专题例会;

12.?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本专业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3.?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4.?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文明设施的验收手续;

15.?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文明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6.?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

17.?对发现的各类安全文明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项目负责人)和/或总监代表,提请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及报告建设单位。安全文明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总监(项目负责人)和/或总监代表,提请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18.?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参加每月编制工作月报;

19.?日常安全文明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个人工作日志;

20.?按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本专业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21.?按总监和公司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四)?项目部其它工作人员安全文明工作岗位职责:

1.?按照分工对所承担项目的安全文明工作负直接责任;

2.?在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专业安全文明工作;

3.?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方面本专业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按照相关安全文明标准规范要求对承包单位实施的本专业安全文明防护措施及相关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工程师(专业负责人)报告;

5.?日常安全文明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记载在个人工作日志。

6.?按总监、总监代表(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业负责人)和公司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五、变电站工程的安全危险源识别及监理措施

序号?作业项目?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

1?土方开挖?施工机械有缺陷▲?机械伤害、倾覆等?进行巡视检查?

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不符合要求▲?倾覆、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挖土机司机无证或违章作业▲?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其他人员违规进入挖土机作业区域▲?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2?基坑支护?支护方案或设计缺乏或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或修订方案,并组织审查?

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或者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经过审批的方案或修正不合理的方案?

未定期对支撑、边进行监视、测量▲?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坑边支护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

排水措施缺乏或者措施不当▲?坍塌等?进行巡视检查?

积土料具堆放或机械设备施工不合理造成坑边荷载超载?▲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人员上下通道缺乏或设置不合理▲?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基坑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措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对此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3?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设计与施工方案,并组织审查?

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

脚手架基础不能保证架体的荷载?▲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正?

脚手架铺设或材质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

架体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脚手架载荷超载或对方不均匀?▲架体倒塌,倾斜等?进行巡视检查?

脚手架防护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

无交底或验收▲?架体倾斜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认真验收?

人员与物料到达工作平台的方法不合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控制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

架体不按规定与建筑物拉结▲?架体倾斜等?进行巡视检查?

脚手架不按方案要求搭设▲?架体倾斜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4?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倒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或修改方案,并组织审查,进行巡视检查?

无针对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机械伤害?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措施?

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

支撑模板的立柱的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或存放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等?进行巡视检查?

悬挂作业为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倒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作业2m以上无可靠立足点?▲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拆除区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坍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

模板上施工载荷超过规定或对方不均匀?▲坍塌,物体打击等?进行巡视检查?

5?高处作业?员工作业违章▲?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培训和培训?

安全网防护或材质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进行巡视检查?

临边与“四口”防护措施缺陷▲?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

6?施工用电作业物体提升安全、拆除?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陷▲?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子工业保护参数过大或小灵敏▲?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

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无施工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架体倾倒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物料提升机限拉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吊盘冒顶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架体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架体倾倒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钢丝绳有缺陷▲?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

装、拆人员未系好安全带及穿戴好劳保用品▲?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装、拆时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进行监控▲?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

装拆人员无证作业?▲机械伤害等?督促施上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卸料平台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

吊篮无安门.自落门▲?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

六、安全监理应急预案

6.1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及时正确地采取人身事故紧急应对措施,将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应急准备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抢救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对事故伤害的急救知识,可以有效的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1)新职工及从事具有较大危险性作业(如登高)的职工上岗前,监理公司或现场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进行培训。

2)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场急救知识。

3)当生产、施工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急救知识培训工作。

3、成立应急抢险组织,保持联络畅通。

4、应急响应

1)人身事故急救时遵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

a、立即脱离伤害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周围人员应立即采取正确方法,帮助伤员脱离伤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以免再次被伤害。

b、立即呼救

受伤者或周围人员应采用最快的方法向附近人员、上级部门或医疗部门、安全专业组报告情况,请求援助。

c、立即对伤员进行抢救和紧急处置

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之前,受伤者或周围人员应根据伤员的伤情轻重、缓急和现场具体条件,先行开展抢救。

d、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是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原始依据,也是医疗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的重要依据之一,事故责任者或周围人员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正确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a、事故发生后,接到报告的单位或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监理部及相关责任部门,联系医疗救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工作。

b、事故现场人员和指挥抢救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及特点,正确开展切实有效的抢救工作。

c、事故较大、波及范围较广时,应立即成立由施工单位组成,现场监理人员参加的指挥小组,领导事故抢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d、抢险的原则是控制事故危害,清除潜在隐患,在保证抢救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手段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切忌在不明事故原因、不了解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危害的情况下,进行无组织、无保证的抢救,以免造成事故的扩大。

事故抢救工作应快速、有力。对重、特大事故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事故指挥小组应在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迅速向地方政府及地方医疗部门报告,寻求支援,以便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抢救,减少事故损失。

6.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采取交通事故紧急应对措施,将事故损失及伤害降低剑最低科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所属各类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3、职责

1)监理部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交通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2)驾驶员按预案内容实施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4、应急预案

1)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警示标志、防雾灯等应急设施。

2)加强专、兼职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车辆驾驶规程、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加强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及维护保养,把交通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a、新驾驶员,如从事驾驶工作不满一年的,不能单独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自觉参加交通安全活动。所有专职驾驶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对生理上不再适合从事驾驶一作的人员进行转岗。

b、监理部所属车辆,必须由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专、兼职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c、严禁酒后驾车,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驾驶员在驾车前和驾车中不得服用有碍安全行车的药物。如镇静、催眠、镇痛、抗高血压、抗过敏、镇咳、止喘等药物。

d、在雨、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行车,必须减速行驶。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非紧急情况下任何车辆不准外出。

e、驾驶室内前排必须配有安全带。

3)车辆管理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机械维护保养、维修情况以及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驶系统、灯光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检查。

4)按国家规定达到报废标准及维修费用过高并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机动车辆,必须停止使用,按报废程序审批报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a、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在车前后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警告危险信号灯,夜间还必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严禁逃离现场。

b、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人。驾驶员停车后,要保护好现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需要移动车辆和伤者时,必须做好标志,以利于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和责任认定。

c、交通事故引起车辆火灾时,应坚持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准则,及时向火警“1l9”报告,通过过往车辆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协助,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d、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应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及伤亡情况报当地交警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便于事故处理。

6)正确组织,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a、监理部接到驾驶员报案后,应立即通知专职安全员去现场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需报公司的,由总监报公司,重大事故应向公司分管经理汇报情况。

b、重大事故,由公司派专人与总监(总代)去现场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6.3电气误操作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将误操作造成的损失及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应急准备

1)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场急救知识。

2)成立应急抢险组织,保持联络畅通。

a、项目监理部人员应参加由施工单位成立的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对误操作事故的指挥、组织工作。

b、现场医务室成立应急医疗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

c、医务室事先联系定点医院,保持与当地医疗部门的通信联络,必要时寻求医疗支援。

3、应急预案

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快速正确的营救。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性能的木棒套挑开和隔绝电流;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2)检查设备,查看设备是否受到伤害,可能时将设备退出运行,进行电气性能测试。

3)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

4)如果误操作造成停电,可以和调度联系,重新送电或启用备用回路送电。

5)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不山现人员伤亡、拥挤或事故扩大,敦促、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并根据名单登记核对人员确保无人受困,并保持与其他急救小组的联系。

6)处理完毕,应对误操作事故进行分析,对相应设备、安全措施缺陷制定出技术改良方案、预防性措施。

4、预防措施

1)在需变电所停电以便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已批准的停电中请(复印件),以便于监理掌握停/复电时间及停电后的工作范围、内容。

2)检查工作票办理及“双签发”的情况。检查时注意认真核对工作票办理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是否与已批准的停电中请内容、批复意见是否一致;是否严格进行了“双签发”。

3)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已设置到位;检查停电施工区域是否确已处于不带电状态。

4)检查由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是否一直保存在工作地点。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行为。对于在布置复杂的电气没备上工作,或可能存在有交叉、间歇带电可能的设备上工作,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进行检修、预防性试验、检验等多专业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监护、不得参与工作。

6)施工期间,监理人员除日常检查的项目和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予以重点监控外,还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中的内容一致,若有超出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的情况,监理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异议,并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若有新增加的工作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联系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并取得其书面认可)。

7)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先进行自检,无问题后再由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工作负责人应报监理人员进行复检。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完成工作票中所列的施工内容: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合格后全体施工人员应撤离工作现场,撤离工作现场后,任何工作人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工作现场进行任何工作。

8)工作完毕全体施工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及监理人员共同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检查:值班人员是否按调度命令拆除(断开)全部接地线(或接地开关);安全措施是否已全部解除,是否已恢复到工作开始状态;场地是否无遗留物件。符合要求后方能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9)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上工作结束时间,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并在工作负责人所执有的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工作票终结手续才能认为完成。监理人员应对“工作票终结”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注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电话或口头的方式办理工作终结。

10)在实际施工中若停电时间一时难以确定或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暂停施工,经监理与建设单位商定同意后,批复暂停申请。或由项目监理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当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报送复工申请(使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进行施工。

6.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措施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切手段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对空气、水源、植被、原始地貌等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识。

2、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项目监理部应就环境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书面向承包商进行交底。

3、审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4、承包商在开工前必须报送经过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到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承包商的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三措”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雨水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施。

5、承包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包含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监理人员将在日常工作中适时检查。

6、承包商应对环境因素作出正确辩识,并报送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因素管理方案到监理部备案,监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应严格监督是否按环境管理方案进行。

7、督促承包商关注职业健康:

1)督促承包商提交经过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到监理部备案。

2)针对高海拔施工,应经常观察现场施工人员的精神面貌,健康方面的状况。

3)监督检查承包商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报告,是否具备在食堂工作的条件。

4)监督检查承包商以工程项日作为投保单位与保险机构签定保险合同,检查承包商是否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8、关注承包商、运输单位等的环境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通过适当方式(如:协调会议、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审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提请注意改进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9、施工生活区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的设施或药品,配置洗涤、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设备;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作好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治疗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并有专人清扫。

10、监理过程中,关注施工现场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提醒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1、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提醒和建议相关方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绿化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12、当承包商出现环境污染隐患、人身安全事故隐患和员工职业健康隐患时,项目监理部及时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书面要求其整改。

1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开工时,要求被监理方(承包商>提供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清单,适时进行监理。

14、项目监理部应制定自身的环保与职业健康措施并认真实施,保证自身的职业健康,保证所有监理员的行为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15、施工中土石方开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6、特别注意事项

1)在变电站及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允许承包商不得在当地购买原木料,避免当地林木被砍伐,植被被破坏。

2)认真参与或组织审核施工图,建议设计单位跨越林区采用高塔方式。针对林木茂盛的地区,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避免放线通道的林木被砍伐。

?

篇2: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拥有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的文件,特编写本细则,作为监理项目部开展本项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本细则只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三)本细则如与规范、规程等矛盾之处,以规范、规程等为准。

二、相关单位及施工用电概况

(一)各单位概况

工程名称:怀化中远新时代广场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用电概况

1、业主在开工前已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了一台400KVA变压器,布置在施工现场的东北角并设置二个总空气开关(一个400A,一个250A)。2、根据现场施工特点,设置二组分配电箱,1#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搅拌站(搅拌机、配料机、水泥螺旋输送机、输送泵)总负荷约为185KW。2#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机械设备(塔吊、振动器、照明、木工机械、电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及施工电梯)总负荷约为200KW。施工现场用电量统计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功率(KW)数量合计功率1强制式搅拌机JS500252502骨料配料机101103水泥螺旋输送机5.52114砼输送泵HB3011011105施工电梯SCD100/100A152306塔吊TC5073402807电焊机B*3-500-2302608对焊机UN50-2*10022009高压水泵5.521110插入式振动器1.52311钢筋切断机2.212.212钢筋弯曲机2.212.213木工电刨1.52314施工照明2020

三、编制依据

(一)工程监理规划,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查核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工作与监理规划相同,另须查验电工作业证,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所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二)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

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三)审核施工单位变更申报的用电方案。

(四)处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隐患及事故。

(五)编(填)写及收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

(六)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监理目标为“监督施工单位排除用电安全隐患,杜绝电气火灾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控制要点不尽全面,具体控制方面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如下:

(一)用电管理

1.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

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须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有效。

2.各类用电人员

(1)操作电工:操作电工必须按监理批准的的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发现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查(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保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二)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根据本工程施工用电量,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因此,(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4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埋地外电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外电保护

(1)对达不到上述第(2)~(4)条距离的规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上述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调,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的电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4)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时,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三)接地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地系统,即三相五线制,零线与地线不得混用。

(2)设备及配电箱外壳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不得直接与零线相接。

(3)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

(4)接地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接地线线径不得小于工作零线,架空间距大于12M时,应采用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设备外壳地线,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芯软线。

(6)地线必须采用黄绿相间导线,相线为黄色、绿色或红色,零线为蓝色,不得混用。

2.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下列电气设备应做保护接地: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配电总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装置,大型固定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2)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必须采用两根以上的导线,在不同点与电气装置连接。

(4)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

(5)电动工具所使用的插座必须有地极插空。

(6)每一用电设备的开关处,均须安装漏电开关。

4.防雷

(1)塔吊、井字架应设置防雷装置,其接地冲击电阻不大于30Ω。

(2)安装避雷装置的机械设备,其用电线路应采用钢管,钢管须与接地装置相连。

(四)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b、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c、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的零线和地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50%。

d、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不小于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不断小于16mm2。

(4)在每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5)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同一横担上面向负荷侧分别为L1、N、L2、L3、PE。动力、照明两个横担布置时,上层横担为动力线,下层横担为照明线。

(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的规定,铁担应按表4选用,横担截面为80*80mm2,横担长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表3

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1.21.0

低压与低压?0.6??0.3

?低压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4

导线截面(mm2)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二线及三线上线及以上

16

25

35

50L50*5?2*L50*52*L63*5

70

95

120L63*5?2*L63*52*L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表5

?二线三、四线五线

0.71.51.8

(7)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6的要求。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表6

项目邻近线路或设施类别

最小净空距离(M)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拉线杆外缘树梢摆动最大时

0.130.050.5

最小垂直距离(M)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

1.0?4.0?6.0?7.5?2.5?1.2?2.5

最小水平距离(M)电杆至路基边缘电杆至铁路轨道边缘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杆高+3.01.0

(8)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9)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10)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双绝缘子,15°至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11)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12)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13)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7的规定。接户线线间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8的要求。

架空、沿墙敷设接户线的最小截面表7

接户线的长度(M)接户线的截面(mm2)

铜线铝线

10~25

<104.0

2.56.0

4.0

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表8

敷设方式档距(M)线间距离(mm)

架空敷设<25150

>25200

沿墙敷设<6100

>6150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线、电话线交叉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100

(14)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15)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16)经常过负荷的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7)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小于熔断器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众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地盒内,接地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5)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7)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流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五)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开关箱与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内的的开关电器、插座应坚固,不松动、歪斜。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地线不得混接。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9)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地。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防砸。

2.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相适应。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8)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9)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1)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座连接。

3.使用与维护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措施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振动机械设备必须不少于两处接地。

在做好接地的同时,必须按要求设漏电保护器。

(2)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地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

(3)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线软线。

(4)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按要求装设隔离开关。

2.起重机械

(1)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间应作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2)塔吊应按要求设防雷装置。

(3)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吊,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吊,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隔离措施。

(5)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6)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7)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8)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3.桩工机械

(1)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家GB1498-79《电机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的IP68规定。

(2)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YHS型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M,不得承受外力。

(3)潜水式钻孔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潮湿场所使用的要求。

4.夯土机械

(1)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应不大于50M。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串列工作时,不得小于10M。

(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5.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修。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6.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选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地。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漏电保护器。严禁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7.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1)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应为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且防溅。

(2)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七)照明

1.一般规定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光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照明供电

(1)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个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3.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5M。

(3)路灯的每个灯具必须单独装设熔断器,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

(5)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拉线开关的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其它开关的高度为1.3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专业监理的设置

根据专业特点,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由本监理项目部电气监理工程师负责。

(二)审查变更用电方案及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

工程开工前已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如情况变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仍须报审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规范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并报总监批准。涉及到重大技术方面的问题,或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较大,须协调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并经会签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三)充分发挥监理的协调职能

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影响施工用电安全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提出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影响的程度、拟采取的方案或措施,并提议或要求相应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答复以及时解决问题。

对工程质量、造价、工期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发出监理联系单,建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便及时地共同解决问题。

(四)监督管理工作方法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预防为主。相应的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为:交底→巡视、定期、专项检查→要求整改和复查。

1.交底

交底的内容为: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时用电方案、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操作操作人员详细、全面地交底,施工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批准后方可有效,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运行有效

2.巡视、定期、专项检查

施工过程中,对各个施工子分部、分项施工部位和生活区进行全数巡视、定期、专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达到监理上述的交底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要求整改和复查

对巡视、定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4.监督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运行有效性

日常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企业所报的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人员是否在岗,电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运行有效;是否按所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怀化监理中远新时代广场项目监理部2009年4月

篇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1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程序及要求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5)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6)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7)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均符合规定要求。

(8)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9)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几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10)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11)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1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提交技术测试报告。

(13)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请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工程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发给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才准许使用,否则,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均不准使用。

3准备阶段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整理并签发图纸会审纪要。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单位所安装使用的消防报警设备及材料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现场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

4施工阶段工艺流程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5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⑴按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⑵质量评定标准暂时套用GBJ300-88、GBJ303-88,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A配管及管内穿线,保证项目中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改为必须大于20兆欧;基本项目管路敷设中,暗配管的保护层厚度应改为30mm;允许偏差项目中,管子最小弯曲半径大于或等于6D,在地下或混凝土内暗配管为10D。

B火灾报警控制器和联动柜安装套用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C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质量评定可套用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D工作接地线的安装质量评定套用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E报警探测器分项质量评定,保证项目中,探测器的类别、型号、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基本项目中,探测器安装应牢固,配件齐全,无损伤变形和破损现象。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并应有标志,外接导线应有余量。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保护半径、保护面积要求;允许偏差项目中,探测器距离墙壁、梁边和四周遮挡物大于等于0.5米,距离空调送风口的距离大于等于1.5米,距离多孔顶栅口大于等于0.5米。在宽度小于3米走道顶布置探测器宜居中,感温探测器安装距离10米,感烟探测器安装距离15米,距离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距离的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度。

6验收阶段

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2)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3)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检查。

(4)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篇4: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变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2.站内应有门卫室,其人员的生活设施不得与运行人员混用,变电站大门正常应关闭并上锁。

3.如有外来人员需进入变电站的,应由门卫人员事先询问来人情况,并通过站内电话或对讲机征得当值主值同意,方可办理进站手续。

4.凡分公司机关人员及支公司人员,需要出入变电站,必须凭本人工作证,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站。

5.凡分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职工进入站内工作,必须持有工作票,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站工作。

6.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在支公司领导的陪同下,或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由门卫人员做好登记。

7.外包工进(出)站内工作,必须自动出示支公司安监股签发的临时工作证,服从带队人和工作监护人的指挥,严禁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随意游荡,并严格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

8.严禁本站职工家属、亲友进入站内生产区域。如遇特殊情况,需会见本站职工的必须经站长(副站长)同意。

9.除本站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在站内住宿,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在站内住宿的必须经站长批准。

10.本站职工借用公物必须经站长批准,并持站长(副站长)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将公物带出,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检查或拒绝其带出。

11.变电站门前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非门卫人员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闲谈聊天、看阅报刊杂志,以免妨碍门卫人员的正常工作。

12.站内严禁停放外来车辆,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放的必须经站长(副站长)同意,并按规定位置停放。

13.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4.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他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15.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除。

16.变电站各室门窗均应安装牢固,正常时均应上锁,并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运行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工作场所的门窗关闭,并上锁。

18.变电站重要区域(安全用具室、库房等)应安装防盗门,窗户应加固。

20.运行人员若发现有人进行盗窃等破坏变电站设施的行为,应立即报警。

21.变电站室外照明应充足,满足运行巡视及检修需要。

篇5:变电站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指令,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促进安全和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岗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站长安全责任

1、站长是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生产局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站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本单位职工根据局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并实现本所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制定完成“两措”计划和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计划。

3、组织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不断加强安全和技术管理。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生产设备的缺陷及隐患。

5、亲自参加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对重要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1、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尽职尽责地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对本站行政领导责;在安全监察工作业务上受安监处指导。

2、负责监督本单位职工贯彻执行上级部局及我局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对安全生产上有功和违章人员的和奖励处罚。

3、负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复审工作,并负责其正确性。

4、负责及时传达安全文件、通报,按时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检查活动效果,并在记录簿上签字,定期组织规程学习、考试和安全培训工作。

5、定期检查两票执行情况,并签字。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试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本单位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安监处,并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本着“三不防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提出事故对策,填写本专业的事故报告,上报安监处。

7、掌握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法,定期向局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8、编制“两措”计划和预防季节事故措施,安排、组织反事故演习活动。

9、准确掌握设备缺陷并督促处理,定期上报各种资料。

三、值班长的安全责任

1、在站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的值班、操作安全负直接责任。

2、带头遵守并监督全班人员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

3、带领全班人员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4、组织全班人员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和反事故演习。

5、组织全班人员完成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全班人员参加每周安全活动,积极分析一周的安全情况。

7、有权纠正或停止本班人员的违章作业和不服从指挥现象。

四、值班员的安全责任

1、听从班长指挥,对本岗位的运行、操作负直接安全责任。

2、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对他人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提出意见、纠正或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对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5、积极参加事故抢修和反事故演习。

五、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六、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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