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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发律法规,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配电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煤矿工人安全知识50条和企业安全文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

2、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配电工操作”证上岗,方准操作。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能独立操作。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其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绝缘鞋、手套、棒),并站在绝缘垫(台)上。绝缘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4、上班前禁止喝酒,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眼镜),禁止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5、变电工是给矿井各用电场所连续安全可靠供电,认真搞好变电所和供电系统检查和检修工作,不发生人为因素的设备损坏。爱岗敬业,积极为矿井提供供电安全保障,促进和创造可持续性生产、安全人本环境。

6、变电工应时刻掌握供电系统安全动态,一旦发生变压器、开关、高压电缆异常,立即向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凡是检修的供电系统必须有计划停电,尽量减少安全隐患存在时间、影响生产的时间和制约生产的因素。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制度》、《要害地点管理制度》和上下班汇报制度,保持设备清洁卫生,认真搞好文明生产工作,维持现场安全环境,按时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8、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供电设备和系统系统故障检测手段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严格遵守变电所规定,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其他检查人员入内必须出示证件。

9、不违章操作,杜绝“三违”行动。切实做到“三不伤害”,搞好自主保安,养成良好的安全个人行为,为自己、为家人、为企业、为社会负责。搞好互助保安,一旦发生险情,有责任相互帮忙,按照事故灾害预防与处理进行撤退和抢险,在安全前提下尽量抢救受灾员工,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情况。

10、坚持岗位“双述”,搞好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三违”,按矿业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地面变电工

一、地面变电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地面变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地面变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上个班遗留的各种问题。两班岗位工同时向矿调度和工区调度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有操作票变电工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内容进行操作。

六、按时认真读取有关仪表数据,正确填写地面10KV变电所运行记录。

七、停电检修或处理供电系统故障时,对所需停电的配电柜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八、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九、配合维护人员,定期对变电所进行检查维护。

十、积极参加科队组织的安全事故分析活动,认真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各项安全工作。

篇3:变电工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变电所是全矿的供电中心,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图,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依法培训取得一定的安全资格证,保证供电的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值班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2条: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3条: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学习,并做好签名和记录。

第4条: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5条: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第6条:变配电工值班期间要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7条:变配电工值班期间要按时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按时抄表并填好记录。

第8条: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要做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拦等。

第9条: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第10条:突然停电或发生事故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后再进行报告。

第11条:变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室内无漏雨现象。

第12条:对于安设集控设备的变配电所,值班员必须熟练掌握正常方式和集控操作方式的转换程序。保证集控方式下各开关柜控制位置状态正确,确保集控远控操作成功实现。

第13条:要保持变电所室内外卫生清洁,各种工具摆放整齐。

第14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凡上级检查、参观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

二、责任追究

第15条:在岗位上操作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16条: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学习,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17条: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否则发生问题追究值班员直接责任。

第18条:当班发现问题及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的值班员负重要责任。

第19条:对违章作业不制止,对违章指挥不拒绝应追究值班员的责任。

第20条:全矿突然停电后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恢复送电影响安全生产的值班员负重要责任。

第21条:对于安设集控设备的变配电所,值班员对集控方式转换操作不熟练或不正确的,严格按岗位失职进行处理。

对重大事故未保护好现场或弄虚造假、隐瞒事故的值班员应负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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