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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目的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临时接用380/220V电力,照明线路、电气临时接线安全管理。

3术语

4职责

4.1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程序。

4.2生产制造负责本公司的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5.管理内容

5.1管理原则

5.1.1接用临时线路,必须事先由使用单位填写《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说明理由、起止时间、接用地点、接线方式、容量及负责人姓名,经公司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审批同意,检查合格后方可由电工接用。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私自接用临时线,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5.1.2对临时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制度(立项消项),指派维修电工经常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1.3临时线和设备的架设、维护、检查,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委托供电单位协助。

5.2临时线接用范围

5.2.1基建施工和搬迁现场。

5.2.2设备故障处理、检修及紧急抢救救灾现场。

5.2.3短时间的工艺调整和新产品试验及其它类似临时性用电。

5.2.4除上述外凡未按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用的用电线路,均视为临时用电线路。

5.3接用期限与审批权限

5.3.1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5.3.2临时用电线路须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安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派电工接线并负责维护。

5.3.3临时线使用到期,必须及时拆除。如须继续使用必须提前两天补办延期使用审批手续,延期使用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5.3.4临时线在午休和下班后,必须断开电源,复用前需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5.4临时线路的技术要求

5.4.1临时线应沿墙或悬空架设。悬空架设距离地面高度:户内不低于2.5米,户外跨越人行道不低于3.5米,跨越通车道路不低于6米,与设备、管道、门窗的距离应大于0.3米,严禁直接搭在树上、脚手架、钢梁或金属结构件上面。

5.4.2临时线必须使用外表无破损、绝缘良好的电线,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线必须与负荷相匹配。

5.4.3特殊情况必需在地面敷设时,应使用YHQ或YHZ型橡套电缆线,同时加以可靠的保护,通过过道还须穿铁管保护。

5.4.5临时线始端须装有总开关,每条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位置离地面1.5米以上,室外要安装在有防雨条件的铁皮箱内。

5.4.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用临时线。

6相关文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7记录

8附录

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提出

本程序由杨国新起草

本规程由徐玉银陈道锋林斌会签

本程序由张桂才审核

本程序由陈勇批准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负责解释

篇2: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要求

1.1为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使用、撤销等内容。

1.3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临时用电的管理。

2、职责

2.1安监部是电气临时用电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用电的审批,建立台账、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2.2电气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敷设和撤除工作。

2.3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和拆除:

3.1临时线是指因生产生活工作急需而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施工的电气线路。

3.2需要架设临时线,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到安监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架设。

3.3临时用电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项目部负责悬挂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维护检查修理,使用期满后由电气作业班组拆除。

3.4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该项目负责人组织按规定办理手续,指派专业人员对线路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线路的基本要求:

4.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较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埋设及悬空架设,埋设不低于50厘米,悬架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5米,跨路大于6米。

4.3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4必须设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5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4.6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轻易改变或搭接。

长春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部

2011年7月7日

篇3:安装临时安装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考核。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接地电阻测验,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测验。

5、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的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统一归档。

8、现场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VC型500V橡套电缆。

9、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

10、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电流动作时间配合,有分段分级保护的功能。

11、同一电源系统中,应采用同一保护法,即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2、施工现场和宿舍严禁使用电炉。

13、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5、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6、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7、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篇4:安装临时电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1、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单安装)。

2、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3、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

4、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

6、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0、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1、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篇5: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3.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3.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生产技术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3.2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4.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4.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4.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4.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4.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4.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4.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附录: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申请单位接线地点临时接线原因及防护措施临时接线示意图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申请人单位领导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实施单位意见安装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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