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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为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城范围的用电安全,特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在商城内需装修改动线路时,必须由所属部门人员陪同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同时出示电工操作证,及电路设计图,由物业管理部对施工人员电工证进行验证等。

二、进场装修经营户的布线必须做到:①所有走线必须穿PVC管线(难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头必须用瓷接头或YH接头;②禁止使用花线,走线必须规范、美观、牢固;③所有连接线不允许超过10厘米。

三、经营户的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结束后,由电工班进行电气验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整改,通过验收后由电工班搭接电源、供电。

五、经营户在用电中需移动、改变电路,也必须向所属部门审报,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上手续,违者以私拉乱接处理。

六、用电安全,人人有责,现场管理人员、用户及供电方应齐心合力做好安全用电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为商城用电管理职能部门。

篇2:建筑临时用电规定

一、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现场采用电力系统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负荷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配电室的配电屏应按规定整齐装设各类仪表装置,动力和照明必须分成两大回路,室内严禁住人或堆物。

四、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的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6m。

五、临时照明用电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在一些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篇3:施工安全用电处罚规定范本

①在建工程与临近线路安全操作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给予100元处罚。

②支线架设应沿墙或电杆空敷设,不得随地拖拉,电线破皮漏电或接头包扎不符合规定,电线绑扎严禁用金属裸线,过道电线应采用硬质护套管理保护,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5元。

③电线不设在箱体底面,每发现一处罚款3元。

④导线随地拖拉或绑在机具、树上每发现一处罚款2元。

⑤施工机具未设电箱,或电箱无采用铁壳,电箱内无设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处罚款5元。

⑥电箱内电器未标明用途、分路标志,电器操作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电箱无门无锁,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⑦熔丝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不相匹配,用金属代替熔丝,用多股小号熔丝代替大号熔丝,每发现一次罚款3元。

⑧电器或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地(零)保护,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某教育机构安全用电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公司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公司员工的安全用电。

2.所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公司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公司各办公室的用电设备由公司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公司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办公室严禁使用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办公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员工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员工必须每天巡查一遍办公室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学习顾问是办公室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办公室电路,保证办公室用电安全。

11.公司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公司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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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临时用电责任制规定

实行临时用电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小组。

1、项目经理

(1)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督安全员做好逐层交底工作;

(2)督促安全员排除安全事故隐患,按时召开安全会议,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

2、安全员

(1)对工程的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检查;

(2)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及三级验收制度的执行,每天巡视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按时召开安全会议;

(4)做好安全用电的资料、记录、收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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