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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篇2: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制度

为保证及高压变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一、高压变配电设备检修工作及安装施工,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质量要求、施工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全措施、工作班组的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负责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指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一般由电气负责人签发。

2、工作票负责人(监护):负责检修工作的安全组织工作。工作前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交代和执行安全措施,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及时纠正检修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带领工作人员进入和撤离施工现场。

3、工作许可人:变电所由值班长或值班员担任。

负责审查工作票的项目,内容的正确性,施工的范围及可能性,向施工负责人交代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区域设备状况。检修工作完成后,负责质量检查验收,查看接线是否正确、可靠、有无遗忘工具和器具、拆除接地线及标示牌,通知有关人员不要靠近,测量绝缘试验良好恢复正常。

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检修工作完成后,工作票返回工作票签发人,由签发人发出恢复设备运行状态的指令。

5、检修工作中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进行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工作许可人或工作签发人进行解决。

6、工作许可人及值班人员如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危及生产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防止事故发生。

7、检修工作中间间断,工作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将工作间断情况记在值班日志上。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在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

8、在停电的配电盘、配电箱、发电机、电源干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至少由两人进行。较高级别工监视,较低级别工操作。

二、检修工作的技术措施

1、被检修的设备应可靠的断开电源,对可能送电的机构、操作手柄要加锁锁上,防止突然来电。对变电器、电压互感器、联络开关、线路等应防止反送电。操作控制电源必须断开,并检查连锁接点,选择开关等有无其他电源带电。

2、悬挂警示牌及设置遮拦,同一站室内带电与不带电检修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3、挂临时接地线时应先将接地线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网上,然后检查设备是否带电。确认无电后再将接地线的另一端接到设备上,并三相短路。

三、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必须采用端子专用短路,绝对不允许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四、检修电动机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措施:

1、先拉开断路器,然后拉开隔离开关或刀闸,无刀闸开关,必须取下熔断管,给线路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经验证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刀闸间绝缘隔板。

2、在开关的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并加锁。

3、拆开电动机接头,电缆端需固定好主做上编号,然后将三相短路接地。

4、作为防止被带动的机械(如鼓风机、水泵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等附属机械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五、禁止在转动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检修工作。

六、人员容易接近的带电设备和线路,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网罩,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及外露转动部分应装设牢固的保护罩。

七、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并应检查接地线及接地装置的牢固,检查接地装置测量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欧姆。

八、携带式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裸铜线,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线夹,使用中严禁缠绕以防接触不良。

九、电气检修人员必须牢记:电气设备停电后,随时有可能不经通知突然来电的可能,因此在没有断开电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

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先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的可靠性。

十一、正确使用绝缘摇表:

1、被测设备应确定断电,无人触摸,防止触电。

2、高压电缆、变压器、电容器等设备,在测量前后,必须对地放电。

3、根据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适当选用摇表电压。

4、测量整流元件,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5、测量高压设备绝缘时,应由两人进行,并做好记录。

十二、正确使用钳形电流表:

1、仪表应保持干燥绝缘良好。

2、测量前,根据被测设备适当选择量程,不能确定时,选用最大档,然后根据测量情况再选择。

3、测量时只能套住导线,不允许触碰导体和金属外壳,防止接地短路。

4、测量高压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一人测量一人监护,并要特别注意保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该用其他方法测量。

十三、验电器的使用:

1、验电器应在相同电压的带电设备上试验,确认正确后方可使用。

2、验电时,要由远向近,逐渐接近带电设备。

3、侧3KV以上高压时,要戴绝缘手套。

4、验电器必须保证干燥,绝缘良好。

十四、万用表的使用:

1、根据被测参数正确选择档位及量程。

2、严禁带电测量直流电阻。

十五、在临近运行的配电盘上进行钻孔,敲击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继电器误动作的措施。

十六、检修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小于0.7m,达不到时,可用绝缘物隔离。

十七、敷设电缆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损坏电缆和碰伤手指。锯断电缆前,必须先确认电缆无电,方法可用接地带木柄铁杆打入电缆芯线,持木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十八、雷电时,禁止室外变电所或室内架空线路引入线上进行检修或试验。

十九、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夹有金属丝的尺类进行测量工作。

二十、室内外进行电气设备的配线和照明检修工作,要注意周围环境对防火、防爆等级的要求。

二十一、配电室必须有防雷装置。

二十二、禁止乱拉临时线,检修工作时须有主管人员批准,并按临时线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方可使用,并监督限期拆除。

二十三、所有电气设备的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结构及拉线,必须有可靠接地。

二十四、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立防护网,安全拉杆,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示牌,裸电线,滑线必须有明显标志或信号灯。

二十五、检修工作中,严禁将水、油垢等浸入电气设备。

二十六、非指定的操作工、电工、严禁开动和修理电气设备。

二十七、禁止带电作业,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批准,并指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作业。

二十八、如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及时进行人工抢救,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送入医院。

篇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为了加大对电气失爆、带电检修、明火操作等重大机电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电气火花引发的瓦斯、煤尘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悬挂设备标志牌,要求注明设备电压等级、设备用途、整定参数、包机人等,内容不全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50元/处,缺设备标志牌处罚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100元/处。

2、防爆设备没有粘贴防爆合格证的按失爆处理。

3、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缺螺栓、缺弹簧垫等明显失爆现象,直接责任人进住三违学习班,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对包机组长处罚300元,联责队长100元。

4、接地极不合格,如长度不够,埋入不牢固,主、副接地距离不足,辅助接地不绝缘,主接地未用裸导体等,对责任人处罚50元,对包机组长处罚100元,联责处罚队长50元;不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加倍处罚。

5、擅自甩保护,对责任者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机电工作岗位或开除,对包机组长处罚500元,联责处罚队长200元。

6、明火操作、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者,对责任人开除,包机组长降级,联责处罚三职队干500元/人。

7、凡电缆出现破口者,按严重失爆处理。

8、电缆必须有一定的松弛度,凡出现电缆从接线盒中抽出者,对责任者降级,对队组处罚2000元,联责处罚队长300元。

9、电气设备放置位置不当,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外壳淋水、浸水现象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

10、机电设备、设施出入井不得野蛮装卸,凡发现野蛮装卸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篇4:电气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二、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三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安器。

四、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磨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五、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六、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允许正式工作。

七、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Ω/V(如对220V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MΩ)。

八、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器泼浇。

九、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十、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十一、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需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在行处理。

十二、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线、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十三、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拉、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四、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十五、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备。

十六、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十七、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

十八、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篇5:某加气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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