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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总则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2.目标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2.2避免重伤事故。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3.管理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4.考核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4.1.2重轻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每发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5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100元、相关职能部门每人50元。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人20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200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每人100元。?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项目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4.1.5交通事故中,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1.1—4.1.4款执行。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扣除责任人风险抵押金额为:重伤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该类事故不株连。4.1.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均应追究司机和越岗人员责任。无论事故及责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株连按事故性质,不论责任大小,均接直按责任对照4.1.1—4.1.4款执行。4.1.7发生火灾及设备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1.1—4.1.4款执行。4.1.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谁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全部风险抵押金,此类情况不株连。4.1.9以上事故若发生多次,则按上述标准重复计算至风险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计算。4.2安全挂钩季度奖考核4.2.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当季全部安全奖,事故发生队每人扣当季安全奖罚20元。4.2.2.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发生施工队、职能部门当季全部安全奖计算扣除。4.2.3死亡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及停发全年各季安全奖。4.2.5交通事故凡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2.1—4.2.4款执行。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的责任人当季安全奖扣发额为:重伤以上事故全扣。此类事故不株连。4.2.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停发责任人司机及越岗人员全年安全奖,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扣发事故发生单位每人当季安全奖30元。4.2.7发生火灾及设备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2.1—4.2.4款执行。4.2.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准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当季全部安全奖。此类情况不株连。5发放安全奖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项目部领导审批,由财务科发放到各施工队、职能部门。6附则6.1本细则中株连的项目部各职能科室(部门)是指:昌桃线项目部领导、总工、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材料供应科、经营计划科、行政涉外科、财务科。6.2本办法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6.3本细则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篇2: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落实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类别

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监督各派工部门与项目承包商签订单位安全协议。

5.1.2负责对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安全协议中要明确项目承包商管安全管理目标、指标以及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

5.1.3负责代表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2财务部职责

5.2.1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5.2.2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5.3项目承包商职责

5.3.1项目承包商按项目缴纳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3.1工程项目承包商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3.2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一旦签订,即可生效;若以上人员中途变更或离场,新来人员也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内容和要求

6.1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规定

项目承包商应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按下表执行:

表?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

序号

合同金额(C)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1

C≤50万元部分

5%

2

200万元≥C>50万元部分

2%

3

C>200万元部分

1%

说明: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2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6.2.1合同或责任状签订后,各有关项目承包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与**公司财务部。

6.2.2财务部应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风险抵押金挪作他用。

6.2.3单位风险抵押金管理和考核按项目进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对其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结束时退还。

6.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

6.3.1项目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商全部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合同中有约定关于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6.3.2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考核规定如下:

业主财产损失金额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备注

责任单位

损失100万元以上

100%

损失50—100万元

50%

损失30—50万元

30%

损失10—30万元

10%

6.3.2项目发生损工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损工数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备注

责任单位

1-8人工时

10%

9-16人工时

20%

17-28人工时

30%

超过28人工时

50%

**公司管理体系

?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QG/****10.26.2-2010

版本/状态:A/0

页次:3/6

6.3.3项目发生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或环境事故的考核规定如下:

环境事故

风险抵押金扣款比例(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备注

责任单位

有效的环境投诉

20%

有较大影响的环境投诉

50%

有严重影响的环境投诉

100%

6.3.4由于承包商施工而造成的HSE隐患,承包商在接到业主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每次、项扣除风险抵押金总额的10%。

6.3.5项目竣工后经业主、监理单位考核评估后如实现了项目预定的安全目标,除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外,按下表的规定进行奖励:

工作时间

≤3个月

6>T>3个月

9>T>6个月

12>T>9个月

>12个月

奖励金额

0%

10%

20%

30%

40%

注: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6.3.6以上奖励比例以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基数;奖励部分以工程结算款方式实施,施工单位开具工程发票办理结算。

7?考核细则

7.1对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和事故,实行扣考核分和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相结合的处理办法。

7.1.1被公司安环质监部查处的,由公司安环质监部门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被项目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查处的,由各部门出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违章事实开具“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其中财务一栏交于公司财务部门并由其从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7.1.2考核分总分为100分,一个日历年度内最后得分低于60分的承包商,在下一年度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中取消常年承包商的资格。

7.2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未佩戴胸卡进入作业现场的;

⑵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帽带未系、穿拖鞋短裤、赤膊者进入检维修、施工现场及生产装置;

⑶在作业时,未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⑷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消火器或使用不完好的消火器;

⑸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进入装置一般作业等作业过程中,有擅自涂改作业许可证、代签作业许可证、实际作业人员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人员不符、实际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上作业部位不符、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作业许可证、超时作业等其中一项违章行为的;

⑹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高空抛物;

⑺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

⑻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尚未造成后果的;

7.3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2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在禁火区内吸烟或每作业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的;

7.4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5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放射性探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仍在作业;

⑵在防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的设备和工具,未办理动火证的

⑶在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⑷未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未落实就施工作业的;

⑸施工人员未经一级安全教育合格就擅自作业的;

⑹所使用的工机具安全附件不齐全、不完好或脚手架不符合搭设要求就投入使用;

⑺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持过期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

⑻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未造成后果的;

⑼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随意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

⑽未经批准在禁火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或工具房;

⑾酒后进入施工场地。

7.5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1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7~10分的处理:

⑴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放射性探伤作业等施工作业前,应办而未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擅自作业或超范围(内容)作业的;

⑵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

⑶擅自动用或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一定后果的;

8.3《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承包商名称

缴款标准

承包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

单位风险抵押金比例

备注

项目合同金额

C≤50

5%

应缴纳风险抵押金数额

50万元≤C≤200

2%

C≥200

1%

备注:承包商应在接到此单后5日内将应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交至本公司财务部

核算:审核:批准:?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第二联交承包商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承包商名称

违章人(单位)

违章行为记录

扣除金额(人民币)

备注:安全风险抵押金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扣除,不另行通知?此单适用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人:违章人(单位):?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第二联交承包商第三联交本公司财务部

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联系单

违章行为发生区域

违章人签名

承包商名称

违章人(单位)

(登记号)

违章行为记录

开单人:?日期:

第一联交由安环部保存第二联交承包商

⑷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未按时整改;

⑸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造成一定后果的;

⑹因施工影响生产、安全、消防设施等正常或应急使用,且不采取临时措施或不报告的;

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7.6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3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1~15分的处理:

⑴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⑵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其安全措施而影响装置局部停车或减负荷;

⑶损坏公司在用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较大后果的;

⑷对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7.7有以下违章现象的,给予扣除5000元安全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6~20分的处理:

⑴在防爆区内违章吸烟;

⑵损坏公司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阀门、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施工过程中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而造成装置停车;

⑷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或承接分包项目的承包商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7.8同一承包商在同一区域内发现多次违章,则累加处理;发现重复违章则加倍处理;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者或隐瞒事故,加倍处理。

7.9承包商及其人员违反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安全协议书规定必须接受处罚,并扣除安全违约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照价赔偿并支付公司修复费用。

上述条款中未列举的其他形式违章违纪及临时用工的违章违纪,可根据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作相应的处理。

8?记录

8.1《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单》

8.2《宁波四明化工项目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通知单》

篇3: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篇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项目部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项目部全体人员及施工单位。

三、职责

1、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办工室及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及其他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

2、部门负责人及副工区每人每年缴纳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200元。

3、施工单位每年缴纳100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风险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设备完好率大于96%;

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100%;

压力容器、安全阀周检率100%;

杜绝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遏制二级事故、减少一级事故。

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七、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考核单位及个人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8%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及个人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2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当年7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五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安质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及施工单位当年的全部风险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办公室部、安质部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当职务发生变动时,办公室部须及时通知安质部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3、新入职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岗位风险。

4、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本金一倍奖金。

5、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奖励;新入职人员、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在岗时间享受相应比例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篇5: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督促公司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财企〔2007〕3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核地安〔2013〕22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各单位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公司财务部缴存的用于本单位重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业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设计所、包括各合作单位的重大项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所属单位重大项目自行负担,在自有资金中支付。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质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交公司财务部设置的专项账户单列管理。

第六条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所属单位重大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万元。

各单位可以参照以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重大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

第七条不因以任何情况缓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为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送的抢险、救援费

用支出。

(二)作为处理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送的费用支出。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财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予发生开支的,在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取回。

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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