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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对本系统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监督工作负责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体系,按照《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和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关于电力系统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规定》等国家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和代表职工对电力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监督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系统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参加全公司性的安全会议及重大安全活动;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围绕安全生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篇2:公司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2、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开展各项活动。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培训;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栓查等重大安全活动。

4、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每月参加基层班组活动不少于二次。

篇3:车间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除总则外,还有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全总通过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暂行条例》的规定,做好本车间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2、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及宣传教育活动。

3、监督检查车间做好劳动保护现场治理工作,强化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

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的工作。

篇4:工会主席(兼行政后勤分管领导)安全职责

(一)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工会成员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四)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宣传和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依法参与和监督员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行政上“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行政后勤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督促主管的行政后勤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主管工作时,同步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篇5:工会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一、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认真执行全总颁发的"三个监察条例"、积极协助和监察行政部门对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

二、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三、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有权代表职工向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

四、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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