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装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配电箱、开关箱须采用铁箱,符合绝缘要求,禁止用木板制作,并按规定安装在适宜的位置。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底面,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底面,箱内应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锁,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三、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禁止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或以上电器设备。保险丝须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四、各种机具必须按容量选用电缆线,严禁用花线代替电缆。

五、施工照明线路使用花线时应悬空架设,不准拖地,不得与金属器械相碰。各种线路一律由电工接线,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

六、配电箱、开关箱及各种用电场所,须挂上明显的标志牌和操作牌。

篇2:使用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1.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电动工具前要做好绝缘检查,开关灵活好用,并按好地线。如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经电工修理。

3.使用电动工具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3.1包皮坏的或绝缘不良的导线不准使用,接电源必须由电工进行。

3.2搬动电动工具时不准提导线或转动部分。

3.3电动工具没停转前,禁止拆卸或更换零配件(如换钻头等)。

3.4使用电钻等工具时,不能带线手套。也不能用嘴吹或用手直接消除钻孔内金属碎屑。

3.5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要采取安全措施。

3.6电动工具使用完应切断电源。

3.7电动工具的导线,不能直接接触热体或放在潮湿地方,并避免重物压在导线上。

篇3:安全用电技术规定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可工作。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聋哑、色盲症等)。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触电急救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意拆除、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

5、凡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和改进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施工。

6、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和电线金属护管,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其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避雷器、避雷针不得超过10欧姆。

7、行灯和车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严禁用220伏的电压拉临时行灯。

8、高压开关柜必须有可靠的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停电时,严禁带负荷拉闸)。

9、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或装设临时接地。

10、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在低压回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雷雨天停止在室外带电作业。

11、停送电及检修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定出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

12、厂内计划停电要书面通知,临时送电要与厂调度室联系,并征得电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1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高压设备检修,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工作票。

14、巡视设备要注意不要越过防护栏,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不应小于以下安全距离。

(1)在低压操作中,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7米。20?5千伏为1米。

(2)当不足上述距离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这时的最小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35米。20?5千伏为0.6米。

(3)用绝缘杆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4米。20?5千伏及以下为0.6米。

(4)在线路上工作时,人体及其携带的工具与临近的带电线路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10千伏为1米。36千伏为2.5米。

如不足上述距离时,邻近的线路应当停电。

15、使用绝缘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拉合闸时不要正对开关(包括拉合隔离开关)。

16、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要做到四确认。

(1)确认线路已拉闸,挂牌,专人守护。

(2)确认无电。

(3)确认有关人员联系好。

(4)确认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无其它妨碍。

篇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篇5:用电设备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各工序生产工艺要求对能耗较大的电动机及用电设备,制定节能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电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结合《动力能源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焦化工序

1、焦化厂900m3/h煤气风机自动调节系统要控制在最佳调节状态,尽量减少手动调节。

2、控制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上煤系统13条带、粉煤堆取料机、放焦系统9条皮带等。

3、其它生产作业区使用的30kW以上电动机,随生产设备故障或停产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第五条烧结工序

1、为降低烧结机整体漏风率,加强烧结机的风箱、机头、机尾、环冷机台车、带冷机台车的密封维护工作,从而降低主抽风机的电耗。

2、主抽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5分钟以内应将风门关至30%;停产15分钟~2小时应将风门关至50%;停产2小时以上应将风门关至100%,停止主抽风机运转。

3、环冷鼓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小时以上,应停止鼓风机运转。

4、机尾除尘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30分钟以上,应停止除尘风机运转。

5、点火器通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2小时以上,应停止风机运转(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保温要求可连续运转)。

6、回转窑的煤气加压机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停机。

7、竖炉工序鼓风机停产2小时以上必须停机。

8、带冷却风机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酌情控制风门及开停机时间。

9、减少非满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烧结厂的原料系统皮带、四辊破碎机、成品上料皮带和竖炉工序的上球5条皮带等,这些设备要求生产作业区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止运行。

10、除化验室、球团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电热设备。

11、在冬季气温较低期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的要求控制电机停启。

第六条炼铁工序

1、高炉鼓风机的停启应起动设备性能要求进行控制,在生产设备故障休风或停产2小时以上停止高炉鼓风机运转。

2、在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高炉鼓风机启动要与烧结主抽风机启动进行有效的协调,高炉鼓风机启动的原则是烧结主抽风机启动30~40分钟后,鼓风机在启动。

3、热风炉助燃风机在休风30分钟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4、出铁场除尘风机在休风1小时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5、炉前液压站电动机在出铁结束后停止电动机运转。

6、水冲渣电机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运转台数,一座高炉生产应运转两台(含两台)以下。当高炉打开铁口后,通知泵站供应冲渣水,冲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带电机在料仓上满后,应立即停机不允许皮带空转。

8、铸铁机不准空载运行(检修除外)。

9、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工艺需要控制电机启停。

第七条炼钢工序

1、一次除尘风机随转炉生产控制启停。转炉在短时间内,非生产状态时可使风机空载运行,减小电耗。

2、转炉上料系统皮带机不允许空载运行。

3、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设备运转控制电机启停。

第八条轧钢工序

1、液压系统、炉区风机电机在非生产状态下可连续运转,其它电动机要随生产设备控制停启。

2、与变电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及时准确地配合变电所进行高压无功补偿装置的切换和投运工作。

3、定检修时间禁止辅助设备的无功运行。

4、生产期间(待温时间)的开停车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设备空转运行。

第九条能源中心

1、高炉水泵站

a、高炉风、渣口冷却泵、鼓风机、空压机冷却泵、高炉热风炉冷却泵在高炉休风期间可连续运转,但要控制运转台数;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2、炼轧钢泵站

a、加热炉净环水泵在非生产期间,根据需要可连续运转;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电机要随用水量增减合理控制水泵运转台数。

4、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加压站的加压机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合理控制运行台数。

5、制氧站高压水泵电机在作好防冻措施的情况下,停产时要停止高压水泵电机运转。

6、电力调度按供电系统参数、电压、有功、无功等合理投切各个10kV变电所电容器组,确保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电机都应随着生产运行节奏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

第十条各单位需要采取的节电措施

1、计划性检修、日常维修尽可能安排在用电峰期进行。

2、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行在线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3、利用同步电动机的工作特性,各生产工序尽可能在容量较大的、经常运行在恒速的机械上采用同步电动机。

4、电焊机随用随开,严禁空载运行,今后应该采购节能电焊机。

5、公司各办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到人走灯灭。

6、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和显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灯尽量安装“声光控”装置。

8、重新确定“长明灯”的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和功率。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生产厂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