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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供电队队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在机电科的领导下,负责井上下供电队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掌握井上下供电安全生产情况,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本队安教培组织机构,制定安教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全队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和技术业务培训,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为安全生产服务好。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队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认真组织本队的事故追查会,定期组织召开全队供电安全业务会议。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全队精神文明建设。

6、鼓励、支持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开展技术革新和劳动竞赛,推广供电安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7、增强成本意识,加强材料备件消耗管理,做好修旧利废回收工作。

8、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确保供电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9、深入现场,了解供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情况,处理事故隐患和供电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进行处理。

10、负责检查维修工、电工等的工作情况,保证日检、周检、月检正常实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11、负责组织或参加供电安全大检查,总结安全检查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供电安全工作。

12、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13、经常深入井下,协助其他队组搞好供电管理。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供电队副队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在队长领导下,组织并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协助队长认真搞好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做好预防工作。

4、协助队长抓好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落实。

5、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的有关规定,使供电队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监护好操作规程正确的执行。

8、做好所分管班组的管理考核工作。

9、保持与队长的一致性,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总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作为本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

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篇4:电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

二、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四、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七、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八、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九、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十、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防用品。

十一、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十二、民工必须严格遵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十三、保证电器设备、移动电动工具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十四、发生触电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篇5: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具体应该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班组长

班组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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