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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技术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可工作。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聋哑、色盲症等)。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触电急救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意拆除、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

5、凡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和改进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施工。

6、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和电线金属护管,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其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避雷器、避雷针不得超过10欧姆。

7、行灯和车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严禁用220伏的电压拉临时行灯。

8、高压开关柜必须有可靠的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停电时,严禁带负荷拉闸)。

9、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或装设临时接地。

10、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在低压回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雷雨天停止在室外带电作业。

11、停送电及检修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定出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

12、厂内计划停电要书面通知,临时送电要与厂调度室联系,并征得电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1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高压设备检修,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工作票。

14、巡视设备要注意不要越过防护栏,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不应小于以下安全距离。

(1)在低压操作中,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7米。20?5千伏为1米。

(2)当不足上述距离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这时的最小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35米。20?5千伏为0.6米。

(3)用绝缘杆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4米。20?5千伏及以下为0.6米。

(4)在线路上工作时,人体及其携带的工具与临近的带电线路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10千伏为1米。36千伏为2.5米。

如不足上述距离时,邻近的线路应当停电。

15、使用绝缘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拉合闸时不要正对开关(包括拉合隔离开关)。

16、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要做到四确认。

(1)确认线路已拉闸,挂牌,专人守护。

(2)确认无电。

(3)确认有关人员联系好。

(4)确认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无其它妨碍。

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篇3:用电设备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各工序生产工艺要求对能耗较大的电动机及用电设备,制定节能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电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结合《动力能源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焦化工序

1、焦化厂900m3/h煤气风机自动调节系统要控制在最佳调节状态,尽量减少手动调节。

2、控制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上煤系统13条带、粉煤堆取料机、放焦系统9条皮带等。

3、其它生产作业区使用的30kW以上电动机,随生产设备故障或停产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第五条烧结工序

1、为降低烧结机整体漏风率,加强烧结机的风箱、机头、机尾、环冷机台车、带冷机台车的密封维护工作,从而降低主抽风机的电耗。

2、主抽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5分钟以内应将风门关至30%;停产15分钟~2小时应将风门关至50%;停产2小时以上应将风门关至100%,停止主抽风机运转。

3、环冷鼓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小时以上,应停止鼓风机运转。

4、机尾除尘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30分钟以上,应停止除尘风机运转。

5、点火器通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2小时以上,应停止风机运转(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保温要求可连续运转)。

6、回转窑的煤气加压机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停机。

7、竖炉工序鼓风机停产2小时以上必须停机。

8、带冷却风机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酌情控制风门及开停机时间。

9、减少非满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烧结厂的原料系统皮带、四辊破碎机、成品上料皮带和竖炉工序的上球5条皮带等,这些设备要求生产作业区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止运行。

10、除化验室、球团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电热设备。

11、在冬季气温较低期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的要求控制电机停启。

第六条炼铁工序

1、高炉鼓风机的停启应起动设备性能要求进行控制,在生产设备故障休风或停产2小时以上停止高炉鼓风机运转。

2、在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高炉鼓风机启动要与烧结主抽风机启动进行有效的协调,高炉鼓风机启动的原则是烧结主抽风机启动30~40分钟后,鼓风机在启动。

3、热风炉助燃风机在休风30分钟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4、出铁场除尘风机在休风1小时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5、炉前液压站电动机在出铁结束后停止电动机运转。

6、水冲渣电机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运转台数,一座高炉生产应运转两台(含两台)以下。当高炉打开铁口后,通知泵站供应冲渣水,冲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带电机在料仓上满后,应立即停机不允许皮带空转。

8、铸铁机不准空载运行(检修除外)。

9、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工艺需要控制电机启停。

第七条炼钢工序

1、一次除尘风机随转炉生产控制启停。转炉在短时间内,非生产状态时可使风机空载运行,减小电耗。

2、转炉上料系统皮带机不允许空载运行。

3、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设备运转控制电机启停。

第八条轧钢工序

1、液压系统、炉区风机电机在非生产状态下可连续运转,其它电动机要随生产设备控制停启。

2、与变电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及时准确地配合变电所进行高压无功补偿装置的切换和投运工作。

3、定检修时间禁止辅助设备的无功运行。

4、生产期间(待温时间)的开停车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设备空转运行。

第九条能源中心

1、高炉水泵站

a、高炉风、渣口冷却泵、鼓风机、空压机冷却泵、高炉热风炉冷却泵在高炉休风期间可连续运转,但要控制运转台数;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2、炼轧钢泵站

a、加热炉净环水泵在非生产期间,根据需要可连续运转;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电机要随用水量增减合理控制水泵运转台数。

4、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加压站的加压机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合理控制运行台数。

5、制氧站高压水泵电机在作好防冻措施的情况下,停产时要停止高压水泵电机运转。

6、电力调度按供电系统参数、电压、有功、无功等合理投切各个10kV变电所电容器组,确保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电机都应随着生产运行节奏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

第十条各单位需要采取的节电措施

1、计划性检修、日常维修尽可能安排在用电峰期进行。

2、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行在线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3、利用同步电动机的工作特性,各生产工序尽可能在容量较大的、经常运行在恒速的机械上采用同步电动机。

4、电焊机随用随开,严禁空载运行,今后应该采购节能电焊机。

5、公司各办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到人走灯灭。

6、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和显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灯尽量安装“声光控”装置。

8、重新确定“长明灯”的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和功率。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生产厂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4: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篇5:宾馆饭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管理规定

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对全店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具实行申请许可制度。

一.申请程序:

凡需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的部门,应先填写“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申请表”,并由工程部、保安部签字同意呈营业总经理批准后,才准予使用。

二.职能部门分工:

1.保安部负责取暖器定点、定位及布置防火安全工作。

2.技工部负责检查电气线路,用电负荷等技术工作。

3.使用部门须确定电器使用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检查与考核:

各使用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定点、定时、定人”的要求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变动位置。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未按规定使用的,将依据饭店“防火安全责任制”及考核条例,考核使用部门及防火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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