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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杂散电流是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输系统中,由于钢轨和大地不是完全绝缘,致使一部分电机车电流不经过轨道而经过大地、管路和电缆外皮,然后返回牵引变电所的那部分电流。杂散电流的存在,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威胁,使井下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出现很多问题:1、掘进巷道内易发生先期放炮,引起瓦斯爆炸;2、腐蚀电缆;3、使漏电保护发生误动作;4、易使煤层着火;5、易造成人身触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670-1997《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对有关生产地点的杂散电流值进行测试。(测试值不超过60MA)。

一般测试范围:主要运输巷道、采区上、下山轨道、井下煤库及开拓巷道的轨道对水管、轨道对接地网、轨道对煤库溜煤咀手把的杂散电流值。

为此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主要运输巷道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维修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馈电线与架空线的连接,必须用钢质馈电夹子进行连接。每个夹子与导线的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的1.5倍。连接要紧固可靠,并且夹子个数不少于两个。

二、牵引整流室电源的正级经馈电线接架空线,负级经回电线接轨道。

三、架空线的瓷瓶必须定期擦洗。架空线的泄漏电流每100米不得大于5毫安。

四、在雾气和淋水较大的地方,应采用爬电距离较大的绝缘子悬挂架空线,以保证架空线绝缘。

五、埋在巷道壁上供吊挂架空线的固定装置,禁止挂其它管线。

六、架空线严禁固定在管路上。

七、牵引网路的电线,应采用带绝缘护套的导线,禁止与总接地网相连。

八、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要连接一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它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九、线路(包括道岔)上所有钢轨接缝处,都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规定值。

十、不回电的轨道和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同轨道相接触。

十一、回电线与钢轨回点的连接,必须焊接,面积不小于250平方毫米。

十二、运输队每天必须对大巷轨道和架空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篇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为加强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低压电网漏电保护器管理,确保低压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供电所工作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公司管辖范围内低压电网的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以及对电网运行有关技术的要求,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及《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执行。

二、各供电所对所管辖的漏电保护器建立台帐(清册)和运行、试验记录。记录内容按上级要求执行。

三、供电所每年年末统计上报一次变台总保护的安装率、运行率、灵敏率、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次数、误动次数包括二级、三级保护器在内的安装、运行情况分析。

四、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如无异常情况,可以试送电一次,试送电后再次跳闸,必须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

五、发现漏电保护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好或更换保护器后再送电。凡有故意使保护器拒动或误动者,根据情节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

六、各供电所应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总保护每月至少检查接地试跳一次,并做好记录。末级家用保护,每月至少试跳一次,并做好记录。

七、每年应在用电高峰或雷雨季节前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档位调整和不定期的检查试验。

八、分公司有关部门将积极研究并做好新型漏电保护器的试投运工作,各供电所须积极配合,及时记录和反馈有关情况,以不断提高漏电保护器的控制能力,更好地发挥作用。

九、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漏电保护器责任事故,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某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杂散电流管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对所有架空线、拉线及绝缘瓷瓶进行定期清洁,提高绝缘,尽量减小杂散电流。

(三)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悬挂电缆并保持电缆的完好。

(四)设专人检查井下运输大巷钢轨的连接情况,确保连接良好。轨道接缝处的电阻值及整条运输线钢轨的电阻值不超过规定值。

(五)所有与大巷架空线无联系的各井筒、绕道、盘区及采区工作面的轨道与靠轨道线作电源回路的轨道之间至少设两个绝缘点,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大于一列车长度,各绝缘点标注清楚,设专人定期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六)井下各处接地电阻检测按规定定期进行,并有详细记录,确保各处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

(七)所有存放雷管、炸药的地点附近,不得有电气设备及接地装置,以防杂散电

流误引爆雷管。

(八)将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器材进行接地,使静电及时良好释放,不形成聚集。(九)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

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

(十)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

带“病”运行。

篇4:井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井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能否正常工作,对井下安全供电影响很大。因此,必须对其加强管理,具体要求是:

1、井下过电流保护装置的管理,由电气管理组(电管组)全面负责,集中分级管理。

2、矿机电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对电管组负责保护整定工作人员和机电维修工的培训工作。

3、矿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井下实际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应注明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此图板由电管组负责管理和修改补充。各采掘区也应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

4、井下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由电管组专人负责。

5、新投产的采区、由电管组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

6、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的整定,由电管组负责;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可由机电维修工按整定值进行整定。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修工负责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计算有差错的,应由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8、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上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开关的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9、当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配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进行准确地调整。

篇5:X煤矿杂散电流安全管理制度

1、对所有架空线、拉线及绝缘瓷瓶进行定期清洁,提高绝缘,尽量能减小杂散电流。

2、运输队设专人检查井下运输大巷钢轨的连接情况,确保连接良好。轨道接缝处的电阻值及整条运输线钢轨的电阻值不超过规定值。

3、所有与大巷架空线无联系的各井筒、绕道、盘区及采区工作面的全部轨道与靠轨道线作电源回路的轨道间隙至少设两个绝缘点,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大于一列车长度,各绝缘点标注清楚,并设专人定期检查,确保绝缘良好。

4、井下各处接地电阻检测按规定定期进行,有详细记录,确保各处接线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所有存放雷管、炸药的地方附近,不得有电气设备及接地装置,以防杂散电流误引爆雷管。

6、井下严禁使用高绝缘器材,将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器材进行接地,使静电及时良好释放,不形成聚集,工作人员禁止穿高绝缘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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